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4-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11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8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613,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405,160.1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5,394,839.86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资金[2021]000672号)予以确认。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2021年10月,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北沙滩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信城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亦庄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山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详情参阅公司2021年10月23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之“信创鹏霄项目—东华鹏霄(青岛)生产基地”的实施主体由公司控股孙公司东华鹏霄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东华鹏霄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孙公司青岛鹏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山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信城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亦庄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沙滩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签署的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归还3.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归还7,508万元,公司在规定使用期限到期前归还剩余22,492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除经批准的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照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4-022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计提减值准备的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对2023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公司2023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净额223,731,013.50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 1:上表计提金额以负数列示,冲回金额以正数列示。
3、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1、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2023年度冲回应收票据坏账损失419,362.79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00,514,491.22元,冲回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4,014,059.81元,冲回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783,253.13元。
2、资产减值准备
合同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减值准备。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均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 值损失,反之则确认为减值利得。实际发生减值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公司2023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28,433,198.01元。
三、 本次对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超过净利润30%的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本次计提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公司本次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净额共计223,731,013.50元,导致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将减少223,731,013.50元。后续公司将加强资产管理,以减少此类情况造成的资产损失。
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对公司的影响已在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中反映。
五、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审批程序合法合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4-021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200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薛向东及关联监事蒋恕慧对此议案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银行”)
1、成立日期:2017年6月7日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2号楼3层2单元301至306,4层至10层2单元
3、法定代表人:郭洪
4、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0万元
5、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薛向东担任中关村银行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中关村银行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中关村银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新联合众(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合众”)
1、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3日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58号院东侧1号楼012室
3、法定代表人:陈占波
4、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委托加工立体电视设备、大屏幕彩色显示系统、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电视专用设备、终端显示设备、输入装置、输出装置、计算机辅助设备;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文化用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计算机系统集成;出版物零售;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零售、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配偶担任新联合众监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新联合众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新联合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北京卓讯科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讯科信”)
1、成立日期:2011年2月23日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写字楼)1号楼6层1-7
3、法定代表人:郑一友
4、注册资本:人民币4,182.1804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卓讯科信为公司的联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卓讯科信是公司的关联方。
7、履约能力分析:卓讯科信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卓讯科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奇秦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秦科技”)
1、成立日期:2007年5月15日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22号楼4层A420
3、法定代表人:曲延斌
4、注册资本:人民币16,483.8461万元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软件咨询;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专业承包。(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奇秦科技为公司联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奇秦科技是公司的关联方。
7、履约能力分析:奇秦科技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奇秦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哈密天山村镇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银行”)
1、成立日期:2009年12月8日
2、住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青年北路66号院振华集团大厦4楼
3、法定代表人:潘忠新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5、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配偶担任股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哈密银行是公司的关联方。
7、履约能力分析:哈密银行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哈密银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东华时尚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时尚”)
1、成立日期:2018年5月22日
2、住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邱家店镇前店村69号
3、法定代表人:潘忠新
4、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5、经营范围:高档织物面料的织造及整理加工;纺织品及服装的生产加工、销售;进出口贸易(不含进出口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及国家限制、禁止进出口的业务);医用纺织品的加工及销售;纺织新材料、新技术、工业自动化的研发、应用及咨询服务;固定资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薛向东担任东华时尚股东、监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东华时尚是公司的关联方。
7、履约能力分析:东华时尚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东华时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北京华康诚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康诚信”)
1、成立日期:2008年4月21日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紫金数码园3号楼11层1109-1
3、法定代表人:刘贵林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软件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制药专用设备制造;制药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公司高管在该企业任职监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华康诚信是公司的关联方。
7、履约能力分析:华康诚信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华康诚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湖北武当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武当”)
1、成立日期:2022年3月3日
2、住所:十堰市茅箭区东升路2号
3、法定代表人:向云峰
4、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字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安全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农副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科技中介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文艺创作,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餐饮管理,酒店管理,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体育赛事策划,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办公用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关联关系:湖北武当为公司的联营企业且公司监事在该企业任职监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湖北武当是公司的关联方。
7、履约能力分析:湖北武当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湖北武当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及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具体执行时,结合数量、付款条件、结算方式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2、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特别是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定位和长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进行的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其定价依据和交易过程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为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也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预计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4-028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非自主变更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 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 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 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影响如下:
1、对2022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
单位:元
2、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
单位:元
3、对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
单位:元
4、对2022年1月1日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
单位:元
5、对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
单位:元
6、对2022年度公司利润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
单位:元
四、相关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4-025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关于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基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创科技”)、控股子公司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医为”)和东华云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云都”)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授信业务,具体授信银行及担保情况如下:
1、 合创科技拟向广发银行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原有授信),其中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额度期限一年。合创科技在使用敞口额度时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业务品种以银行签订合同为准。
2、 合创科技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500万元,有效期一年,合创科技在使用授信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业务以银行签订合同为准。
3、 东华医为拟向广发银行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原有授信),其中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额度期限一年。东华医为在使用敞口额度时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业务品种以银行签订合同为准。
4、 东华云都拟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原有授信),其中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额度期限一年。东华云都在使用敞口额度时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业务品种以银行签订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6年10月13日
2、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金数码园3号楼11层1102
3、法定代表人:侯志国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货物进出口;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合创科技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表所列合创科技2022年、2023年财务数据均已审计。
8、经核查,合创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二)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年1月23日
2、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金数码园3号楼14层
3、法定代表人:韩士斌
4、注册资本:人民币26,982.297945万元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软件开发;健康管理、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产品设计;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医疗器械II类;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东华医为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6.71%的股权。具体股权关系如下:
7、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表所列东华医为2022年、2023年财务数据均已审计。
8、 经核查,东华医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东华云都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年4月10日
2、注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103号电子产业园4号楼108室
3、法定代表人:董玉锁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外包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东华云都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9%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表所列东华云都2022年、2023年财务数据均已审计。
8、经核查,东华云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后,公司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担保性质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合创科技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华医为及东华云都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满足其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董事会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认为被担保人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且有足够的偿还债务能力。本次担保对象东华医为及东华云都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有充分的实际控制权,为保证上述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东华医为其他股东不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公司为其担保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情形,不会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资源转移和利益输送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1.28亿元,皆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占2023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26.05%。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交易类表格化附件。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4-026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因经营方针调整,公司拟将东华软件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合肥”)的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减少至1,000万元,其中公司的认缴出资额由5,100万元减少至51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创科技”)的认缴出资额由4,900万元减少至49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控股子公司减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 本次减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华软件合肥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2UY46P75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柴敏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6、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装备科技园E栋302
7、成立日期:2020年6月28日
8、业务范围:软件开发;从事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公共软件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辅助设备、通讯设备销售;工业控制与自动化系统工程;通讯工程;智能楼宇工程;网络工程;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东华合肥2022年、2023年财务数据均已审计。
10、减资前后股权结构:
三、本次控股子公司减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子公司减资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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