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4-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黄素龙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吴旭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旭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0.48%的股份,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附件:吴旭东先生简历
吴旭东,男,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05年至今,历任公司实施三部项目经理、实施三部经理助理、实施三部副经理、软件实施部经理、实施群总经理、交付服务部总经理、武汉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中原区总经理。
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4-017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日以邮件及其他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立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对公司2023年经营业绩情况及主要工作进行了总结与回顾,并制定了未来发展战略及2024年经营计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忠实诚信、勤勉尽责,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运营管理,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议案》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自查情况出具了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作出评估,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及时关注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进展,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议了选聘文件,监督选聘过程,并切实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完成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2023年年度报告》及《新点软件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18,491,922.08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84%;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相关制度,综合考虑所处行业、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等确认了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基于谨慎性原则,关联董事黄素龙、李强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10.5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等,上述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最终以相关银行的审定结果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上述与授信相关的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结合市场环境变化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判断,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不存在操纵利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旭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推动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提高公司经营质量、投资价值及可持续发展水平,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公司特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5月16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4-022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张家港市江帆路8号新点软件东区E幢2015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6日
至2024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曹立斌及其他关联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参会股东顺利进行会议登记并参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提前进行会议登记。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扫描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非法人组织
股东为非法人组织的,应由该组织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该组织的负责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4、异地股东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时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信函封面、传真资料首页顶端空白处、电子邮件标题应当注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资料”字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出席股东大会时应向本公司提交相关资料原件。
(二)登记时间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14:00-17:00)。
2、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登记资料应当于2024年5月14日下午5点前送达。
六、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凭有效证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本次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三)会议联系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江帆路8号新点软件东区E幢
联系人:戴静蕾
联系电话:0512-58188073
传真:0512-58132373
电子邮箱:djl@epoint.com.cn
邮编:215600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4-016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日以邮件及其他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洲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职,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2023年年度报告》及《新点软件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4-018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4,761,514.1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120,939,381.2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0,000,000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855,77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8,491,922.0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0.8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4-020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305.03万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及估计。经测试,本期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7,649.78万元,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原值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经测试,本期需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共计1,720.56万元。
2、对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合同资产(含其他非流动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合同资产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本期需转回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65.31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相应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利润总额9,305.03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已经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其他说明
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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