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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 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4-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唐人神”)于2024年3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公司股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的价格为4.6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股票规模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唐人神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于2021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

  截至2022年4月7日,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为: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876,54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98%,最高成交价为8.8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65元/股,成交的总金额为80,012,755.04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既定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股份数量为5,924,98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1%,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专户开立、股份认购、股票过户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42****”。

  2、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4)第170001号),截至2024年4月3日,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共收到210名缴款人的认购资金总计27,254,931元,认购总份额为27,254,931份,按受让回购股票价格4.60元/股计算,对应公司普通股股票5,924,985股,实际认购份额没有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份额上限。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向参与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不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也不涉及杠杆资金。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一致。

  3、2024年4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5,924,985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4月10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1%。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个月,自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可以延长也可以提前终止。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至满12个月、24个月后分二期解锁,最长锁定期为24个月。标的股票在锁定期内不得进行交易。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说明

  1、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为陶业先生、孙双胜先生、杨志先生,监事为张文先生、杨卫红先生,其中,陶一山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陶业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时,相关人员、股东已回避表决。

  2、持有人会议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利机构,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负责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工作、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表决权及权益处置等具体工作。

  前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及被选举权,并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以及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在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中担任任何职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营工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独立。

  3、前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通过持股计划所持股份表决权委托管理委员会代为行使。

  综上所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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