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丰能源”)董事会对2023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3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296.9866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68,268,267.6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7,362,996.1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9日全部到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440C000266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77,950.36万元,其中报告期内累计投入募投项目70,061.89万元,扣除部分发行费用、手续费、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汇兑损益,加上银行累计存储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14,433.90万元。
(二)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27号)核准,公司向北京风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风炎增利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六家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配套资金,合计发行可转债1,2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照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0,158,679.2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28日全部到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的验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440C001052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69,875.26万元(均为报告期内投入),扣除部分发行费用、手续费、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加上银行累计存储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811.0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丰集团”)、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广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东莞厚街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以下简称“广发番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2021年5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境外全资子公司和谐船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船运”)为项目实施主体,由九丰集团与和谐船运各负责购建1艘LNG运输船。根据该决议,公司及九丰集团、新加坡木兰精神航运有限公司(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持有和谐船运、前进者船运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木兰航运”)、和谐船运、中金公司与中信广分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该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前进者船运有限公司(简称“前进者船运”)在中信广分开设的账户确定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公司及前进者船运,与中金公司、中信广分签订了《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A股IPO项目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美元
注:1、以上账户均在正常使用中。
2、外币余额按报告期末汇率折算。
(二)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该决议授权,公司连同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广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都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于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华支”)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协议。
公司于农行华支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4408 2601 0400 14165)所存储募集资金的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报告期内已按计划完成投入。2023年6月8日,该账户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实际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分别为人民币70,061.89万元、69,875.26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1及附表1-2《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部分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购建1艘LNG运输船”、“购建1艘LPG运输船”的制定原因主要系LNG与LPG运输船为产业链的核心资产,购建自有LNG与LPG运输船有利于公司掌握行业稀缺资源,提高对LNG与LPG运输环节的自主性与控制力,加强从境外供应商采购的综合实力,有利于抓住行业发展的黄金机遇,促进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支付现金对价”“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有助于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提升偿债能力与资产流动性,优化财务结构,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和资金实力,更好地促进业务发展,为未来业务健康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除上述项目外,其他部分项目尚未完成投建,目前未能核算项目效益。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在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支付现金对价”募投项目合计515,169,740.10元。
2023年3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置换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进行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述决议使用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515,169,740.10元置换了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除上述置换外,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10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或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合计使用了闲置募集资金10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3年1月9日、2023年6月6日、2023年8月14日、2023年10月20日,分别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7,000万元、10,000万元、33,500万元、39,5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
2023年10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限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限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或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已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实施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1月9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公司将在期限届满前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使用,不存在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投建的情形。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授权有效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前次授权募集资金理财额度自动终止。
2023年3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含前述现金管理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交易金额上限为100,000.00万元,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交易金额上限为50,000.00万元;授权有效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本次授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前次授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自动终止。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述决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不存在募投项目完成投建节余的情况。
2、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已完成投入,该项目节余金额24,349.75元人民币(主要系利息收入)转入在中信广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后续将按实际投建需要,使用上述节余资金用于其他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5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项目实施需要,新增境外全资子公司和谐船运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建2艘LNG运输船”项目实施主体,由九丰集团与和谐船运各负责购建1艘LNG运输船,募投项目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考虑到项目进展及付款周期,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境外子公司逐级增资。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分别累计向和谐船运、前进者船运增资美元12,158万元、美元1,65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的相关款项支付。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8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购建2艘LNG运输船”项目中由九丰集团负责购建的1艘LNG运输船(计划投资金额106,368.15万元),变更募集资金46,032.63万元投入“购建1艘LPG运输船”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前进者船运,购建LPG运输船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变更后剩余60,335.52万元募集资金作为“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暂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未来将用于公司发展战略及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投资或资产购买,现阶段暂不决定具体投向,待项目具体实施时公司将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上述变更经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运营能力,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实施的需求,2023年3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30,0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变更经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1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将“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中的7,000万元用于“购建1艘LPG运输船”项目。上述变更经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后的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认为:九丰能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九丰能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经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2023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董事会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附表1-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使用外币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款项的,按付款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2、截至报告期末,“购建1艘LPG运输船”项目的“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为46,032.63万元。2024年1月,公司将“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中的7,000.00万元用于“购建1艘LPG运输船”项目,即“购建1艘LPG运输船”项目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变更为53,032.63万元,“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变更为23,335.52万元,详见本报告之“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3、本报告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下同。
附表1-2: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报告期末,川西名山2×20万吨液化天然气清洁能源基地项目(一期)(以下简称“名山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主要系名山项目尚未完成土地招拍挂工作。名山项目拟征用土地已经通过雅安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并上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审批,后续预计在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审批通过后,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将下发批复文件至雅安市自然资源局并转发至雅安市名山区自然资源局,名山区自然资源局在收到批复文件后将按规定开启土地招拍挂工作。
注2: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购买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现金对价支付已全部完成。
注3: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计划投资总额为10,000.00万元,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8,120.00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1,880.00万元,报告期内该项目已投入完毕。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上述“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系暂时存放于专户的募集资金,未来将用于公司发展战略及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投资或资产购买,现阶段暂未决定具体投向,待项目具体实施时公司将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7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耀中广场A座2116室公司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6日
至2024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各议案具体内容将在后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中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8、9、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建国、蔡丽红、杨影霞、蔡建斌、蔡丽萍、广东九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市盈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二)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三)登记时间:2024年4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登记联系方式:
登记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耀中广场A座2116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黄博、刘苹苹
电话:020-3810 3095
传真:020-3810 3095
邮件:jxjf@jovo.com.cn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七、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9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优化调整船舶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内容提示:
● 本次优化调整船舶资产事项正在推进中,相关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确定和落实,能否最终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4年4月8日,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优化调整船舶资产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船舶资产基本情况
LNG船舶是国际公认的高技术、高难度、高附加值的“三高”产品,具有较强的稀缺性。近年来,随着清洁能源需求量和流通量的持续提升,LNG、LPG船舶运力需求整体呈上升趋势,同时在“双碳”背景下,国际海事组织(IMO)提出的环保新规已于2023年生效,推动船舶制造朝向大型、绿色、环保方向发展。
LNG、LPG船舶是公司重点布局、持续优化的核心资产之一。截至2023年末,公司自主控制8艘运输船,其中4艘LNG船舶,4艘LPG船舶。经测算,全部LNG、LPG船舶投运后,年周转能力预计达400-500万吨。公司在满足自身运力需求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船舶对外运力服务,为客户提供能源物流综合解决方案。
二、本次船舶资产优化调整计划
根据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2024年度,公司将结合现有LNG船舶舱容、船龄结构、环保排放及船货匹配性等情况,适时推进LNG船舶运力优化,提升整体运力质量,打造智慧、绿色运力。2024年4月8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将1艘自有LNG船舶对外出售,并积极征集意向购买方(非关联方),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船舶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81,239.89万元,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限制出售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后续该船舶资产优化调整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商务谈判、法律文件签署、款项收付、资产交割等手续。
三、本次船舶资产优化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对LNG船舶市场的专业判断及自身船舶资产的优化计划,公司拟将该艘LNG船舶对外出售,并将择机购置一艘更匹配业务开展的新型LNG船舶,以进一步优化公司LNG船舶运力水平,提高船舶资产质量和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若顺利实施完成,预计将对公司当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情况以后续相关公告结果为准。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船舶资产优化调整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0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九丰能源”)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预计:折合人民币共计1,35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共计261,611.60万元(含借款、保函、信用证等),占2023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3.65%。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中的被担保方包含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清洁能源业务产品主要为LNG、LPG,全球资源地主要集中在境外,且采购货值较大。根据国际通行的交易惯例,公司主要通过商业银行开具信用证等方式进行国际采购融资。随着近年能源市场价格变化及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开展国际采购的实际融资需求相应增加。此外,公司能源服务及特种气体业务因发展需要,相关子公司将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需提供相应担保。
为有效促进主营业务发展,公司审慎对新增担保额度进行预计,为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截至目前,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的被担保方经营规范、稳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及业务发展。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总额度折合人民币为1,3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1、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以及子公司实际情况,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含对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调剂);
2、本次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以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合同金额;预计的授权有效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具体保证期间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3、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类担保,以及因日常经营发生的各项履约类担保等;
4、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5、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办理具体担保事宜;超出担保额度范围外的担保事项将另行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披露。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二) 被担保人相关财务数据(单体口径)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2023年12月底,夏鸣船运、冬日船运尚未设立,无相关经营数据;
2、以上2023年度及2023年12月31日相关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系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的额度,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涉及担保的公司、子公司与金融机构或合同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审议及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是基于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可有效支持其日常业务发展,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和产业链延伸等带来的实际资金或业务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共计261,611.60万元(含借款、保函、信用证等),占2023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3.65%。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1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业务
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LNG、LPG以及甲醇等产品属于大宗商品,国际采购频次较高,并呈现单次采购金额大、采购价格主要与国际能源市场价格指数挂钩的特点,且多以美元计价,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能源价格及外汇汇率风险敞口。为有效应对国际能源价格以及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在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洲际交易所、纽约商业交易所等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交易范围仅限于与公司LNG、LPG、甲醇等主营业务相关的期货和衍生品品种,并与有资质的金融机构或企业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衍生品交易,以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此外,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资金充裕的前提下,公司将在上述交易所适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交易范围以LNG、LPG、甲醇等主营业务相关的衍生品品种为主,提升对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及相关指数的敏感性,提高资金管理效益及投资收益。
● 交易额度: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资金余额上限为9,0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5,0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6,0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资金余额上限为1,8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4,0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在前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始终遵循稳健原则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业务,主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提升主营业务稳健性,并严格控制投资业务风险。公司已就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制定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持续加强落实风险管理措施,但仍可能面临决策和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及信用风险及损失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LNG、LPG以及甲醇等产品属于大宗商品,国际采购频次较高,并呈现单次采购金额大、采购价格主要与国际能源市场价格指数挂钩,且多以美元计价,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能源价格及外汇汇率风险敞口。公司以期货、期权、远期等作为套期工具,在期货和衍生品商品市场及外汇市场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有效应对国际能源价格以及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具有必要性与可行性。
此外,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资金充裕的前提下,公司将适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投资,提升对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及相关指数的敏感性,提高资金管理效益及投资收益。
(二)交易预计额度
1、 商品套期保值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在授权有效期内,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资金余额上限为9,0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5,0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在前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2、外汇套期保值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授权有效期内,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6,0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单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1年。在前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 期货和衍生品投资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业务,在授权有效期内,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资金余额上限为1,8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4,0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在前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自筹资金或银行授信额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交易方式
1、商品套期保值
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在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洲际交易所、纽约商业交易所等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采用实货和纸货规模与期限相匹配、交易方向相反的操作,对冲主营产品实货价格波动风险,实现套期保值;交易范围仅限于与公司LNG、LPG、甲醇等主营业务相关的期货和衍生品品种,主要包括Brent原油、JKM天然气、CP石油气、FEI石油气、LPG石油气、MA甲醇等价格指数或与之相关的交易品种,均与公司主营产品存在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
目前,所有的天然气期货均为境外品种,且大部分属于场外交易,因此公司商品套期保值及期货和衍生品投资需涉及境外和场外交易。公司开展场外交易的交易对手为期货公司、有资质的金融机构或企业,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与交易信用,且主要使用交易所的标准合约,交易风险可控。
2、外汇套期保值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系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通过与有资质的金融机构或企业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锁定、对冲公司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持有外币资金的汇率波动风险,实现套期保值;交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在规模、期限等方面与相关的资金头寸及收付款节点一一对应,确保形成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
3、期货和衍生品投资
公司将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适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交易范围主要包括Brent原油、WTI原油、JKM天然气、Henry Hub天然气、TTF天然气、CP石油气、FEI石油气、LPG石油气、MA甲醇等价格指数或与之相关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品种,以提升对衍生品市场及相关指数的敏感性,提高资金管理效益及投资收益。
(五)授权有效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六)实施方式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开展期货与衍生品交易。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1、对于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在实货方面的主要交易对方均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与声誉,具有较好的套期保值业务基础保障;在纸货方面,公司主要在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洲际交易所、纽约商业交易所等开展期货与衍生品交易,以及与有资质的金融机构或企业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交易流程规范、可靠。
2、对于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业务,公司已累积一定的衍生品交易业务经验,且交易范围与商品套期保值涉及的交易品种基本一致,公司将在遵循谨慎原则的前提下适度开展此类业务。
3、公司已建立健全严格的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管理体系与风险控制措施,在制度设置、交易方案审核、交易规模控制、跟踪管理等方面均已落实管控要求,并已设立期货和衍生品业务预警、止损额度,具备较强的风险防范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具备可行性。
四、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决策和市场风险: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将受到国际及国内经济政策和经济形势、基础商品行业发展、汇率和利率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且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强,复杂程度较高,具有一定的交易决策和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如相关价格指数波动或业务规模过大,可能导致因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具有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相关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若交易未能完全按审批的方案执行、交易错单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等,将带来操作风险。
4、法律及信用风险:因相关法律制度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可能造成期货和衍生品合约无法正常执行的风险。
5、损失风险:若未来相关价格指数或汇率因突发事件发生超预期的波动,公司可能面临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出现损失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订《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和《外汇管理制度》,对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组织架构及职责、授权管理、实施流程、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在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各流程均配置了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业务。
2、公司相关事业部及资金管理中心负责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及管理,将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持续加强对经济政策和形势、市场环境变化等分析和调研,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持续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3、谨慎选择具有相关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研究、论证。
4、严格审核交易方案,确保各操作环节的范围、决策权限、资金使用、投资额度等均符合公司内控要求,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5、严格控制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规模,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止损机制以避免出现大额损失。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降低追加保证金风险,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核查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执行情况,及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通过在期货和衍生品商品市场及外汇市场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可以减轻国际能源价格以及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资金充裕的前提下,公司适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投资,可以提升对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及相关指数的敏感性,提高资金管理效益及投资收益。
公司将根据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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