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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利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4-008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票代码:002850             股票简称:科达利

  2、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3、转股价格:人民币152.20元/股

  4、转股起止时间:2023年1月16日至2028年7月7日

  5、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3月27日起算,截至2024年4月11日,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前转股价格的85%(即129.37元/股),预计后续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定及《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43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发行”)15,343,705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期限6年。经深交所“深证上〔2022〕715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8月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科利转债”,债券代码“127066”。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约定,“科利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59.35元/股,后因公司股票期权行权、权益分派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一)2023年1月,自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至2023年1月16日期间,因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相对本次可转债发行前增加328,683股。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规定,“科利转债”转股价格由人民币159.35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59.2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月1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科利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二)2023年5月,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规定,“科利转债”转股价格由人民币159.22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58.9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19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科利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三)2023年8月,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471,626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23年8月2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托管等手续,并于2023年8月15日在深交所上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33,471,626股,公司总股本由本次发行前235,909,596股增加至本次发行后269,381,222股。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规定,“科利转债”转股价格由人民币158.92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52.2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8月15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科利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若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交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以及转股价格修正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披露了《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科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科利转债”转股价格,且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的未来六个月内(即2023年9月27日至2024年3月26日),如再次触发“科利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从2024年3月27日起计算),若再次触发“科利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科利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截至2024年4月11日,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29.37元/股),预计后续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上市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科利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敬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募集说明书》全文;或拨打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投资者联系电话0755-26400270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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