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518 公司简称:联赢激光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9,041,895股,以此为基数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50,856,284.25元(含税),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 主要业务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精密激光焊接设备及自动化解决方案供应商,专业从事精密激光焊接设备及智能制造解决方案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动力及储能电池、汽车制造、消费电子、五金家电、光通讯、医疗器械、传感器、继电器等制造业领域。
2.主要产品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激光器、激光焊接头、激光焊接机、机器人焊接工作站、激光焊接自动化成套设备及各种非标自动化解决方案。
激光焊接机由激光器和焊接头组成,激光器是激光焊接机的核心部件;工作台由移动平台和运动控制系统组成;激光焊接自动化成套设备主要是指根据特定客户的应用需求,结合电气自动化、机械工艺等其他门类设计,由加载了自动化系统软件、应用环境设计的激光焊接机、工作台共同组成的自动化成套设备及解决方案,将若干个激光焊接机及工作台的工作功能整合至自动化流水线中,实现全自动作业,从而达到精准、高效、可控的工艺目标。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为激光焊接设备,产品呈现非标定制化的特点,需要根据客户特定需求进行个性化设计和定制,以研发设计为核心,依托研发设计方案,通过对外采购标准化零件、出具设计图给零部件厂商加工进行定制采购、自主生产加工等方式获取生产所需零部件,生产部门根据工艺流程、图纸及作业指导书进行模块化组装集成,再进行总装调试,最终向客户提供激光焊接设备并以此获取收益。
2.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模式以自主研发为主,部分基础性项目与大学及研究所进行产学研合作研发,公司研发部门以市场动态、客户需求为导向,研发内容主要由激光器研发、焊接工艺研发、自动化成套设备研发三部分组成。
3.采购模式
公司产品具有非标准化特性,相应原材料型号较多。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采”辅以“基本库存”的形式进行采购活动。基本库存主要是针对日常耗用量大的标准件原材料,如线材、包材、开关、电源等;“以销定产-以产定采”则是针对根据客户订单定制的非标准化部件,如机加钣金件、部分光学材料等。
4.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形式。即接受客户订单以后,研发部门按照客户确定的产品规格、供货时间、应用要求和数量进行设计和技术拆解,并配合 PMC 部门制定生产计划,由生产部门组织生产。生产过程中标准零部件对外采购,非标准零部件公司向厂商提供自身设计的图纸进行定制采购或自主生产,生产部门根据工艺流程、图纸及作业指导书进行模块化组装集成,再进行总装调试。
5.销售模式
公司国内销售采用直销的模式。公司产品主要为定制化激光焊接设备,销售人员及工程师需根据客户的技术参数、产能期望值、生产现场环境及布局等需求进行个性化设计,提供客户认可的产品设计方案,签订销售合同,待产品交付给客户后,还需要进行现场组装、调试并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公司产品国外销售采取直销与代理商销售相结合的方式。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C)—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根据公司具体业务情况,公司所在的细分子行业为激光加工设备制造业,属于高端装备制造行业范围。
随着我国制造业规模不断扩大,对激光加工设备的需求近年来一直保持较快增长,根据中国科学院武汉文献情报中心《2024中国激光产业发展报告》发布会披露的信息:2023年中国激光设备市场总体稳中向好,我国激光设备市场销售收入达到910亿元,同比增长5.6%。预计2024年我国激光设备市场销售收入将达到965亿元,预计同比增长6%。其中,激光焊接成套设备增幅度远高于激光设备整体增幅,2023年中国激光焊接成套设备市场销售收入约为115.2亿元,同比增长38.6%,预计2024年激光焊接成套设备市场销售收入将突破165亿元。预计仍有43%的增长。
另一方面,受到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因素的影响,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日益迫切,需要新的技术和设备来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激光焊接技术及设备的引进能有效提升生产自动化程度及产品加工品质,满足市场对高质量产品的需求。因此,激光焊接设备行业市场前景明朗,处于高速发展阶段。
从公司产品主要应用领域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行业来看,在全球范围内,新能源汽车取代传统燃油汽车趋势明显。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持产销两旺发展势头,连续9年位居全球第一。2023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新能源汽车出口120.3万辆,同比增长77.6%,成为推动全球汽车产业转型的重要力量。在电动化渗透率方面,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达到31.6%,据高工产业研究院的预测,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电动化渗透率有望接近45%。
储能电池行业方面,国家发改委《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储能能够显著提高风、光等可再生能源的消纳水平,支撑分布式电力及微网,是推动主体能源由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更替的关键技术。在国家政策推进下,各省市出台风光配储政策,明确储能补偿机制,并在共享储能、容量补偿、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等多形式提升储能电站收益。根据高工产业研究院预测,未来三年,储能领域的复合增速将超过70%,到2025年,全球储能电池出货量将逼近700GWH,到2030年将超过2TWH。据高工产业研究院数据统计:2023年全球储能锂电池出货225GWh,同比增长50%,其中中国储能锂电池出货206GWh,同比增长58%。
激光焊接设备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涵盖技术应用较为广泛,涉及激光光学、电子技术、计算机软件开发、电力电源、自动控制、机械设计及制造等多门类学科,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需要强大的开发设计能力、工艺装备能力和制造能力,必须进行长期高强度的技术投入与资金投入。同时,激光焊接设备是需要针对客户要求进行独立设计的非标准化产品,其产品直接影响到下游客户的生产质量与效率,客户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性能指标、稳定性以及维修保养服务有着严格的要求,因此下游客户倾向于选择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长期专注于激光设备制造业务、运行记录良好的供应商。因此,激光焊接行业在技术与市场方面均具有较高的门槛,有利于技术强、规模大的企业保持优势市场地位。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为国内激光焊接行业领军企业,具体体现为:技术领先、客户质量好、市场占有率高,以领先的技术及产品服务了众多锂电行业及消费电子行业的国际知名企业。根据中国科学院武汉文献情报中心近三年《中国激光产业发展报告》发布会披露的信息:2021年中国激光焊接成套设备市场销售收入为66.5亿元,按此计算公司在激光焊接成套设备市场占有率约为21%;2022年中国激光焊接成套设备市场销售收入约为83.1亿元,按此计算公司在激光焊接成套设备市场占有率约为34%;2023年中国激光焊接成套设备市场销售收入为115.2亿元,按此计算公司在激光焊接成套设备市场占有率约为30%。公司在激光焊接领域的市场占有率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报告期虽然公司产品主要的应用领域新能源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行业仍保持增长,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给设备公司带来一定的市场压力,另一方面,电池领域新技术不断涌现,又为设备行业带来新的机遇,如近期有新能源汽车公司正式推出搭载准900V超快充固态电池的车型。该固态电池具有高温不可燃、穿刺短路风险低,安全性高的特点,标志着固态电池产品有望正式进入量产阶段。公司凭借在动力电池领域的技术实力和丰富经验,研发出适合固态电池生产的设备,为客户提供了包括激光焊接设备在内的固态电池装配线。
2024年4月工信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在其“(一)实施先进设备更新行动”之“2.更新升级高端先进设备”中明确提到针对航空、光伏、动力电池、生物发酵等生产设备整体处于中高水平的行业,鼓励企业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重点推动动力电池行业生产设备向高精度、高速度、高可靠性升级,重点更新超声波焊接机、激光焊接机、注液机、分容柜等设备。预计这一产业政策将刺激动力电池行业产生新一轮的设备需求,公司将抓住国家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的机遇,积极响应客户需求,推出更具高精度、高速度、高可靠性的产品,增强市场竞争力。
激光焊接技术发展趋势主要有下几个方面:
(1)不同波长的激光和激光、激光和电弧或者激光和其他热源的复合激光焊接设备应用将越来越多。
(2)针对簿金属材料如动力电池极片、手机内部的连接件等的短脉冲激光焊接设备应用热度持续提升。
(3)针对高反射、低吸收材料的特殊波长激光焊接设备市场需求逐步凸显。
(4)激光焊接设备体现出更加全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的技术要求。
(5)由于一体化集成复合型激光焊接设备的加工效果更好,传统的单一功能焊接设备逐渐被复合型设备所取代。
(6)医疗器械、汽车零部件制造等行业对激光塑料焊接设备需求逐渐增多。
(7)激光焊接设备向更高精密度及更高加工速度方向发展。
公司将密切关注激光应用领域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及发展趋势,调整研发方向,保持在激光焊接行业的技术领先地位。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12,257,599.54元,同比增长24.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6,286,690.85元,同比增长7.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0,324,620.98元,同比增长4.34%。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4-003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上午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此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2日以书面及邮件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韩金龙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董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述职。
(五)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关联董事韩金龙、牛增强、贾松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本议案关联董事贾松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好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在保障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计划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中低风险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额度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有效期内,投资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即有效期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固定资产项目贷款授信及子公司授信)。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
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4-004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4-005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73,782,286.9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9,041,89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856,284.2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7.7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4-006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48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81元,共计募集资金58,418.8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511.2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2,907.5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6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017.0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890.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42号)。
2.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竞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36,330,27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25元,共计募集资金98,999.9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435.5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7,564.4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印花税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1.9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7,292.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4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差异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6,000.00万元,其中:1,000.00万元到期日为2024年1月3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结构性存款存放于杭州银行深圳湾支行4403040160000238705账户;5,000.00万元到期日为2024年3月18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结构性存款存放于宁波银行86043000000127181账户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差异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46,000.00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本公司、保荐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9月2日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聘请中信证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中信证券于2022年7月1日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自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承接原保荐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惠州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子公司江苏联赢激光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在内容上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型激光器及激光焊接成套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系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产品竞争力,实现公司稳步健康发展,项目的效益将体现在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中,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数字化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系提升公司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产品竞争力,实现公司稳步健康发展,项目的效益将体现在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中,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该项决议的有效期于2023年10月12日截止。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6,000.00万元。
经公司自查及保荐人定期核查,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27日,公司有6,0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因到期日较晚未在授权期内及时赎回,对于上述情况,公司已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补充确认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联赢激光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除本报告“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中所陈述的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实际投资金额超过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部分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附件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4-011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美国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设立公司名称:United Winners Laser LLC(译:联赢激光(美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美国联赢”)
● 投资总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
● 投资主体: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对外投资计划自2024年起逐步实施,拟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进度及资金安排将根据业务的具体情况而定,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预计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风险提示:本项目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变化等风险。未来国内外市场、融资环境与政策、国际政治环境及经济形势存在发生变化的可能,本项目的投资计划可能会根据未来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存在不能达到原计划及预测目标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有效拓展海外市场,进一步提升国际竞争力,促进公司长远战略规划逐步落地,公司拟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投资设立美国联赢,投资总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设立美国联赢对扩大公司国际市场占有率、提升企业竞争力具有积极意义。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由公司董事长韩金龙先生审批,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在美国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美国联赢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公司名称:United Winners Laser LLC(译:联赢激光(美国)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出资方式和持股比例: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00%持股
经营范围:激光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美国联赢的具体公司名称、投资金额、住所、主营业务等,最终以中国境内相关政府机关和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当地相关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美国联赢,旨在使其作为公司开展美国业务的窗口,有利于公司拓展美国市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全球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提升公司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在国际市场的知名度,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项目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变化等风险。未来国内外市场、融资环境与政策、国际政治环境及经济形势存在发生变化的可能,本项目的投资计划可能会根据未来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存在不能达到原计划及预测目标的风险。
2、本项目尚需获得中国境内的发改委部门、商务部门、外汇部门等相关政府机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按照美国当地法律法规履行美国相关政府机关的审批,能否取得相关政府机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3、公司首次在美国投资设立公司,经营受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当地法律法规的管辖。虽然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社会经济稳定,但其政治体制、市场情况与国内差异较大。境外相关政策、法规也存在调整的可能,从而可能对美国联赢的人事、经营、投资、管理等方面带来不确定性,因此需要尽快熟悉并适应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商业环境。
4、美国联赢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市场变化等方面风险。公司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不断适应业务需求及市场变化,有效防范相应的经营风险。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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