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文
新“国九条”出台,指明了我国资本市场中长期发展的新蓝图。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中介机构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维护市场稳定、助力中长期资金入市以及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同时,新“国九条”提到,强化发行上市全链条责任,进一步压实发行人第一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建立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坚持“申报即担责”,严查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问题等。
近年来,监管严厉打击中介机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中介机构提升执业质量,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笔者认为,此次新“国九条”推动监管细化升级,建立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将强化监管和处罚的震慑效应,推动中介机构主动压实责任。
首先,“黑名单”制度将进一步提高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成本,倒逼中介机构更加审慎地开展业务。以券商投行业务为例,近年来,该业务成为监管关注重点,如果说暂停保荐业务资格,已经是“难以承受之重”,那么登上“黑名单”的中介机构或将面临更严重的处罚。就在新“国九条”发布当天,某上市券商收到了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由于涉嫌尽职调查工作未勤勉尽责、不实记载上市保荐书、持续督导执行不到位等行为,被监管采取暂停6个月的保荐资格措施。此前业内也不乏这类罚单,就连大型券商都“吃不消”,暂停业务不仅会影响券商持有的其他保荐项目的推进,也直接拖累券商业绩,对于后续评级、声誉管理甚至新业务开展都会产生负面影响。“黑名单”制度的建立,或将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能够促推中介机构形成不敢犯、不能犯、不踩红线,勤勉尽责的执业氛围。
其次,“黑名单”制度凸显出更强的监管力度,配合行业的“白名单”制度,有助于加强对于中介机构的“扶优限劣”。以券商为例,证监会于2021年5月份开始对公司治理、合规风控有效的券商实行“白名单”制度,并采用动态调整机制。今年,监管部门对评估标准进行了更新,包括全面风险管理系统覆盖情况和重点业务风险两方面。“一黑一白”两类名单,一种有助于筛选出合规经营、风险控制能力较强、有专业化竞争优势的券商,改善整体行业生态;另一种或将侧重处罚监管。两者配合,既体现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也为优质券商创新发展打开空间,实现“扶优限劣”。
此外,“黑名单”制度不仅能够督促中介机构合规展业,也能将不合格的中介机构筛查出来,为企业、投资者建立“防火墙”,起到警示作用,也是投资者保护的一种方式。
不被纳入“黑名单”是中介机构从业的“底线”,而不是目标。高质量发展新蓝图已定,中介机构要理顺功能性与盈利性关系、优化公司治理机制、完善重点业务管理,提升从业队伍的纯洁性、专业性和战斗力,力争做深做精、做优做强,向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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