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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青岛市张村河(崂山段一期北岸)综合治理工程(综合整治部分)七标段(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合同价(含税)为93,950,866.67元,其中设计费(含税)为1,159,548.27元,工程费(含税)为92,791,318.40元。

  ● 合同工期:设计工期总日历天数:60日历天;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365日历天。

  ●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若该合同顺利履行,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且该合同的顺利签订及履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提高业务承接能力。

  ● 特别风险提示:本合同已对合同价格、合同工期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确定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以下简称“公司”)、青岛古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上海经纬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和青岛财堃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青岛市张村河(崂山段一期北岸)综合治理工程(综合整治部分)七标段(工程总承包)合同》。

  公司已于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12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项目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关于重大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根据相关规定,本合同的订立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青岛财堃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发包人,其主要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青岛财堃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15号青岛金融中心大厦1808室

  法定代表人:安杰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房地产咨询;休闲观光活动;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规划设计管理;房屋拆迁服务;物业管理;土石方工程施工;土地整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青岛金家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财堃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由于该公司为非上市公司,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属于商业秘密范畴,暂时无法对外公示。

  2、青岛古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承包人,其主要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青岛古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王哥庄街道办事处曲家村

  法定代表人:姚法云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古建筑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不含特种设备),土石方工程施工(不含爆破),房屋修缮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环保工程施工,消防工程施工,管道工程施工,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批发及零售: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姚法云

  青岛古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由于该公司为非上市公司,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属于商业秘密范畴,暂时无法对外公示。

  3、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项目联合体成员、承包人,其主要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3、14层

  法定代表人:李平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测绘服务;人防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专业设计服务;图文设计制作;规划设计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招投标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李平

  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由于该公司为非上市公司,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属于商业秘密范畴,暂时无法对外公示。

  4、上海经纬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项目联合体成员、承包人,其主要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上海经纬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黄兴路2005弄2号(B楼)1203室

  法定代表人:叶松青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咨询,城市规划的编制、设计及研究咨询,风景园林建设工程专项设计、环境工程建设工程专项设计,市政专业建设工程设计与咨询;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计算机软硬件、营销策划专业领域内的四技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叶松青

  上海经纬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由于该公司为非上市公司,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属于商业秘密范畴,暂时无法对外公示。

  二、合同标的及主要条款

  1、工程名称:青岛市张村河(崂山段一期北岸)综合治理工程(综合整治部分)七标段(工程总承包)

  2、工程地点:张村河北岸,西侧起于青银高速公路,向东侧伸,终至松岭路

  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青崂发改投资[2024]24号

  4、资金来源:本项目为专项债项目,资金来源为区财力及专项债资金。具体资金比例视专项债券发行情况确认。

  5、工程内容及规模:1.1D3区市政工程:清运淤泥及土石方166,700立方米,回填土9,742立方米(现场土);防渗处理4,060平方米(回填粘土0.8m厚),嵌草砖护岸15,769平方米,新砌石挡墙1,040米(高1.5m、均厚0.8m);施工便道13,850平方米(利用现场挖除的石渣等材料),河底挖设导流沟724米(底宽7.5m、深1.5m)及拆除原有砌体及铺装等;

  1.2 D3 区生态岸线工程:①园路铺装7,211平方米等;②安砌花岗岩侧石940米,不锈钢波纹管2,485米,A-B型排水沟980米等;③新建钢筋混凝土水坝1处、混凝土挡墙178米,原木桩驳岸12,438米等;④规划十三号路新建慢行车道1,260平方米,人行道2,016平方米,安砌花岗岩界石612米、花岗岩平石1,008米,安装挡车柱5根等;⑤景观铺装区域:开挖土石方208,793立方米,其中土方133,531立方米,石方75,262立方米、余方弃置208,793立方米等;⑥包括雨污水工程、给水工程、景观电气工程等;⑦栽植养护雪松、黑松、白皮松、丛生蒙古栎、朴树、美国紫薇红火球、北美红栎、白蜡等乔木2,849株等;⑧栽植养护大叶黄杨球、瓜子黄杨球、金叶女贞球、紫叶小檗球等灌木273株等;⑨栽植养护大叶黄杨、红叶石楠、银边黄杨、匍枝亮绿忍冬、金叶大花六道木、结香等绿篱地被17,286平方米等;⑩栽植养护紫菀、金边玉簪、黄花鸢尾、花叶芦竹、千屈菜等水(湿)生植物23,422平方米等;绿化区域土方回填24,479立方米,迁移乔木168株,迁移灌木50株等。

  6、工程承包范围:设计招标内容:包含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

  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缺陷责任期保修工作。

  7、合同工期:设计工期总日历天数:60日历天;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365日历天。

  8、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工程设计规范和招标人的要求且不得侵犯知识产权。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检验标准的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9、合同价格:合同价(含税)为93,950,866.67元,其中设计费(含税)为1,159,548.27元,工程费(含税)为92,791,318.40元。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若该合同顺利履行,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且该合同的顺利签订及履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提高业务承接能力。

  2、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合同已对合同价格、合同工期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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