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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4-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说明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下半年及2025年上半年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2024年下半年及2025年上半年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最高融资需求额人民币50亿元整(不含融资保证金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融资金额,以下简称“融资总额”),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上述融资总额内,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融资业务(包括申请授信额度、最高额融资额度、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短期融资券、融资租赁等业务)将实行总余额控制,即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以下简称“有效期”)的任何时点,公司及子公司向所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融资业务(不含已履行完毕或结清的融资业务)总余额将不超过上述融资总额(含本数)。在上述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业务的融资余额不超过上述融资总额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可连续、循环地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业务。

  对符合前述条件的任何一笔融资业务(不论笔数和各笔金额,也不论单笔业务的履行期限是否超过上述有效期),公司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李云孝先生全权负责审批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融资业务,同时由董事长李云孝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金融机构洽谈、签署与该笔融资业务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并负责办理相关事宜,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应按相关融资合同的约定由本公司或子公司承担。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融资总额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公司发展提供充分资金支持,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4-015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了保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持续性,规避生产经营中所需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保障公司业务的稳步发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铜、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2.审议程序:公司已于2024年4月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不进行投机交易,实施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但套期保值业务仍受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生产电线电缆产品为主,产品主要原材料(铜、铝)约占生产成本80%且单位价值较高,为规避铜价格剧烈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以保证日常生产经营能够平稳有序的进行,公司有必要通过期货和现货市场对冲的方式,在商品期货市场提前锁定原材料的相对有利价格,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金额

  根据测算公司及子公司计划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3、交易方式

  交易场所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具体交易品种范围为公司所需主要原材料铜、铝。

  4、交易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在上述保证金额度及交易期限内行使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锁定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不做投机和套利交易,期货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生产需采购的数量,期货持有量应不超过需要保值的数量,但期货市场仍会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5、会计风险:公司期货交易持仓的公允价值随市场价格波动可能给公司财务报表带来的影响,进而影响财务绩效。

  6、客户违约风险:期货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合同的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7、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联络,内部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

  四、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3、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范围 、内部流程、风险管理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根据生产经营所需进行期货套期保值的操作,降低风险。

  6、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选配多条通道,降低技术风险。

  五、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等相关规定执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

  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生产原材料铜、铝,主要是为了规避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不进行投机性的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4-007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66名、注册会计师337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73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4,676.5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2,951.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547.76万元。2023年度为8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等)、建筑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0,395.46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江叶瑜,注册会计师,1996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太阳电缆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三五互联、华映科技等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卓良,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5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太阳电缆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视瑞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叶如意,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漳州发展、招标股份、华映科技等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107.06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要求和审计范围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2024年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以前年度担任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履行审计职责。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4-008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张梅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张梅女士的辞职报告将在召开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独立董事通过后方能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梁明煅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梁明煅,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职称,中共党员,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现任: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兼任四三九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湖北财经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系教师;厦门福达感光材料有限公司材料与成本核算科科长、财务处处长助理;厦门大学资产评估事务所所长助理、副所长,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总监。

  梁明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4-005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梁明煅作为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梁明煅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4-004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梁明煅为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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