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4-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33.57亿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预计2024年度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各家金融机构办理授信业务,授信内容包括:短期贷款、专项贷款、中长期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
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33.57亿元,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期限等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依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需求确定,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综合授信业务办理授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审批上述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审议本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求,有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和更好地支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拓展,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整体融资安排以及长远战略规划。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4-016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准则解释第17号就“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问题进行了明确。内容自2023年10月25日起施行。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即2023年10月25日)开始执行。
202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企业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含一年,下同)提前清偿该负债,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该负债,该负债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2)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九条(四)对该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
①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基于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
②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6个月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本解释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二)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公司代码:601121 公司简称:宝地矿业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7元(含税),预计共分配股利93,6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16%;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分类
公司主营业务为铁矿石的开采、选矿加工和铁精粉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公司所属行业为“B采矿业”门类中的“B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大类“B0810铁矿采选”小类。
(二)主要业务及主要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为铁矿石的开采、选矿加工和铁精粉销售,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为铁矿石经过加工的铁精矿。铁精矿的主要用途是作为钢铁生产的原材料,公司生产的精矿产品经下游冶炼企业加工成相应的金属产品后,广泛应用于房地产、基建、制造业等社会经济领域。
(三)宏观环境分析
2023年,世界经济低迷,国际格局复杂演变,地缘政治冲突频发,外部环境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面对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国内自然灾害频发、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等多重挑战,中国经济整体呈现波浪式发展、曲折式前进的恢复过程,主要预期目标圆满实现。国内周期性、结构性矛盾比较多,自然灾害频发。在这种复杂情况下,得益于消费的加快恢复、基建投资的回升、新兴产业的加快培育等因素,据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2023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26万亿元,较上年增长5.2%。
(四)钢铁市场分析
就钢铁行业来说,中国依然是全球铁矿石的主要消费国。我国钢铁生产的国产原料供不应求,铁矿石等原料大部分需要国外进口,复杂的外部政治环境,将对原料的进口产生影响,从而影响钢铁行业供应链、产业链安全,因此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呼吁将铁矿资源列为战略性资源。
根据世界钢铁协会数据,2023年全球粗钢产量18.88亿吨,与2022年基本持平。2023年,我国钢铁下游主要消费行业表现差强人意,除汽车和光伏等新能源行业外,地产行业表现低迷,基建等传统用钢行业消费偏弱。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粗钢产量10.19亿吨,与上年基本持平。
(五)国内铁矿石价格分析
2023年,在全球宏观经济整体偏弱运行、下游主要用钢行业较为低迷、以铁矿石为代表的原料端价格等因素影响下,国内钢材市场价格前高后低,整体以宽幅震荡运行。2023年铁矿石价格总体呈现“N”型走势。
年初,宏观预期持续向好以致市场对春节后的复工复产预期走强,市场乐观情绪蔓延,房地产政策支持加码,在经济复苏预期支撑下,黑色系品种价格持涨运行;随后,由于海外金融风险市场信心承压叠加宏观数据持续走低,成材负反馈发酵,钢厂亏损面积扩大,强预期走向弱现实,黑色系品质价格下行。年中,成材“淡季不淡”特征凸显,钢厂由于利润修复生产积极性提高,同时全产业链低库存的局面放大了价格波动弹性,日均铁水产量维持高位,原料铁矿石价格带动黑色系品种价格触底反弹。三季度,由于“金九银十”预期,铁水产量持续走高创年内新高,铁矿石价格进一步上涨,由于终端成材需求恢复有限,铁矿石涨幅大于成材。四季度,万亿特别国债发行释放财政积极信号,以及美联储降息周期开启,全球流动性状况大幅改善,扭转了市场的悲观情绪,宏观氛围持续转暖,市场情绪得以提振,在煤矿事故频发及钢厂冬储补库的推动下,铁矿石价格持涨运行。
(六)行业政策分析
2023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及至2025年,推动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年利用量达到4.5亿吨。
2023年4月中旬,工信部发布《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铸造和锻压行业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保障装备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能力明显增强。产业结构更趋合理,产业布局与生产要素更加协同。4月下旬,工信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要求在2021年、2022年工作基础上,对钢铁、焦化、铁合金等17个行业企业,开展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
2023年5月,工信部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完成了《钢铁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目标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钢铁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累计研制45项以上钢铁行业智能制造领域标准。
2023年8月,工信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明确2023-2024年稳增长主要目标,提出四大行动12项工作举措,强调“加强钢结构的推广应用、扩大重点领域消费需求、提升钢铁产业链国际化水平”等措施促进行业平稳运行,加快高质量发展。
2023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工作,推荐的节能降碳技术装备应满足“十四五”时期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提效与绿色低碳发展需求,具备能效水平先进、技术成熟可靠、经济效益好、推广潜力大等特点,特别是推荐一批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能够实现全流程系统节能降碳的革新性、前瞻性重大关键核心技术。
2023年10月,工信部依据《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1版)》《“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等,组织编制了《钢铁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旨在切实发挥标准对推动钢铁行业智能制造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2023年12月,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其中提到:严禁新增钢铁产能。推行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大幅减少独立焦化、烧结、球团和热轧企业及工序,淘汰落后煤炭洗选产能;有序引导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到2025年,短流程炼钢产量占比达15%。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继续实施“以钢定焦”,炼焦产能与长流程炼钢产能比控制在0.4左右。
从年初到岁末,钢铁行业在挑战与机遇并存中前行。除了国家层面的政策指导,四川、山西、河南、湖北等省市也出台了钢铁行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行业发展愈发理性稳重,稳重的背后是各种政策指导,甚至行政性指令的约束。整体来看,钢铁行业围绕“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产能置换”开展了一系列差别化调控政策,同时也呈现和迎来了一些新变化。钢铁企业需要积极响应政府的政策号召,在高质量发展、高端研发、高质量制造、打造新的生态产业链和全面推进双碳目标方面加强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和政策环境。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铁矿石开采、加工、销售进行投资建设和发展,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铁矿石原矿经选矿后所生产的铁精粉。
公司业务主要在新疆地区,矿产资源主要分布于新疆地区的伊犁、哈密、巴州以及青海格尔木等地区,面向主要客户包括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天山钢铁巴州有限公司、首钢伊犁钢铁有限公司、新疆伊犁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钢铁企业。公司目前拥有备战铁矿、松湖铁矿、宝山铁矿、察汉乌苏铁矿、哈西亚图铁多金属矿5处矿区,其中,备战铁矿、松湖铁矿、宝山铁矿为正常开采矿区;备战铁矿与察汉乌苏铁矿为相邻矿权,为充分发挥两个矿山的资源禀赋优势,公司正研究论证推动备战铁矿和察汉乌苏铁矿整合勘查、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事宜;哈西亚图铁多金属矿系公司新获取矿区,已经开展建设工作。公司目前在新疆地区已具备较强的竞争能力,属于当地生产规模较大的铁矿石产品供应商。
新疆全力推进“八大产业集群”建设,推进矿业资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积极延伸下游精深加工产业链,着力构建以初加工为基础、精深加工为主导的绿色矿业产业体系,提升战略性资源供应保障能力。公司将紧跟行业发展形势,积极融入绿色矿业产业集群建设,以打造国内一流的现代化矿业企业为目标,不断推动业务发展,持续蓄积高质量发展势能。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2023年生产铁精粉110.05万吨,较上年上升13.28%;销售铁精粉126.46万吨,较上年上升25.54%。全年实现净利润23,370.10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8,661.46万元,每股净收益0.25元。累计上缴各项税费11,561.25万元,资产总额618,583.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2,442.85万元,非流动资产426,140.31万元),负债总额243,744.5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91,132.04万元,非流动负债152,612.47万元),资产负债率39.40%。所有者权益374,838.64万元,归母所有者权益304,377.21万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4-006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30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4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董事长邹艳平先生主持召开,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所作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生产经营管理、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度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听取《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1独立董事宋岩女士的述职报告;
4.2独立董事王庆明先生的述职报告;
4.3独立董事潘银生先生的述职报告;
4.4独立董事史秀志先生的述职报告;
4.5独立董事邓旭春先生的述职报告。
各位独立董事提交的《2023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分别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五)听取《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听取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能够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保证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时、清晰和完整,同意该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公司章程》。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已经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尚德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掌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准则解释第17号就“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问题进行了明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根据审计工作量,经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沟通协商,拟定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合计审计费用人民币110.00万元(不含税),其中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80.0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0.00万元(不含税)。
本议案已经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确认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董事的薪酬方案为: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为7万元/年(税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兼总经理高伟已回避表决。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名称由“战略委员会”变更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修订了《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议案已经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4-007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30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4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超先生主持召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客观实际。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需求,充分保护了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收益的权利,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中期分红,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充分保护了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收益的权利;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告或有负债,且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生产经营,有利于子公司业务发展,相关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三)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关于确认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审查了公司监事会成员在2023年的履职情况,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认为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激励监事更好的履行职责。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该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4-014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现金管理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投资产品。
(五)现金管理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其子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公司及其子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具体实施部门及相关人员将建立台账,及时跟踪理财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遵循稳健原则,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4-009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关于《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的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新增条款序号部分根据修订相应作出调整,不再依次列示。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4-010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4] 0011005187号审计报告确认,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6,614,555.13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17元人民币(含税),按照截止2024年3月31日的总股本800,000,000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总额93,600,000元人民币(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比例为50.16%,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分红方案说明
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分红方案,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0%。
(三)授权期限: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及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可进行中期分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分红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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