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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4-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滕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合作投资涠洲10-3油田西区开发项目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作投资涠洲10-3油田西区开发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4-042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作投资涠洲10-3油田

  西区开发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项目名称:涠洲10-3油田西区开发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

  2、投资金额: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根据本项目采用的商务模式,项目投资金额与油价正相关,按照油价70美元/桶测算,预计洛克石油对本项目的投资金额约为7.7亿元人民币;

  3、本项目系洛克石油担任作业者并中国海油、智慧石油共同合作开发,需各合作方内部决策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截至本公告日,各合作方均已完成内部决策审批流程。

  一、 项目投资概述

  (一)项目背景

  2018年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Roc Oil Company Pty Limited(以下简称“洛克石油”)以其全资子公司洛克石油(渤海)公司(以下简称“洛克渤海”)与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智慧石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石油“)共同签署《中国南海北部湾涠洲10-3西油田暨22/04区域合同区石油合同》(以下简称“石油合同”),就合作期限、各方在项目不同阶段的权益比例、费用承担机制、原油生产与回收、销售方式等事项进行了详细约定。根据该石油合同,洛克渤海将担任本项目勘探、开发作业的作业者,洛克渤海在项目勘探阶段的权益比例为58.3%,在项目开发和生产阶段的权益比例为35%。

  石油合同签署后,合作各方一直积极推动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基本设计等开发前期准备工作。截至目前,项目环境评价报告已获得国家生态环境部的批复,项目总体开发方案和基本设计方案已通过中国海油专家审查,与主要承包商的合同商业谈判已经完成,已具备提交各方投资决策条件。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作投资涠洲10-3油田西区开发项目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本项目投资建设的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报批报建、设备采购、人员聘任、跟投方案实施等事项,以及作业费、弃置费的支付,并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合同等文件。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如项目跟投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履行披露义务。

  本项目系洛克石油与中国海油、智慧石油共同合作开发,需各合作方内部决策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截至本公告日,各合作方均已完成内部决策审批流程。

  二、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洛克石油以其全资子公司洛克渤海履行合同签署并实施的项目,洛克石油为本项目的实际实施主体。洛克石油的基本情况为:

  (一)公司类型: 澳大利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注册地址: Level 11, 20 Hunter Street, Sydney NSW 2000

  (三)董事长: 滕磊

  (四)注册资本: 734,150,439美元

  (五)成立日期:1996年10月14日

  (六)经营范围: 油气勘探,开发和生产

  (七)主要财务指标(合并):

  单位:美元百万

  

  注:2023年财务数据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涠洲10-3油田西区开发项目。

  (二)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中国南海北部湾盆地涠洲岛西南海域,距离洛克石油在该海域正在生产的涠洲6-12/12-8W/12-8E油田约40公里,距离广西北海市约75公里,油田范围内水深约 38.7米。

  (三)钻完井及主要工程建设方案:本项目计划钻井26口,并预留14个井口槽。项目将新建一座井口架平台和租赁一座自安装生产处理平台,并新建油水混输海管、输气海管及海底电缆各一条。

  (四)项目周期:开发工程建设周期约为2年,计划于2026年一季度投产,生产期为17年。

  四、项目投资情况

  根据本项目采用的商务模式,项目投资金额与油价正相关,按照油价70美元/桶测算,预计洛克石油对本项目的投资金额约为7.7亿元人民币。

  五、项目资金来源

  洛克石油将以自有资金投资本项目,不足部分将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同时,根据公司《员工跟投管理办法》,本项目允许特定对象跟投。

  六、项目投资建设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项目总体开发方案,本项目投产后在生产期内归属于洛克石油的原油份额约为455万桶,能够有效保障洛克石油原油产量接续和稳定,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

  2、根据项目经济评价测算,本项目投产后对洛克石油的经营性净现金流和净利润均有较大贡献。同时,项目具备一定的油藏潜力,如能通过预留井口槽增加加密井释放油藏潜力,将进一步提升原油产量,进而增厚洛克石油和公司收益;

  3、本项目是继涠洲12-8E油田成功开发投产之后,洛克石油与中国海油在海上边际油田创新开发模式上的再次合作,有利于进一步夯实洛克石油在海上边际油田创新开发方面的实践经验,扩大洛克石油在该领域内的行业地位和影响力,有利于公司在油气业务领域的中长期发展;

  4、根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Xinhai Investment Limited与Transcendent Resources Limited及复星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于2018年12月11日签署的《关于洛克石油有限公司之股份购买协议》,洛克石油51%股权的第二笔、第三笔转让款将按照本项目的投产时间和产量达标时间递延支付,即:本项目正式投产后,公司需向复星支付第二笔股权款1,275万美元;本项目如投产后12个月内累计产油达到400万桶,或36个月内累计产油达到1,100万桶,公司将向复星支付第三笔股权款1,275万美元;如 36个月内累计产油未达到1,100万桶,公司将按照实际产油量与1,100万桶的占比向复星同比例支付第三笔股权款。

  上述股权转让款项的支付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风险提示 

  1、涠洲10-3油田西区属于复杂断块油藏,平面上和不同断块之间油藏条件受地质沉积、断裂、压实、油气充注和储层连通性等多重因素影响,实际开发过程中,可能存在局部油藏条件变差的风险;

  2、受全球范围内供需平衡、经济情况、地缘政治、新能源发展和美元走势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国际油价波动频繁且存在下跌风险;

  3、海上石油项目工程建造、钻完井作业及生产作业属于高危行业,存在潜在的安全风险和环境污染风险;

  4、项目存在因建造工期延长等原因导致投产时间延后的风险;

  5、由于项目采用美元投资,汇率波动可能会对资产和收益产生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次投资项目的进展,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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