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4-02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产品及其用途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机械传动齿轮及其相关零部件的研发、设计与制造,主要应用领域涵盖汽车的传动系统、新能源汽车的动力驱动装置、非道路机械(含工程机械和农用机械)的传动装置,以及轨道交通、风力发电、电动工具、机器人自动化等多个行业门类中的驱动、传动应用场景。顺应我国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高端装备和智能装备产业的不断发展,公司在机械传动领域多年深耕和既有优势的基础上逐步完成从传统齿轮产品向高精密齿轮及其相关零部件的转型升级,目前在国际市场已具有较高知名度。
2、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专注于齿轮传动产品制造,目前的主要产品为乘用车齿轮、商用车齿轮、工程机械齿轮、摩托车齿轮和电动工具齿轮、减速器及其他产品,主要面向车辆的电驱动系统、变速箱、车桥等,此外也涵盖了电动工具、轨道交通、风电以及工业机器人等应用领域。
(二)主要经营模式
采购模式: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钢材、锻件、辅料等,主要采用招标方式进行原材料采购。为有效降低成本,提高原材料采购的科学性,公司以质量管理体系、供应链管理系统等信息平台为依托,从供应商管理、采购业务过程和进货检验等三方面对采购管理过程进行设计,满足采购过程的主要要求,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
生产模式:公司基于精益制造理念同时确保对客户的快速响应,采取“以销定产+安全库存”的生产模式。为保障品质和服务,公司核心生产过程以自主自制生产为主,部分非核心加工工序采用外协加工模式。目前,公司在工艺开发模式上逐步转变为与整车厂或其一级总成供应商提供“合作开发及生产”的产研结合模式。
销售模式:公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大型整车(整机)生产厂商和一级零部件供应商,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所属行业发展阶段
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齿轮产业的规模不断扩大。近年来,我国齿轮行业在部分高端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方面取得突破,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目前已基本形成了门类齐全、能够满足各类主机及总成系统配套需求的生产体系。现阶段,我国齿轮产品正经历从中低端向高精密方向转变,部分高端产品已经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四)周期性特点
由于齿轮产品广泛应用于衣食住行制造装备的各个领域,齿轮行业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因此,整体上齿轮行业的周期性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周期基本保持一致,但就个体企业而言,因其竞争实力的不同以及其所在市场细分领域的占比不同而有可能呈现出高于或低于宏观经济发展速度的情况。
(五)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所专注的齿轮传动产品,过往在乘用车应用领域呈现出“自给自足”的业态,但随着汽车产业的升级变革,特别电动化趋势,使得整车及部件企业自身所面临的核心创新能力与制造能力的竞争格局发生变化,这一态势让原有格局逐步走向分工协作、协同发展。在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中,电机、控制器和减速器往往作为“三合一”模块提供给主机厂,减速器齿轮与电机轴或供给“三合一”电驱动厂商或供给车企的电驱动工厂,由于电驱动系统对齿轮的设计要求较传统燃油车更高,对高转速、高承载、啮合精度以及噪声的性能要求大幅提升,从而提高了行业的技术门槛,而电驱动厂商更注重驱动系统的整体设计与方案解决,因此在齿轮生产环节往往采用外包模式,独立第三方齿轮厂商迎来新的机遇。在这一变化趋势中,公司凭借其高精密齿轮批量化制造的能力取得先机,与国内外著名的新能源车企与电驱动厂商形成深度合作。随着海内外业务的持续拓展,公司已进入高精密齿轮制造领域国际市场的第一梯队。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R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回购股份(一)
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3年01月18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300,100股,占首次回购时公司总股本的0.04%。在回购期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及时将有关回购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截至2023年03月13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本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0,392,177股,占回购结束时公司总股本的1.22%,最高成交价为31.2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1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9,961,597.76元(不含交易费用)。
2、回购股份(二)
公司于2023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3年11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0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的回购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2023年12月5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1,141,800股,占首次回购时公司总股本的0.13%。在回购期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及时将有关回购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050,800股,占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0.36%。
截至报告期末,本次回购方案尚未实施完毕。
以上回购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长鸿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4-026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30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长鸿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1382号)审定: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6,407,328.54元,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 516,263,314.26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以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1,626,331.4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2023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615,567,521.42元。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整体财务状况及未来投资资金需求,从公司稳健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考虑,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853,437,932股,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7,731,577股,以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835,706,355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本次现金分红总额约为10,028.48万元(含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7,995.32万元视同现金分红,结合上述拟派发的现金红利10,028.48万元,2023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48,023.80万元,现金分红金额约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8.82%。
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注: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以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2023年的授信额度陆续到期,为保证授信的延续性,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拟在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25亿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公司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度,根据整体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公司拟向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进行融资,为确保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67,500.00万元额度的融资担保;控股子公司拟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0.00万元额度融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吴长鸿、蒋亦卿、李水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4年度将与部分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7,025.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场所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有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资格的金融机构。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年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亿元。拟开展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以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15.01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02 《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04 《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4年4月)》。
17、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董事会决定对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总经理MIN ZHANG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选举独立董事陈不非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调整后组成如下:
张国昀(主任委员)、周庆丰、陈不非
1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于2024年5月8日下午14:00在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区文华南路1235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4-036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6日
7.出席对象:
(1)在2024年4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区文华南路1235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荆长大道658-1号2幢和合大厦9楼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3月14日前送达公司,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海霞、冉冲
邮箱:shdmb@gearsnet.com
电话:0571-81671018
传真:0571-81671020
邮编:310023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荆长大道658-1号2幢和合大厦9楼
6、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72”,投票简称为“双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4-027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30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亲自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东坡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整体财务状况,从公司稳健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考虑,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以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会出具《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关联监事李瑜、陈剑峰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情形。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之前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因此,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4-028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1382号)审定: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6,407,328.54元,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 516,263,314.26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以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1,626,331.43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2023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615,567,521.42元。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整体财务状况及未来投资资金需求,从公司稳健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考虑,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为853,437,932股,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7,731,577股,以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835,706,355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本次现金分红总额约为10,028.48万元(含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7,995.32万元视同现金分红,结合上述拟派发的现金红利10,028.48万元,2023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48,023.80万元,现金分红金额约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8.82%。
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注: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整体财务状况,从公司稳健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考虑,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4-030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818号文批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全体发行对象发出了《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结果及缴款通知》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270.5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35元,共计募集资金198,85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2,309.0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96,540.9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3.0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6,277.9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14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差异系:公司在规定限额内使用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玉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十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的主要考虑因素
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应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目标、股东的合理要求和意愿,融资成本及环境,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和稳定的回报计划与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作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需充分考虑和听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公司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应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回报,合理平衡地处理公司自身稳健发展和回报股东之间的关系,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份。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2、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弥补亏损、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在当年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除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外,2024年—2026年公司每年现金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或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3、在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且不存在重大投资项目或重大现金支出的条件下,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以适当加大现金分红的比例或者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现金分红、股票股利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现金分红或股票股利的派发事项。
四、股东回报计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做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和完善,以确定该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五、附则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4-037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具体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
二、公司出席会议人员
公司董事长吴长鸿先生,总经理MIN ZHANG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佩群女士,副总经理、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陈海霞女士,独立董事张国昀先生。
三、投资者参与方式
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四、投资者问题征集
为提升公司与投资者的交流效率和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广大投资者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4-035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场所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有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资格的金融机构。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年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亿元。
2、公司进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的是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汇率波动、内部控制、客户违约、回款预测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主营业务中涉及部分产品需要出口海外,随着公司在海外市场的不断拓展,外币结算业务量也在逐步增加,主要以美元结算为主。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拟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基本情况
1、拟开展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资金来源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自有资金。
3、币种与金额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年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亿元。
4、交易对手
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有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资格的金融机构。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波动幅度较大时,不仅会影响公司出口业务的正常进行,还可能对公司造成汇兑损失。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稳定出口业务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专业性较强,可能存在内部控制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已制定《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对远期结售汇的职责和审批权限、操作原则、实施流程等做出明确规定,有利于降低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审查。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可能发生逾期,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的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同时拟加大出口信用保险的办理力度,从而降低客户违约风险。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回款预测的不准确可能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的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严格控制远期结售汇规模,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四、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根据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开展情况和实际需要负责具体实施远期结售汇相关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交易机构、审批日常远期结售汇业务方案、签署合同或协议等。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本次远期结售汇业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经核查,我们认为: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汇业务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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