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9
转债代码:113582 转债简称:火炬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万元、不超过2,5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35元/股,回购期限自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4月11日,公司已于 2024年1月17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2024-002”、“2024-004”号公告。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1月17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1月18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005”号公告。回购期间,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二)截至2024年4月9日,公司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147,8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回购最高价格23.55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9.08元/股,回购均价21.78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499.74万元(不含交易手续费),公司完成回购事项。
(三)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未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1月13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均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回购期间,公司发行的“火炬转债”合计转股41股,导致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及总股本增加41股。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147,878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续将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如有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用途,亦可考虑将回购股份用途调整为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就后续调整事项(如有)及时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年内实施签署用途,尚未使用的部分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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