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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4-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鹭燕医药”或“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2023年5月9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直接和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向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部分子公司申请贷款和采购货款付款提供担保,合计担保授信额度人民币116亿元。本次担保及授权事项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二、担保进展情况

  1、自公司2023年8月26日披露《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孙)公司担保进展情况如下:

  

  2、上述担保中,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孙)公司的,公司依据《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免除其对公司提供反担保义务。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孙)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额度为367,731.59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748,989.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3年度)的251.60%,实际担保余额为367,731.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3年度)的123.53%。除子公司成都禾创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前原股东隐瞒的担保外,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全部为母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且无其他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4-006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1,780.78万元,与上年度期末相比下降50.47%,主要原因是收到票据及时背书转出或贴现;

  预付账款期末余额43,975.58万元,与上年度期末相比增长39.64%,主要是备货量增加;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371.60万元,与上年度期末相比下降65.22%,主要是在建工程本期转固引起;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3,967.87万元,与上年度期末相比下降39.38%,主要是预提的年终奖已支付。

  租赁负债期末余额9,877.53万元,与上年度期末相比增长32.89%,主要是本期零售公司新签租赁合同增加;

  2、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93.59%,主要原因是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于2024年3月21日开始执行、福建省第四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于2024年3月28日开始执行,以及本期春节备货时点较上年同期有所推迟,导致本期的备货金额同比有较大增长。

  本期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724.10万元,同比增长729.48%,主要是本期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子公司成都禾创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禾创”)因收购前原股东刻意隐瞒的担保事项,于2019年11月7日收到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19)川71执411号),成都禾创因其被公司收购前为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昌祥”)信托贷款提供连带担保而被列为被执行人,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2020年3月4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2020)川71执异6号),裁定申请执行人由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华融渝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渝富”)。2023年2月17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2023)川71执异19号),裁定申请执行人由华融渝富变更为厦门鑫桥合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桥投资”)。

  2021年12月3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德昌祥破产重整申请。2022年1月7日,成都禾创收到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由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3日做出(2021)黔01破申2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德昌祥的重整申请。裁定终结(2021)川71执恢65号案件中对被执行人德昌祥的执行。截止目前,成都禾创、华融渝富已按破产重整方案分别收到德昌祥破产管理人支付的破产财产分配款项780.05万元、5,539.11万元。

  2022年3月7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2022川71执异8号《执行裁定书》,追加成都禾创瑞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创瑞达”)为本案被执行人。2022年5月1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川执复174号《执行裁定书》,驳回禾创瑞达的复议申请,维持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2022川71执异8号执行裁定。

  2022年6月24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2022)川71执恢51号《执行裁定书》之二,裁定执行禾创瑞达22,730.24万元。

  2023年10月9日,成铁中院作出(2023)川71执恢7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禾创瑞达东胜街39号房产以7,017万元价格司法拍卖成功。2023年11月23日,成铁中院作出(2023)川71执恢71号《执行财产分配方案》,拟将拍卖所得分配如下:1)扣除拍卖费用1万元,被执行人禾创瑞达应承担的税费2,000.44万元;2)分配给成都普惠能达抵押优先受偿权2,448.68万元;3)分配给鑫桥投资2,566.87万元。该款项尚未分配。

  公司将持续推动本案相关各方积极履行义务,积极协调各方妥善解决执行案件相关事项。本案担保方较多,且部分担保方提供了物权担保,公司将推动案件抵押物优先用于清偿债务。

  2、为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2021年9月,成都禾创提起诉讼,要求贵州明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禾创瑞达赔偿3,969.73万元及利息,贵州汉方制药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22年12月27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川民终11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贵州明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禾创瑞达赔偿成都禾创3,162.83万元及利息。成都禾创申请强制执行,已执行回款420.14万元,案件现已终结执行。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吴金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铮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铮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吴金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铮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4-009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国开债或信托产品。

  (四)投资期限: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财务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财务中心将及时了解公司正常流动资金需求状况、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每季度审查委托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对,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运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一)《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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