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4 证券简称:南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深圳市红杉瀚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顺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顺为科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顺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顺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浦软晨汇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聚源聚芯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苏州聚源铸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紫米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摩勤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转让方”)保证向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芯科技”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26.4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5,421,111股。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市红杉瀚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公司总股本的5.56724%减少至4.99998%,权益变动至5%以下;上海浦软晨汇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嘉兴中电艾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肖文彬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公司总股本的5.19904%减少至4.99991%(嘉兴中电艾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肖文彬未参与本次询价转让),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权益变动至5%以下。
一、 转让方情况
(一) 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转让方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均非南芯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深圳市红杉瀚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南芯科技持股5%以上的股东;杭州顺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顺为科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顺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顺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上海浦软晨汇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嘉兴中电艾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肖文彬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嘉兴中电艾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肖文彬未参与本次询价转让);其余转让方均非南芯科技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 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转让方中杭州顺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顺为科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顺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顺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上海浦软晨汇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嘉兴中电艾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肖文彬为一致行动人,嘉兴中电艾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肖文彬未参与本次询价转让;上海聚源聚芯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苏州聚源铸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紫米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三)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四) 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深圳市红杉瀚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市红杉瀚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5.56724%减少至4.9999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深圳市红杉瀚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询价转让减持公司2,402,5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6726%,权益变动至5%以下。
1、基本信息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二) 上海浦软晨汇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浦软晨汇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5.19904%减少至4.9999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上海浦软晨汇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询价转让减持公司843,406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9914%,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权益变动至5%以下。
1. 基本信息
2.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注:因四舍五入,“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中“占总股本比例”加总存在尾差。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二) 本次询价过程
股东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4年4月9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南芯科技股票交易均价的70%。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372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76家、证券公司53家、保险机构16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45家、私募基金179家、信托公司1家、期货公司2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4年4月9日19:15至21:15,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20份,均为有效报价。经转让方与组织券商协商,一致决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截至2024年4月10日11:30追加认购结束,追加认购期间组织券商收到《追加认购报价表》合计9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已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29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12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26.4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542.1111万股。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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