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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4-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股份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的股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22,448,9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49%。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9号)核准,公司向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2,448,979股,发行价格为4.90元/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21年4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限售期为36个月。

  本次发行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需要对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持有的限售股份数量进行调整的事项。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承诺,“本公司通过本次认购取得的清新环境的股票,自该部分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经营或由清新环境回购(依据法律法规需进行回购的除外),锁定期满以后股份转让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以及“在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2020年9月1日)前6个月内,本公司未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在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2020年9月1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6个月之内,本公司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严格履行所作出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影响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情况。

  控股股东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22,448,97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22.4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为1名。

  

  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的股东名称为四川发展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该股东现已变更公司名称为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处于质押状态股份数量为161,224,489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注:上表部分股份比例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保荐人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股东限售承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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