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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14              证券简称:康拓医疗          公告编号:2024-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期进行调整。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5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51.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1,603,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3,355,571.5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8,247,828.42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3日全部到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13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 0800005号)。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的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1、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三类植入医疗器械产品产业与研发基地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为生产车间及办公设施建设,二期为中试车间及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一期已于2021年建成并投产。由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2022年公司根据资金现状并结合产能规划,决定对募投项目二期的建设计划进行调整,将建成时间延长至2024年4月30日。2023年,公司新产品研发需求逐渐增加,为保障公司未来在新产品研发方面的综合需求,公司于2023年内启动募投项目二期即研发中心的建设工作,根据目前的工程建设进度以及未来研发、中试等配套设施的配备周期测算,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募投项目的建设周期进行调整,调整后该项目的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

  2、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周期进行了调整,项目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调整后的时间如下: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三类植入医疗器械产品产业与研发基地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和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审议程序及合规说明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进行调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康拓医疗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康拓医疗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文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314                  证券简称:康拓医疗                告编号:2024-005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5,510,975.1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4,898,864.5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1,239,17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996,535.0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4.4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订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314        证券简称:康拓医疗         公告编号:2024-007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康拓医疗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8家,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服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31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管理措施2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晓娜,2007年2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5月加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3年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小哲,2018年7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2月加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4年1月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陈俊,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担任中审众环北京质控中心总监,2022年起担任公司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最近3年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陈俊、项目合伙人李晓娜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小哲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李晓娜、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小哲、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俊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决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有关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审众环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314        证券简称:康拓医疗         公告编号:2024-009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公司拟对《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此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章程备案等具体事宜。上述修订及备案登记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章程修正案》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314           证券简称:康拓医疗        公告编号:2024-010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发行对象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5、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6、股票上市地点

  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本次募集的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8、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9、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3)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保荐及承销协议及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决定并聘请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结果,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公司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相关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0)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314        证券简称:康拓医疗        公告编号:2024-013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毕原一路西段1451号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7日

  至2024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将会分别听取三位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6、议案11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01;议案10.02;议案10.03;议案10.05;议案10.0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分别为:胡立人、西安合赢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朱海龙;赵若愚;吴栋;胡立功。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企业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依法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电子邮件方式请于2024年4月30日15:00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public@kontmed.com进行登记。在来信或电子邮件中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4月30日15:00前送达登记地点,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4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现场登记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毕原一路西段145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欢

  邮箱:public@kontmed.com

  电话:029-68318314

  邮编:710065

  特此公告。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14        证券简称:康拓医疗        公告编号:2024-004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29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帖凯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并就2023年度主要工作回顾及2024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以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996,535.0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4.43%。公司不送红股、不转增。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6)。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编制了相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九)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

  10.01《关于公司监事帖凯先生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1票。

  监事帖凯先生(监事会主席)回避表决。

  10.02《关于公司监事王志斌先生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1票。

  监事王志斌先生回避表决。

  10.03《关于公司监事李子叶女士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1票。

  监事李子叶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该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特此公告。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314        证券简称:康拓医疗         公告编号:2024-006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5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51.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1,603,4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3,355,571.5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8,247,828.42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3日全部到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13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 0800005号)。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2023年度(或“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3,086,824.18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238,124.85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74,946,783.39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严格履行审批及审议程序。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项使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分别于2021年4月19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本公司募集资金在开户行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除此之外,本公司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761.7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上述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关于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1]第 0800108 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已于2021年7月完成上述置换事宜。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相关产品的情况详见下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

  特此公告。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公司于2023年4月因操作失误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支付40,174.55元手续费,经自查后已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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