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80 证券简称:华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11日、4月12日和4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自2024年3月21日以来,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涨跌幅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和风险事项。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 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 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 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2024年3月21日至4月9日,因股票价格短期涨幅较大,公司已于2024年3月23日、3月27日及3月29日披露《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011及013);于2024年3月26日及3月28日披露《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编号:2024-010、012);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关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编号:2024-014);于2024年4月3日披露《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严重异常波动公告》(编号:2024-015);于2024年4月10日披露《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编号:2024-016)。截至目前,尚未发现其他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 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 自2024年3月21日以来,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涨跌幅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00.00万元到2,900.00万元,同比减少50.82%到57.6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50.00万元到2,650.00万元,同比减少52.57%到59.73%。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请以公司将于4月26日正式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四、 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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