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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51         证券简称:华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跃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107产品相应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式和计提比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充分考虑107产品相应应收账款相关风险的基础上,将107产品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由账龄分析法变更为单项计提法,避免了利润的大幅波动,能够较为客观地反映企业经营成果和风险情况,也与市场和准则要求一致,具有合理性,采用15%的计提比例,与市场其他军工企业采用风险较低的同一判断,且更具谨慎性。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关于确认107产品相应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式和计提比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确认107产品相应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式和计提比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二) 审议通过《关于湖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证监局(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孙光幸、朱经平、赵晓芳采取出具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12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就《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收到上述《决定书》后,公司对《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针对性的分析研讨,同时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湖北证监局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湖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湖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特此公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151         证券简称:华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

  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孙光幸、朱经平、赵晓芳采取出具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12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就《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湖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收到上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对《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针对性的分析研讨,同时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湖北证监局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持续提高公司合规管理及风险防控能力,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现将具体措施报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专项整改的总体安排

  为了更好地落实湖北证监局下发的《决定书》的相关整改要求,公司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以董事长为组长、总会计师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部门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深入自查,逐项提出整改计划,同时要求整改责任人针对《决定书》提出的有关问题,结合自查整改的落实情况,进一步明确后续安排和改进、完善措施,并由内审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做到切实提升公司内控治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司合规经营、规范运作。

  二、公司实施的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及有关说明

  (一)会计估计变更未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2022年末,公司对部分应收账款使用单项计提法,构成会计估计变更。公司未按照规定审议并及时披露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1、出现整改事项的情况说明

  107产品于2009年开始立项研制,2018年完成产品定型,2019年开始交付客户使用。由于截至目前该产品审价程序仍未完成,导致部分货款无法回收,从而形成公司对单位A和单位B的大额应收账款,且账龄逐年增长。单位A和单位B均为特定客户,信用等级较高,待107产品审价完成后,单位A和单位B即可按照审定价格与公司结算相关款项,公司因107产品审价延迟形成的对单位A和单位B的长账龄应收账款实际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如继续以账龄组合计提单位A和单位B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将造成利润跨期的异常波动,难以准确反映公司真实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因此,为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在充分考虑107产品的审价特殊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决策主体划分权限,经董事长专题会审议,在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编制中,将单位A和单位B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由账龄分析法变更为单项计提法。同时,在综合考虑相关客户历史坏账准备计提情况以及期末已计提坏账准备情况的基础上,基于谨慎性原则,确定计提比例为15%。

  在上述坏账准备计提方式调整过程中,公司未能充分评估该事项的特殊性以及可能产生的重大影响,未及时向公司董事会进行报告并履行决策程序。

  2、整改措施

  公司就相关业务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具体措施如下:

  (1)向董事会提交上述事项的专项报告,对将单位A和单位B的应收账款调整为单项计提的原因、依据、工作进展、风险因素及后续工作安排进行全面汇报,并及时向市场披露,充分提示风险;

  (2)全面梳理及自查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理顺公司内部决策授权体系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效衔接,并及时修订调整,从制度建设上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继续安排专人专班,与军方进行沟通,持续跟进107产品的审价进展,尽快完成上述应收账款的回收,并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进一步加强对其他军品的审价、订货、回款等环节的管理,定期自查跟进,及时甄别、消除不确定因素,采取更谨慎、扎实有效的防范措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军品部。

  整改时间:已完成向董事会专项报告,后续将继续配专人全力推动相关产品审价及回款工作。

  (二)部分产品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

  公司2021年至2023年6月期间销售的RFP-1000型人防工程滤器中,约有2879台在确认收入后仍存放于公司仓库,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

  1、出现整改事项的情况说明

  根据销售合同,人防工程滤器作为装备类产品,由公司仓库直接发运至客户项目现场。客户从公司批量采购,经过严格验收程序后确认收货,出具收货回执,根据实际经营计划,要求公司将产品发运至指定地点,期间存在一段时间差,由此该类产品形成售后代管。期末客户对公司发出的债权函证进行了符合性认定,并逐步进行回款结算。收入确认过程中,公司在该客户验收合格出具签收单的情况下,认为2879台RFP-1000型人防工程滤器的控制权均已完成转移,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关于“售后代管”的定义。因此,在2022年当期全部确认收入。

  上述判断及会计处理未能充分考虑公司与下游客户之间的风险报酬转移情况,不符合谨慎性的原则。

  2、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人防工程滤器收入确认不谨慎的问题,公司拟对2021年度、2022半年度、2022年度、2023半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具体情况如下:调减2021年度销售收入52.65万元;调增2022年上半年度销售收入52.65万元;调减2022年度销售收入2,320.12万元;调增2023年上半年度销售收入1,097.08万元。上述调整同步调整营业成本、存货跌价准备等。

  除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外,公司拟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会计核算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1)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领导下,公司将持续不定期开展专题培训活动,增强财务人员对《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和掌握,夯实财务核算基础;

  (2)充分发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专业作用,对于重大会计问题听取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

  (3)公司财务部将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紧密联系,对业务活动实质做到充分了解,切实提高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从源头保证财务报告信息质量;同时,加强公司财务部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专业机构的日常沟通,从内部和外部双管齐下,从而提升财务核算专业性、规范性。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财务部。

  整改时间:4月29日前完成2021年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度、2023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续将长期加强财务管理能力提升。

  (三)存货跌价计提不充分

  2022年末,公司在对人防工程滤器、口罩、防护服等存货及相关原材料计提跌价准备时,未充分考虑相关产品资产在手订单价格下降、产品退出市场、产品毛利为负且无价格上升趋势等因素,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

  1、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人防工程滤器、口罩、防护服等存货及相关原材料计提跌价准备不充分的问题,公司在编制《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已重新进行存货跌价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在2023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83.62万元,其中:人防产品249.06万元,医疗器械产品134.56万元。

  公司拟根据监管要求,对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将上述存货跌价准备调整至2022年度,同时更正《2022年年度报告》。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财务部。

  整改时间:4月29日前完成2022年年度报告更正,后续将长期加强财务管理能力提升。

  (四)部分成本费用存在跨期

  公司计入2022年的107.38万元运输费用实际发生在2021年,计入2023年的68.41万元研发费用实际发生在2022年,成本费用确认存在跨期。

  1、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费用跨期事项,公司拟对2021年度、2022上半年、2022年度、2023上半年的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将相关费用按实际发生期间进行调整,同时更正《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

  公司已责令相关部门及人员组织自查和学习,进一步加强业务部门与财务人员的培训,强化报销及费用入账时间考核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公司要求加强内部审计对于财务信息的审核,强化公司内部审计监督职能,一是切实提高内部审计对财务信息进行审核的要求,责成内部审计重点审查重大事项会计处理的依据和合理性,加大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沟通力度,充分提升对财务信息的审计效果;二是建立健全财务信息复核机制,完善财务信息多级复核流程,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的监督职能,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以保证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财务部。

  整改时间:4月29日前完成2021年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度、2023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续将长期加强财务管理能力提升。

  (五)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不规范

  公司于2022年1月5日、1月11日共将110.44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支付非募投项目,后于2022年1月20日通过一般户全额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存在募集资金违规用于非募投项目的情形。2022年、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分别不超过18亿元、19亿元,但公司在2022年1月29日、9月6日、10月12日及2023年7月24日,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余额分别为22.68亿元、18.92亿元、18.91亿元、19.93亿元,均超过董事会审批额度。

  1、整改措施

  (1)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补充确认了上述超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同时提高公司现金管理的额度至20.50亿元。

  (2)优化募集资金审批流程,在流程发起端要求选择募投项目名称,同时,审批流程中加强流程管控,增加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节点,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3)安排保荐机构针对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岗位人员(主要包括战略发展部、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以及相关建设部门等)开展专项培训,并将相关培训制度化、常态化,确保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和完整。

  (4)责令相关部门及人员认真学习《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夯实财务核算基础工作,确保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范性,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财务信息披露质量,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财务部。

  整改时间:已完成并长期规范。

  (六)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不规范

  2022年4月,公司使用了超募资金188.49万元,但在《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报告》中未予被露;公司在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中,将新型核生化防护基础材料研发平台建设项目2.68万元计入新型核生化应急救援防护装备产业化生产基地项目,披露存在错误。

  1、整改措施

  在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同步调整。同时,责令相关部门及人员认真学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针对业务部门与财务人员开展信息披露、定期报告编制等专项培训,进一步提升关键人员对信息披露工作的重视以及对重大交易事项的辨别能力;强化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要求,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财务部。

  整改时间:4月29日前完成2022年半年度、2022年度、2023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续将长期加强财务管理能力提升。

  (七)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核算不规范

  2022年,公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核算不规范,导致披露的非经常性损益不准确。

  1、整改措施

  公司已于2023年7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的议案》,并对《2022年年度报告》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正并补充相关风险提示,同时披露《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的补充及更正公告》(2023-024)。

  公司要求全体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进一步强化会计核算的严谨性,夯实财务核算基础工作,确保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范性,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财务信息披露质量,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在后续的日常管理中,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证券法律法规的培训,提升全员守法合规意识,强化关键管理岗位的风险控制职责。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财务部。

  整改时间:已完成并长期规范。

  三、整改情况总结

  公司上市时间较短,对证券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理解不到位、不深刻,诚挚感谢湖北证监局在本次现场检查中对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工作的指正,为公司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完善内控体系、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公司将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了解政策信息与监管要点,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投资者权益。

  经过本次现场检查和整改,公司深刻认识到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公司将以本次现场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提升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强化内部控制与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规范的内部治理长效机制,有效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

  特此公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151        证券简称:华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生物产业园东临路499号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孙光幸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董事唐伦科、邹晓丽、徐斌、王广昌、刘洪川、刘景伟以通讯方式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赵晓芳女士出席本次会议;

  4、 公司部分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宜昌)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建华、陈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和《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151         证券简称:华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107产品相应应收账款坏账

  准备计提方式和计提比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能够较为客观地反映企业经营成果和风险情况,参考同行业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2022年经董事长专题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单位A和单位B中107产品相应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由按账龄组合计提调整为单项计提。2023年,湖北证监局对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提出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处理事项未按照规定审议并及时披露,因此公司将107产品相应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式调整事项,向董事会专项报告,并提请董事会予以追认。

  ● 公司在2022年末对单位A和单位B的107产品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式进行调整,由账龄组合计提改为单项计提,并在充分考虑单位A和单位B历史坏账准备计提情况的基础上,确定15%的计提比例。上述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一、概述

  为了能够较为客观地反映企业经营成果和风险情况,参考同行业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2022年经董事长专题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单位A和单位B中107产品相应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由按账龄组合计提调整为单项计提。2023年,湖北证监局对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提出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处理事项未按照规定审议并及时披露,因此公司将107产品相应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式调整事项,向董事会专项报告,并提请董事会予以追认。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107产品相应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式和计提比例的议案》。本次追认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内容和原因

  1.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公司在2022年末对单位A和单位B的107产品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式进行调整,由账龄组合计提改为单项计提,并在充分考虑单位A和单位B历史坏账准备计提情况的基础上,确定15%的计提比例。

  在107产品审价完成前,如无其他证据表明单位A和单位B的付款能力出现不利变化,对于单位A和单位B的107产品相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均按照上述方式和比例执行。

  2. 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107产品从2009年开始立项研制,2018年完成产品定型,2019年开始交付客户使用,截至目前该产品审价程序仍未完成,因其审价周期远超一般产品,导致部分货款无法回收,从而形成公司对单位A和单位B的大额应收账款,且账龄逐年增长。单位A和单位B均为特定客户,信用等级高,形成实际坏账损失风险较小,账龄分析法对单位A和单位B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适用性较弱。

  因此,为了更加客观地反映企业经营成果和风险情况,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参考同行业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2022年经董事长专题会审议,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公司将单位A和单位B中107产品相应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由按账龄组合计提调整为单项计提。2023年8月,湖北证监局对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提出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处理事项未按照规定审议并及时披露,因此公司将107产品相应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式调整事项,向董事会专项报告,并提请董事会予以追认。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日期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追认自2022年以来单位A和单位B中107产品相应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由账龄组合计提改为单项计提,确定15%的计提比例。

  2023年度及以后,在107产品审价完成前,如无其他证据表明单位A和单位B的付款能力出现不利变化,对于单位A和单位B的107产品相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均按照上述方式和比例执行。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对2022年公司107产品相应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式和计提比例调整事项的追认,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2022年年度报告中,公司已对单位A和单位B的107产品相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按照15%的比例计提。

  三、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在充分考虑107产品相应应收账款相关风险的基础上,将107产品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由账龄组合计提改为单项计提,避免了利润的大幅波动,能够较为客观地反映企业经营成果和风险情况,也与市场和准则要求一致,具有合理性,采用15%的计提比例,与市场其他军工企业采用风险较低的同一判断,且更具谨慎性。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关于确认107产品相应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式和计提比例的议案》。

  (二)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出具了《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认为“贵公司编制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之《第十六号科创板上市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公告》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四、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107产品相应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式和计提比例的议案》。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将单位A和单位B中107产品相应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由账龄组合计提改为单项计提,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该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同意追认会计估计变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151          证券简称:华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7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光幸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107产品相应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式和计提比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确认107产品相应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式和计提比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单位A和单位B中107产品相应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由账龄分析法变更为单项计提法,计提比例15%,并对2022年上述调整事项予以追认。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确认107产品相应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式和计提比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二)审议通过《关于湖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湖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并督促公司按照整改报告及时落实相应整改措施。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湖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特此公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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