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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3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3日上午9:3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董事13人,其中1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董事13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建祥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1)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相符。

  审计机构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确认了2023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领取的情况,“公司董监高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的薪酬情况,全体董事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对本议案无法形成决议,因此将本议案直接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计机构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3)。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2023年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同意。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晶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及实施业绩补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上海晶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及实施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西安彩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半导体光刻胶核心材料光引发剂技术研究和产业化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西安彩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半导体光刻胶核心材料光引发剂技术研究和产业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在公司2024年上半年能够持续盈利、满足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董事会可以进行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金额不高于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上述具体现金分红方案届时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制定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议于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9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3日召开,董事会决议于2024年5月10日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本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公司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6日

  8、出席本次会议对象

  (1)截止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2)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以上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5、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9日9: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4年5月9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登记地点为准)。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

  邮编:201204

  联系电话:021-50779159

  指定传真:021-50770183

  联系人:沈一涛、刘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准时参会。

  3、会议咨询: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

  联系电话:021-50779159

  联系人:沈一涛、刘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9

  2.投票简称:“康达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____________作为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持股数: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填写票数或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8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西安彩晶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半导体光刻胶核心材料

  光引发剂技术研究和产业化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概述

  为深化落实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材料+电子科技”战略布局,进一步优化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彩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晶光电”)产品结构,填补国内空白,实现国产替代,解决光刻胶核心材料“卡脖子”问题,突破国际技术和市场垄断,有力提升我国光刻产业链自主可控水平。彩晶光电拟投资建设“半导体光刻胶核心材料光引发剂技术研究和产业化项目”,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

  2024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西安彩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半导体光刻胶核心材料光引发剂技术研究和产业化项目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由董事会审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半导体光刻胶核心材料光引发剂技术研究和产业化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西安彩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陕西省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渭华路北段19号(渭中路以西,径霞路以北,渭华路以东,泾环北路以南的331.65亩地块);

  4、项目投资金额:总投资为28,930万元(含建设期利息);

  5、项目资金来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6、项目建设周期:预计24个月,具体实施进度以项目实际进展为准;

  7、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总规模为光引发剂603吨/年。

  (二)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实施主体:西安彩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26786253032;

  3、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注册资本:23,03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王建祥;

  6、注册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渭华路北段19号;

  7、营业期限:2008年10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

  8、股权结构: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显示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新型膜材料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导航终端制造;专用仪器制造;电池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染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10、彩晶光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建设项目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建设项目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光刻胶是半导体工业的核心材料之一,又称光致抗蚀剂,是在微电子制造业中实现精细线路及图形加工工艺的关键性材料。根据其应用领域分类,光刻胶可分为半导体光刻胶、LCD光刻胶、PCB光刻胶等,下游主要用于半导体、平板显示和印刷电路板等领域。光刻胶的基本组分有树脂、溶剂、光引发剂、单体及其他助剂。光引发剂是光刻胶最核心原料之一,主要包括PAC(感光化合物,Photo-Active Compound)和PAG(光致产酸剂,简称光酸,Photo-Acid Generator),是光刻胶中真正“对光敏感”的化合物,决定了光刻胶感光度、分辨率等关键指标,其性能和成本直接决定光刻胶的竞争力。

  光刻胶所属的微电子化学品是电子行业与化工行业交叉的领域,是典型的技术密集行业,在全球范围内呈现出日韩寡头企业垄断的技术和市场格局。国际市场方面,光刻胶和光引发剂的主要供应商集中在日韩企业。

  目前,我国光刻胶产业链雏形初现,从上游原材料、中游成品制造到下游应用均在逐步完善,且随着下游需求的逐渐扩大,光刻胶市场规模显著增长。但由于我国光刻胶行业发展起步较晚,生产能力主要集中在PCB光刻胶等中低端产品,而半导体光刻胶等高端产品仍需进口,自给率较低。未来随着半导体光刻胶企业的技术突破和生产能力的提高,我国光刻胶产业结构将会进一步优化。

  光刻胶及其关键材料的工艺技术、测试和下游认证均存在较高的技术壁垒。近年来,光刻胶行业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支持,国家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支持光刻胶行业发展,为光刻胶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公司把握我国光刻胶市场快速发展所带来的发展机遇,根据打造电子信息材料“第二增长极”战略,实现产业链的延伸,并给投资者带来丰厚回报。本项目旨在完成光刻胶关键材料中试和量产工艺技术研究,形成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体系,建立成熟、稳定的品质控制标准和管理体系,实现光引发剂产品规模化生产,填补国内空白、实现进口替代,解决光刻胶核心材料“卡脖子”问题,突破国际技术和市场垄断,有力提升我国半导体产业链的自主可控水平。

  彩晶光电长期围绕新型平板显示产业及相关电子信息行业开展显示类液晶材料、非显示类液晶材料、液晶单体和中间体、光刻胶核心材料、新能源材料等高纯电子信息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宽温混合液晶产品成果突破国际技术垄断,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项目可以依托彩晶光电的研发平台和技术基础,开展半导体光刻胶关键材料光引发剂制备技术的理论研究、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形成系统化的技术成果。目前彩晶光电已掌握TFT液晶面板正性光刻胶核心原材料光引发剂(PAC)及半导体集成电路光刻胶光引发剂(PAG)的生产技术及工艺,多项产品在目标客户处进行了性能测试。

  彩晶光电拟在此基础上,通过本项目的开展完成产品中试和量产工艺技术研究,并最终形成光引发剂的产业化生产能力。

  本项目目前尚处于前期阶段,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的整体经营业绩具有积极正向作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存在的风险

  1、本次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光刻胶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光刻胶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投资项目的建设运营和预期效益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2、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若公司通过银行融资、权益融资等方式解决资金问题,可能会导致财务费用增加。公司将统筹资金管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次投入,合理确定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以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将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力争新建项目早日实现达产达标,降低财务风险。

  3、本次项目尚需办理项目环评、安评、能评等手续,能否通过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建设周期、实施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项目的各项数据均为初步规划数据,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盈利的任何预测或承诺,最终实际投资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4、本次项目尚处于前期阶段,能否完成相关技术研究并最终规模化量产具有不确定性。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5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容诚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的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的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应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3年度,公司给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报酬合计为130万元。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一年,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并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协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概况

  1、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2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处分1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三、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传文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09年8月起一直从事审计工作,曾为多家上市公司、IPO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陶震宇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15年8月起一直从事审计工作,曾为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林志忠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本次安排的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传文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陶震宇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志忠先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王传文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陶震宇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志忠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较2023年度有所增加系公司规模扩大,需要投入的审计人员和工作时间增加。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如审计内容变更等导致审计费用增加,将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四、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在查阅容诚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容诚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并且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并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协议。

  3、上述《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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