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4月10日,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3月29日以专人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利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完成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工作;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部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559,028.09元,2023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3,685,671.81元。
2023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06。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07。
会计师事务所及保荐机构分别出具了鉴证报告及专项核查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质量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经董事会全体成员审议决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70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25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周子学先生、吕西林先生、郭重清先生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09。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俊、孔祥伦、顾成、应开雄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10。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依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14。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提请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股票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15。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8日下午14:0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16。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4月10日,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3月29日以现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红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在经过全面了解和审核后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年报准则以及有关备忘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06。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和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07。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有效执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09。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在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预计的2024年度关联交易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当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确认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同意202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合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行为有利于被担保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同意2024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担保。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本金安全,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14。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盛洋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08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盛洋科技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0年12月17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向14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68,91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61元,共计募集资金66,222.51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750.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64,472.5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1,926.78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4,295.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0]694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2,543.25万元(其中5,088.14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60.9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708.85万元。
2023年度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详见本报告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40.1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8.0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21]0034号《关于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2年1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9,5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2年8月24日及2022年9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结项,该项目中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扣除项目尾款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
2.2023年1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有12,000万元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2年8月24日及2022年9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结项,该项目中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结项项目销户后转出节余募集资金969.47万元扣除项目尾款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使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1,464.92万元支付“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尾款,尚未使用的节余募集资金共8,504.55万元,其中预计1,133.80万元将继续用于支付“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中尚未支付尾款,并将剩余部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23年12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项,公司将于2024年1月7日前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后,将节余募集资金10,357.2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1月1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1月5日,公司已将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2,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节余募集资金共13,708.85万元,其中预计3,351.64万元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支付“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尚未支付尾款。在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及银行手续费支出的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也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2年8月24日及2022年9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结项。该项目计划投入金额为15,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已投入6,566.7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净额已发生71.25万元,尚有未结算项目投入预计1,133.80万元。
由于采购设备及系统的市场价格下降,在保障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的情况下,合理调整项目设计及配置资源,通过招投标等形式选定智能仓储配送中心系统及设备的实施方,公司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金7,370.75万元。
2.2023年12月28日及2024年1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项。该项目计划投入金额36,0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22,680.82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净额已发生389.67万元,尚有未结算项目投入预计3,351.64万元。
由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因行业政策、建设需求、站点类型等而进行的铁塔站型调整,实施成本因钢材技术和塔桅制造工艺提升而下降等因素影响,公司“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金10,357.21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钢材价格上涨、物流运输不畅等因素影响,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周期延长,影响整体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计完成时间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拟建设的通信铁塔已完成实施,相关设备设施已调试到位,但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安排,部分项目尾款尚未达到支付时点,因此款项尚未结算完毕。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履行监督职责,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和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盛洋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盛洋科技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盛洋科技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投入募集资金包含2023年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支付已结项的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部分项目尾款人民币1,221.22万元;
[注2]: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包含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人民币5,040.13万元;
[注3]:本年度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项具体事项详见本报告三、(八)之说明。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3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最近一年(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2,896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94,453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52,115万元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家
上年度(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3,684万元
上年度(2022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21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人员13人。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报告期内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95万元,与2022年度提供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工作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保持稳定的利润水平,并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进一步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 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利率互换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
● 交易金额: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操作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主营业务是多种射频电缆及相关配套产品以及显示器件等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出口业务比重较高且主要采用外币结算,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保持稳定的利润水平,并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进一步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实际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利率互换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规模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上述额度。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管理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六)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二)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三)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而造成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及档案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控制业务风险,保证制度有效执行。
(二)为避免汇率大幅度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三)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四)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公司内审部每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符合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操作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盛洋科技”)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张俊、孔祥伦、顾成、应开雄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预计的2024年度将要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股东国交北斗(海南)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国交北斗”)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回避对于上述议案的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是公司开展经营活动过程中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相关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出席了会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浙江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京东方”)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38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裘坚柱
注册资本:8408.207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7月8日
经营范围:显示技术及手机配件的研发、销售;批发、零售:通讯器材、电子元器件、显示器件、显示模块;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劳务派遣(凭有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经营);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应开雄担任浙江京东方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浙江京东方为公司的关联方,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与浙江京东方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北京中交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中交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科技”)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院66号楼2层20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祥伦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6月16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制造(印刷电路板等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生产制造环节除外);销售通信设备;设备维修;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汽车;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国交北斗系盛洋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下属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通信集团”)实际控制国交北斗及中交科技,中交科技为盛洋科技的关联方。同时,上市公司董事孔祥伦任中交科技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市公司董事张俊任交通通信集团董事、副总经理,上市公司董事顾成任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团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申杰峰任国交北斗董事。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双方根据行业惯例,遵循公平、公正、合理、自愿的定价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协商一致确定或直接采取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基于日常经营需要及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并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公司及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对上市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合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银行保函、商业汇票贴现、票据池等业务,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及和抵质押的其他条件由公司与授信银行协商确定。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所有信贷事宜,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担保合同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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