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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 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张李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张李强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并将继续在公司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于张李强先生辞职后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李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李强先生通过公司股东海宁晶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19,510股,持股比例为0.31%。张李强先生所持股份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公司及监事会对张李强先生担任监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职工代表监事补选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李方园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3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方园女士,199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8月至2014年11月任海宁露可苏瑞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12月至2016年1月任海宁熠达照明有限公司外贸业务员;2016年2月至2018年2月任浙江晶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单证员;2018年3月至2020年2月任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单证员;2020年2月至今任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单证部经理。

  截至目前,李方园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方园女士通过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0,000股,持股比例为0.02%,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李方园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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