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4-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24年4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8名,实际表决8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通过选举宋炯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八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将相应变更为宋炯明先生。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 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
宋炯明先生简历
宋炯明先生,中国国籍,1975年11月出生,1997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编辑。现任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上海广播电视台台长,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总裁,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上海东方电视台新闻娱乐频道专题新闻部副主任,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副调研员、副处长,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市网信办)网络发布处处长、新闻发布处副处长,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电视新闻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融媒体中心(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主任、党委书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新闻总监,上海广播电视台副台长,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代行董事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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