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4 证券简称:天岳先进 公告编号:2024-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以及《关于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内容修订及相关条款序号自动顺延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进一步授权人士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上述备案登记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二、修订和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和制定后的部分治理制度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88234 证券简称:天岳先进 公告编号:2024-033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宜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并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研发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当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使用不得进行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本次授权有效期
本次授权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本授权有效期亦同。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具体内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和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其运用计划、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办理并执行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股份上市和限售等相关事宜,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在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8、在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决定本次小额快速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2、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88234 证券简称:天岳先进 公告编号:2024-034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天岳南路99号天岳先进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1、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6、8、9、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6、9、1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2、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或者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查、复印件留存,并提供原件(授权委托书)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10:00-下午16:00)。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天岳南路99号
(四)注意事项: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天岳南路99号
电子邮箱:dmo@sicc.cc
联系电话:0531-69900616
联系人:钟文庆、马晓伟
特此公告。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34 证券简称:天岳先进 公告编号:2024-029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97,578,826.64元,实收股本为429,711,044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1、公司主要专注于碳化硅半导体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碳化硅半导体材料行业具有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的特点,对研发创新和制备工艺等方面要求较高,需要持续对高品质、大尺寸等产品进行研发投入。同时公司新建产能上海临港工厂固定资产投资较大,从项目建设、到实现产品交付、完成产能良率爬坡、达到规划产能、实现规模效益需要时间周期。同时公司为新建产能投产所招聘的人员数量较大,导致薪酬支出大幅上升,对净利润影响较大。
2、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0.97%,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大尺寸及N型产品研发投入、前沿技术研发投入等加大,导致研发费用上升。因新产品客户验证等市场推广导致销售费用同比上涨。由于人员增加、产能建设及持续爬坡等导致的管理费用上涨。上述费用增加减少了本年度净利润。
3、报告期内,公司对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影响较大。
三、应对措施
公司管理层将在以下几个方面持续努力调整,以期改善公司经营业绩:
1、专注主业,提升精细化生产能力
公司将紧抓行业发展机遇,结合公司领先技术能力,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提高公司产线的产能利用率以及产品良率,提高生产效率。同时,公司将加强成本控制,综合控制能耗、物耗等生产成本,通过智能化设备引入、产品迭代优化及制备工艺设计优化等方式提高生产效能,保证生产稳定,并严格执行全流程产品品质管理,不断优化提高产品品质,从而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和市场占有率。
2、开拓市场,坚持全球化市场拓展
公司将紧紧把握市场动态和客户需求的变化,重视高品质、大尺寸碳化硅半导体材料领域的市场开拓,将其作为公司战略性的发展方向持续深耕,持续丰富和优化产品结构,为不同应用领域、不同客户需求提供更先进、更丰富的产品;同时,公司将加大全球市场开拓力度,维护既有品牌客户关系,积极拓展国内外新客户,丰富客户数量,不断优化客户结构。
3、研发创新,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继续完善和提升在碳化硅半导体材料领域的核心技术能力,在8英寸导电型产品产业化研发,液相法等前瞻技术研发,以及高品质导电型产品等方面继续加大投入,不断突破技术瓶颈,强化研发创新能力,完善研发创新平台,持续保持先进性。同时也加强对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加速推进创新技术成果转化,应对行业高速发展和把握市场机遇。
特此公告。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88234 证券简称:天岳先进 公告编号:2024-031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为2,671.40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预计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为2,671.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2023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金额1,097.13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相关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2、资产减值损失
2023年度,公司计提存货减值损失金额1,574.27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671.40万元,综合影响2023年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671.40万元。上述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已经审计机构审计,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操纵利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及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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