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4-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22日(星期一) 下午 15:0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至4月19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putailai.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于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解答。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璞泰来”)已于2024年4月13日披露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相关文件,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且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计划于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下午15:00-16:30举行2023年度及2024年一季度业绩说明暨现金分红说明会(以下简称“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及2024年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
2024年4月22日下午15:00-16: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
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梁丰先生,董事、总经理陈卫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韩钟伟先生,独立董事庞金伟先生届时将出席本次说明会。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 投资者的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2日下午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 问题的提前征集
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15日(星期一)至04月19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putailai.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于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解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张小全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叠桥路456弄116号
联系电话:021-61902930
邮箱:IR@putailai.com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公司代码:603659 公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4-017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4月12日公司总股本为2,137,973,428股,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9,751,415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故以剔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2,128,222,013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297,951,081.82元(含税)。
公司于2023年9月至10月期间,以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金额为299,998,870.02元,按《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3年度上市公司拟现金分红规模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达到31.2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简介
二、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锂离子电池行业情况
作为电池材料及工艺技术解决方案的平台型公司,公司产品主要为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和自动化设备,处于锂离子电池产业上游。锂离子电池根据应用场景可分为动力、消费和储能三类:
(1)动力类电池
国内市场方面,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驱动下,新能源汽车已获得消费者广泛认可,据中汽协数据,中国2023年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达31.6%,较2022年高出5.9个百分点;销量实现949.5万辆,同比增长37.9%1,带动国内动力电池出货量达到616.3GWh,同比增长32.4%;累计装车量达到387.7GWh,同比增长31.6%。EVTank预测,未来新能源汽车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预计到2030年中国锂电池需求量有望达到1,532.3GWh2。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年12月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
2EVTank,《中国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白皮书(2024年)》。
国际市场方面,受德国等欧洲国家2023年补贴政策退坡等因素影响,欧洲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速不及预期,全年销量为294.8万辆。但中国新能源汽车出口仍然保持强劲,2023年累计出口达120.3万辆,同比增长77.6%3,欧美与东南亚仍是中国新能源汽车与动力电池的主要出口承接地。随着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规建立碳足迹监管门槛,以及美国通胀削减法细则和国防部新法案等对国产电池及新能源车的限制,锂电企业本土化生产的需求日益迫切,海外建厂布局加速,截至2023年末,国内已有10余家头部电池企业展开了海外制造基地的布局,规划产能超500GWh4。以欧美为代表的海外市场增速快、空间大,并且颁布了多项政策引导新能源转型,仍然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EVTank预计,至2030年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将达到3,368.8GWh。
3GGII,《复盘2023:动力电池的取舍与精进》。
4GGII,《复盘2023:海外产能超500GWh 锂电出海“初见硕果”》。
(2)消费类电池
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PC、平板电脑等数码产品。受全球经济增长不及预期、能源物资成本上升、供应链不稳定以及疫情期间消费类电子产品需求提前释放等因素的影响,2023年传统3C消费类数码市场均出现了不同幅度降幅。根据IDC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11.7亿部,同比下降3.2%;传统类PC出货量为2.956亿台,较去年同期下降约13.9%。但随着下半年Apple、华为等品牌新品发布,消费电子产品市场呈现出复苏态势,四季度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达到3.261亿部,同期增长约8.5%,终止了连续七个季度的下滑。Canalys预测,2024-2027年AI大模型在智能手机与个人PC的应用有望成为新的市场增长动力。
2023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5等政策支持陆续出台,中国消费类电子市场下半年也企稳向好。据中国信通院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市场手机出货量累计达到2.89亿部,同比增长6.5%;其中12月国产品牌手机出货量达到2,455.4万部,同比增长11.7%,占同期手机出货量的86.8%6。2024年中国消费电子市场有望迎来复苏增长,有利于消费类锂离子电池需求的恢复。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
6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2023年12月国内手机市场运行分析报告》。
(3)储能类电池
储能类锂离子电池目前主要应用于家庭储能、通信基站储能和电力系统储能三大领域。2021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低成本、高可靠、长寿命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的目标”7。在“十四五”规划以及“双碳”政策的指引下,2023年我国新型储能行业发展迅速。据国家能源局消息,2023年全国新增装机规模约2,260万千瓦,较2022年底增长超260%;截至2023年底,已建成投运累计装机规模达3,139万千瓦,提前两年实现“十四五”规划的新型储能装机目标。锂离子电池仍占据新型储能绝对主导地位,占已投运新型储能的97.4%8。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
8国家能源局,《2024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2023年受欧洲经济下行及电价回落等因素干扰,全球储能锂电池增速有所放缓,全年累计出货量达到224.2GWh,同比增长40.74%;中国储能锂电池出货量203.8GWh,同比增长58.2%9。电力储能锂电池仍占据超8成市场份额,工商业储能锂电池则成为2023年增速最快的细分领域10。随着能源危机和环境问题加剧,储能作为解决能源消纳的重要途径,预计仍将保持长期向好的发展趋势。全球各主要国家纷纷向绿色低碳能源转型,预计将带动以锂电池为主导的新型储能行业持续高速发展,具备核心零部件供应能力以及产业一体化优势的储能锂电企业有望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9EVTank,《中国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白皮书(2024年)》。
10GGII,《2023年国内储能锂电池出货量超200GWh》。
公司长期专注于新能源电池关键材料及自动化装备领域,基于“双碳”战略目标为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储能等相关电池客户提供专业化配套服务和综合解决方案。
2.2 主要业务
主营业务涵盖负极材料、涂覆隔膜、PVDF及粘结剂、复合集流体、铝塑包装膜、纳米氧化铝及勃姆石等材料,同时为新能源电池、电池材料提供自动化工艺装备及智能制造体系的服务。公司构建负极材料、膜材料与涂覆、自动化装备三大事业部管理架构,在深化各事业部间的资源共享和产业链协同优势的同时,建立规模化、一体化、产业链稳定可控的制造产能,通过多种业务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注:四川茵地乐、浙江利科为公司联营公司,东阳光氟树脂、海南璞晶、嘉拓智能、吉林紫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嘉拓日晟为嘉拓智能控股子公司,无锡嘉拓为嘉拓日晟全资子公司。江苏高远根据实缴出资进度,将于2024年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2.3 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目前主要以外购获取原材料,由各子公司采购部门根据自身业务需求负责具体实施。
通过建立并持续完善采购管理制度体系,公司就供应商研发能力、供应商资质、安全性能、质量管理、样品设计与验证等进行多维度的指标考量。对于涉及化学品的供应商能力评估方面,严格把控其质量环境体系认证、MSDS认证、国家实验室认证(CNAS认证)、ROHS环保检测报告等重要指标,在量与质上保证公司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并确保所采购材料及其工艺符合安全健康与环保要求;对于标准原材料和设备标准件的采购,公司依照标准规范的采购流程进行择优采购;对于自动化装备业务所需定制的非标准件,公司按照设计图纸和特定指标向各合格供应商询价采购。同时,公司在供应商管理过程中逐步引入一系列社会和环境指标,以确保公司与供应商共同提升长效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关系。
(2)生产模式
公司负极材料、基膜、涂覆膈膜、PVDF及粘结剂、复合集流体和铝塑包装膜均采取“根据订单组织生产、兼顾市场预测适度库存”的生产模式;自动化装备以客户的实际适用性与功能性需求为导向,进行针对性的整体方案选型与设计,将关键自制零部件与非关键外采零部件集成整合,配合自主开发的软件系统集成进行整机交付。
(3)销售模式
作为新能源电池供应链中上游关键环节供应商,公司采取销售部门进行主导,研发、品质等技术支持部门协同辅助,与下游客户直接对接的销售模式,通过战略合作、联合研发、产品设计与定制等服务,与下游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
三、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20,474.9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1,160.3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8.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为178,077.6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9.82%。
一、负极材料事业部
2023年,公司负极材料业务实现出货量155,317吨,同比增长11.35%;负极材料及石墨化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61,076.75万元,同比下降16.01%。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1、2023年度,受行业产能供过于求及下游电池客户去库存的双重影响,负极产品售价持续下行;客户产品结构及原料属性的变化影响了公司原有生产工艺的成本及收率;前期高价存货消纳较慢,导致公司持续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负极产品毛利率收窄,面临阶段性的经营压力。截至2023年末,公司负极材料库存规模和成本已较年初显著改善。
2、为应对当前市场需求的变化趋势,公司加快了非石化类原材料和高压快充产品研发进度,根据客户产品需求调整生产工艺,报告期内公司已实现部分高性价比新产品的导入。随着历史高成本库存的消纳、非石化类原料的创新和高压快充产品的持续放量,2024年公司负极材料盈利能力有望得到明显的改善。
3、在探索长期降本路径方面,公司积极通过技术创新、工艺优化、产品系列化等多种方式进行降本增效。公司在建的四川紫宸工厂定位于成为行业内最具环境友好、绿色低碳、能源集约、高度自动化与智能化的下一代先进产能和标杆工厂,将能够更加契合高性价比负极材料的生产适配。公司有信心通过先进产能的建设、多样化的原料和工艺降本方案、良好的ESG管理,以差异化的产品、稳定可靠的品质服务国内外一线电池客户,持续改善负极材料盈利能力,在下一阶段的负极材料市场竞争中,持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二、膜材料及涂覆事业部
2023年,公司涂覆隔膜及加工量(销量)达到52.71亿㎡,同比增长21.50%,基膜产品产销两端同时放量,膜产品及涂覆加工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81,580.50万元,同比增长23.63%;PVDF产品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2,127.62万元(含内部销售)。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1、涂覆隔膜及加工业务
2023年,依托公司在隔膜基膜、涂覆材料、涂覆设备、粘结剂和涂覆加工领域的综合竞争优势,涂覆加工业务延续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公司涂覆加工业务因定制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客户粘性,从而形成了稳定的行业地位。2023年度,公司涂覆隔膜及加工量(销量)达到52.71亿㎡,占同期国内湿法隔膜出货量(129.4亿㎡)11的40.73%。
11EVTank,《中国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发展白皮书(2024年)》。
报告期内,公司涂覆加工业务在涂覆材料国产化替代、涂覆设备提速、粘结剂领域成本改善以及基膜自给率提升等方面均实现了预定目标,实现了涂覆加工业务良好的协同效应和成本改善。另一方面,公司充分发挥规模优势,稳步提升了生产效率和产品性能,保持了盈利能力的相对稳定。
2、隔膜基膜及涂覆材料
隔膜基膜:四川卓勤的基膜产线的车速、幅宽、生产效率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并实现批量化供应,基膜销量逐季提升。凭借生产设备强劲的后发优势,公司基膜产品具有较强的成本竞争力,2024年基膜销量有望快速增长。公司基膜产品的批量化供应具有突出的战略意义,有利于协同公司涂覆加工业务实现涂覆隔膜整体交付,进一步突破海内外重点客户。
陶瓷涂覆材料:在生产工艺上,公司完成勃姆石产线的平台化建设,生产现场被客户评价为行业最优;在产品研发上,公司研发并量产了用于超薄隔膜涂层的超细氧化铝、超细勃姆石、纤维状勃姆石等下一代陶瓷材料,并进一步拓展了勃姆石产品的应用领域,包括应用于正极领域的边涂勃姆石、水性边涂浆料催化剂载体、覆铜板填料等,为下游客户提供了更优的成本改善方案;在降本增效上,公司同步通过BOM、能量回收、设备改进等实现综合成本的下降。
PVDF及粘结剂:2023年公司新建PVDF产能陆续投产,销量逐季提升,全年累计销量达到10,627吨,同比大幅增长97.82%;报告期内,国内锂电级PVDF售价持续大幅调整,对公司PVDF业务营收造成较大影响;公司新建前工序产能的逐步投产和原材料价格的降低,使PVDF的盈利规模整体保持稳定;尽管PVDF行业进入新的市场竞争阶段,凭借全工序成本优势和长期研发优势,公司有信心保持良好的市场竞争力和增长潜力。在PAA方面,客户结构和产品应用不断优化和丰富,储能领域业务实现了较大突破,助推PAA产品销量、营收和利润继续稳步增长;与此同时,适应高动力学性能、超快充需求的新产品有望在2024年为客户创造新的价值。
未来公司将继续凭借在隔膜基膜、涂覆加工、涂覆材料、涂覆设备、PVDF和粘结剂等领域的协同优势,积极推进复合集流体量产,加快高速高效智能化涂布工艺与设备的集成,为下游客户提供更多的产品组合和综合解决方案服务。
3、复合集流体
报告期内,公司复合铝箔、复合铜箔集流体的开发取得突破,2023年10月,公司与宁德时代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同意就复合铜箔集流体业务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共同开拓海内外新能源市场。目前,公司复合铝箔产品已经实现消费领域的小批量出货,复合铜箔产品正稳步对接客户需求,持续推进产业化的相关工作。为积极抢占复合集流体产业化浪潮的先机,江苏卓立一期年产1.6万吨复合铜箔生产基地已基本完成厂房建设,厂房装修、设备定制与安装工作已同步启动,预计2024年将逐步建成投产并根据客户需求分阶段形成相应产能。
4、铝塑包装膜
2023年,全球消费电子市场持续低迷,铝塑包装膜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组织优化、节能降本、提升优率等综合性举措,持续改善公司铝塑包装膜产品性能与成本结构,产品出货量达到1,575万㎡,为2024年销售量的增长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锂电自动化装备事业部
报告期内,公司自动化装备业务履约交付规模显著增长,2023年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含内部销售)359,180.43万元。
1、公司以高速宽幅双面涂布机为代表的锂电前段涂布设备竞争优势显著,经过持续研发并推出新的工艺产品,产品线已覆盖锂电池前中后段生产关键工序,形成包括涂布、分切、卷绕、叠片、注液、化成分容等关键电芯工艺的综合产品服务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前中后段设备交付规模显著增长,促进了营业收入的提升。同时,在其他新能源制造装备方面,公司锂电基膜生产设备逐步交付,正负极粉体材料生产设备、光伏设备研发进入设计与验证阶段。
2、积极布局国际市场,以欧洲嘉拓为中心开拓欧洲市场,增加北美市场、东南亚市场的销售团队,组建并完善工厂内部的海外对接团队,目前已成立了海外方案设计团队、海外市场对接销售团队、海外交付团队。报告期内海外订单取得良好成绩,预计2024年海外订单将进一步增长。
3、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设计优化、供应链整合、数据化管理、集中化制造,降低产品成本,提升产品性能和市场竞争力,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通过组织架构调整、精细化管理,提升交付速度,满足行业增长对设备的需求;持续引进技术人员、加强技术团队管理,进一步完善产品设计和过程管控的标准化,保证产品的一致性与稳定性;持续研发新功能、新技术,进一步提升产品的综合性能,引领行业技术创新。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4-021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2023年度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决策记录、相关合同、财务记录及相关实际履行情况,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就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否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利益进行确认。
二、 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经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2023年度向振兴炭材采购原材料不超过20,000万元(不含税)。2023年受下游市场和产品需求的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减少了对关联方振兴炭材的采购,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56.50万元(不含税),未超过上述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 其他关联交易
2023年度,公司向振兴炭材收取技术服务费合计为30.00万元(不含税)。
2023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庐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取庐峰新能管理费合计为477.36万元(不含税)。
2023年度,公司将名下车辆按照协议价格租赁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梁丰先生控制的安胜矿业,2023年交易金额合计为3.93万元(不含税)。
2023年度,公司向贵州高点采购测试剂合计金额2.37万元(不含税)。
三、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担保等事项
2023年度,除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正常资金往来之外,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023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
四、 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 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说明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说明》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形,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说明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2023年度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出已审议金额,交易参考市场价格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和其他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鉴于上述原因,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说明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说明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出已审议金额;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和其他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 保荐人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璞泰来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的保荐人,对2023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2023年度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出已审议金额,交易参考市场价格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和其他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璞泰来2023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4-022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4月12日,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 安永华明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6.6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97亿元。 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翀先生于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专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刘翀先生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业务范围涉及的行业包括新能源、制造、生命健康等行业,无兼职情况。
项目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赵璞先生于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专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赵璞先生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零售等行业,无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顾兆峰先生于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专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顾兆峰先生曾担任多家境内外上市公司审计的项目合伙人和签字会计师,具有丰富的上市审计经验,客户涉及制造业、生物医药、高科技、房地产等诸多行业,近三年签署/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无兼职情况。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安永华明审计(含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4.11万元(含税),系按照安永华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天数和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2024年度,相关收费原则保持不变。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并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最近三年未发现不良诚信记录,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在本次审计工作中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小组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审计小组在本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财务报表发表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是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做出的。
基于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操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024年度,相关收费原则保持不变。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审计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4-024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叠桥路456弄116号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6日
至2024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于2024年4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6.01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梁丰先生、宁波胜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阔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议案6.02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陈卫先生、韩钟伟先生。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公司依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以及会务工作,为减少会前登记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以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登记方式以及方法具体如下: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证券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二)具体登记方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直接到会议指定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4年4月26日16点前公司收到的电子邮件或信件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时间和地点:2024年4月26日(9:30-11:30,13:30-16:00)上海浦东新区叠桥路456弄116号公司总部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叠桥路456弄116号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1902930
联系人:韩钟伟、张小全
邮箱:IR@putailai.com
邮政编码:201315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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