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9日以现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送达,并于2024年4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国银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与会监事认为:2023年度,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所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了相关监督职责,对公司财务、重大事项决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积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利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结合了当前的国家经济形势、行业现状与公司现有的经营能力,综合考虑了业务发展情况,对公司2024年度业务发展方向进行了合理预测。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能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年报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监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总体得到持续有效运行。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本次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8、审议通过《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和相关的绩效考核指标,并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及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强化公司监事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9、审议通过《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有利于增强公司生产经营能力,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对公司日常经营具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10、审议通过《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自有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且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11、审议通过《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且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12、审议通过《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2023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双方业务发展,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13、审议通过《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向尤利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且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为尤利卡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降低风险,尤利卡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以保障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为尤利卡提供担保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14、审议通过《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4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30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30日
至2024年4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予以披露。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10、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湖州思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时创投资有限公司、张帆、北京源慧睿泽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胥光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4月29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书(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书(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邮箱、信函、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3年4月29日16时之前将登记文件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收到传真时间为准。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5、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请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请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溧阳市溧城镇吴潭渡路8号
联系电话:0519-67181119
电子邮箱:zqb@shichuang.cc
会议联系人: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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