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4-00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R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88,516,7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药品、中药饮片、医疗器械等分销及医药零售连锁,主要收入来源为医药批发销售收入。目前,公司已形成了以医药分销为核心,并向医药制造延伸,积极探索和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在医疗健康服务领域应用的产业链格局。
公司现阶段的业务模式以纯销为主,于2009年实现了对福建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100%覆盖;经过多年深耕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销售终端已覆盖各级医院、卫生站、诊所及终端药店,并完成了电子商务平台销售渠道的搭建。公司不断加大福建省内包括乡镇(社区)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在内的各级医疗机构的开拓力度,公司对乡镇医疗机构实现常态化配送,且在药品专业经营、管理体系、专业人才、信息系统、医药物流专业设施、分销网络以及业内品牌知名度等方面树立了公司竞争优势。公司通过并购扩张,在四川、江西、海南、香港等区域布局医药分销业务。随着福建医改经验在全国的推广,公司在这些区域中市场份额持续提升,竞争力不断加强,已经成为众多医药产品生产厂家的核心合作伙伴。
随着国家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战略的实施,公司加大对中药饮片业务的投入,公司下属厦门燕来福制药有限公司业务不断拓展,产能持续扩大;公司以下属亳州市中药饮片厂为依托,建设“现代中药生产项目”,拓展全国中药饮片业务。
公司依托完善的医药产品存储物流设施,高效的信息系统及完善的服务体系,为医药生产、流通企业提供信息服务、第三方物流等增值服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鹭燕医药发展有限公司、成都禾创西区科技有限公司均已取得药品和器械的第三方物流资质,为客户提供医药产品第三方物流服务。未来随着公司四川、江西、海南等区域的物流中心建设完成,公司的服务能力将进一步得到提升。
(二)报告期内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面对全国集采的持续扩面、更多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等政策变化和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公司顶住压力,稳健发展,全力推进“四全”“四新”“四个融合”等战略举措的落地,企业经营业绩保持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984,553.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353.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4,605.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3%。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构建“一个平台+两个抓手”发展新格局,确立新时期新战略。
构建“一个平台+两个抓手”发展新格局,以鹭燕大健康事业为平台,持续创造价值,不断做强做大做优事业;以传统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及新技术产业为两个抓手,创建鹭燕大健康生态圈,打造鹭燕事业发展新高地。
(2)强化“三个能力”建设,推动从传统配送商向综合性医药服务平台的转型,持续打造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药品集采常态化落地,持续扩面。公司根据政策变化和行业发展实际情况,针对不同项目定期开展针对性、多维度的精准分析,推动成员公司专业化能力提升;通过项目立项、搭建“县-乡-村”平台等加强与供应商的粘合度。强化“三个能力”建设,推动公司由传统配送商向“服务、营销、配送”的综合性医药服务平台转型,持续打造核心竞争力。集团加强对成员公司的业务指导,协助业务引进及对接,跨区域整合事业部、平台、成员公司资源,推动资源共享及融动,提升成员公司经营管理能力,公司获得的配送品种数量、份额持续提升。
(3)抢抓医疗器械耗材集采契机,构建专业化团队,提升市场份额。
报告期内,集采进入常态化,核酸检测、抗原检测产品需求减少,对医疗器械耗材的营收增长形成压力。公司成立眼科、IVD等专门事业部,构建具备综合服务能力的专业化团队,在每轮集采中力争做到“全厂商、全品类、全市场”覆盖;充分利用集团优势资源,拓展福建全省试剂业务,力争在福建省外试剂集采中抢占份额;搭建江西、四川平台,拓展业务,推动专项项目的落地。同时,通过“帮、促、监”方式严格管控器械业务的潜在质量风险、合规风险及运营风险,保障业务的良性发展。
(4)持续优化零售业务配送模式及统采平台,积极探索新零售渠道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零售业务配送模式,执行零售统采平台到厦门各门店的直配模式,建立厦门物流到外地公司的运输干线,提高了配送效率;持续优化统采平台,通过厦门大药房总部的药品批发资质,丰富外地零售商品目录,推动各零售门店商品经营目录及主推商品、商品策略的统一。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探索新零售渠道建设。承接厂家创新项目,探索全省慢病管理路径;与三级医疗机构共同探索面向特殊患者的创新服务模式,满足患者的健康需求,探索多方共同参与的新平台新模式。加大发力电商渠道,助推电商发展,加强流量获取能力建设,深化品牌认知,全年O2O、B2C销售额实现增长。
报告期内,积极拓展新设门店,优化现有门店结构,探索零售收购模式,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福建省内共有直营药店256家(含DTP药房81家),其中:拥有医保资质的药店204家,拥有双通道资质的药店38家,基本覆盖福建全省三级医疗机构。
报告期内,公司医药零售业务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3.02%。
(5)推进“现代中药生产项目”建设,拓展现代中医药业务。
报告期内,中药饮片联采投标开始执行,公司全力按联采要求参与投标,共有7个品种12个品规成功入选中标供货企业名录;重视研发投入和技术升级,积极参与中医相关科研项目,加强在中药材及中药饮片质量标准方面的研究,独立研发的中药饮片信息化追溯系统在公司生产的全品种中药饮片中全面应用,公司产品连续多年抽检合规率100%;成立战略采购小组,加强采购管理,坚持全品种战略;全力推进亳州现代中药生产项目的建设,截至报告出具之日,项目一期工程的土建已基本完成,项目进入内部装修及设备安装阶段,工程按计划顺利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医药工业业务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4.69%。
(6)创新突破,持续推动创新业务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推动物流网络化建设,布局全省共享仓和分仓联动的网络格局;通过分销双控、配送模型等项目,明确智能管理机器人的数据管理路径,提升大数据团队的业务支持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四川省级现代医药物流中心建设,全力推进鹭燕医药江西省级、川西南、川南、川北运营中心和产业基地等多个市级区域物流中心建设;启动了海南总部基地项目建设。随着公司四川、江西、海南等区域的物流中心建设提速,公司的服务能力将进一步得到提升。
(7)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作用,以高质量党建工作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党建工作,积极组织党员学习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按照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要求,努力将党建工作与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作用,以高质量党建工作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8)完善集团化管理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公司持续通过系统化建设与专项工作相结合,围绕建设组织体系、优化制度流程、提升员工素质能力、建设企业文化四个方面开展集团管理体系升级和效率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年度预算目标,狠抓全面预算管理;加强风险资产管控,完善内部控制流程,构建长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加强资金使用效率的管理,优化资金管控模式,合理保障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加大人才培养和梯队打造力度;持续提升企业品牌文化建设。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子公司成都禾创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禾创”)因收购前原股东刻意隐瞒的担保事项,于2019年11月7日收到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19)川71执411号),成都禾创因其被公司收购前为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昌祥”)信托贷款提供连带担保而被列为被执行人,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2020年3月4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2020)川71执异6号),裁定申请执行人由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华融渝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渝富”)。2023年2月17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2023)川71执异19号),裁定申请执行人由华融渝富变更为厦门鑫桥合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桥投资”)。
2021年12月3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德昌祥破产重整申请。2022年1月7日,成都禾创收到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由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3日做出(2021)黔01破申2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德昌祥的重整申请。裁定终结(2021)川71执恢65号案件中对被执行人德昌祥的执行。截止目前,成都禾创、华融渝富已按破产重整方案分别收到德昌祥破产管理人支付的破产财产分配款项780.05万元、5,539.11万元。
2022年3月7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2022川71执异8号《执行裁定书》,追加成都禾创瑞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创瑞达”)为本案被执行人。2022年5月1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川执复174号《执行裁定书》,驳回禾创瑞达的复议申请,维持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2022川71执异8号执行裁定。
2022年6月24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2022)川71执恢51号《执行裁定书》之二,裁定执行禾创瑞达22,730.24万元。
2023年10月9日,成铁中院作出(2023)川71执恢7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禾创瑞达东胜街39号房产以7,017万元价格司法拍卖成功。2023年11月23日,成铁中院作出(2023)川71执恢71号《执行财产分配方案》,拟将拍卖所得分配如下:1)扣除拍卖费用1万元,被执行人禾创瑞达应承担的税费2,000.44万元;2)分配给成都普惠能达抵押优先受偿权2,448.68万元;3)分配给鑫桥投资2,566.87万元。该款项尚未分配。
公司将持续推动本案相关各方积极履行义务,积极协调各方妥善解决执行案件相关事项。本案担保方较多,且部分担保方提供了物权担保,公司将推动案件抵押物优先用于清偿债务。
2、为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2021年9月,成都禾创提起诉讼,要求贵州明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禾创瑞达赔偿3,969.73万元及利息,贵州汉方制药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22年12月27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川民终11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贵州明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禾创瑞达赔偿成都禾创3,162.83万元及利息。成都禾创申请强制执行,已执行回款420.14万元,案件现已终结执行。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金祥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4-002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以邮件形式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金祥先生召集和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7人,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二)审议《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林志扬、唐炎钊、叶少琴、宋培林、吴俊龙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2023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3,530,313.01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306,163,308.89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提取2023年度税后利润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全体股东的未分配利润累计1,723,567,806.87元,其中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302,966,633.72元。
为了回报公司广大股东,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388,516,7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6,555,020.80元。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担保事项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国开债或信托产品。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十)审议《关于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同日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十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2024年4月16日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备查文件
(一)《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4-008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鹭燕医药”或“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承担公司2024年度审计任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处分1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建彬,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鹭燕医药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福建金森、三钢闽光、鹭燕医药、狄耐克、捷佳伟创、嘉亨家化、龙高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拟):李雅莉,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鹭燕医药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拟):董炜炜,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鹭燕医药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拟):沈重,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李建彬、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雅莉、签字注册会计师董炜炜、项目质量复核人沈重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3年财报审计费用为160万元(含税),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含税)。2024年公司将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等因素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应费用。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认为:公司经选聘程序选聘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优质高效地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水平、职业操守、服务情况及服务质量能够继续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承担公司2024年度审计业务,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优质高效地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水平、职业操守及服务情况,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承担公司2024年度审计任务。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按照相关业务规则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能够优质高效地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监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纪要》;
(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4-011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示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商事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定、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事宜须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小额快速融资,具有不确定性;董事会决定启动时,需在规定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4-012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7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5日;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1004号鹭燕集团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如下: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第8、9、10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第6、7、8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进行公开披露。
2023年在公司任职的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4月26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址: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1004号鹭燕集团,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361010;传真号码:0592-8129310);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会议;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1004号鹭燕集团一楼前台。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务联系人:阮翠婷;
(2)电话号码:0592-8129338;
(3)传真号码:0592-8129310;
(4)电子邮箱:zqb@luyan.com.cn
(5)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附件2-《授权委托书》。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88”,投票简称为“鹭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本人(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2、请股东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同意、反对、弃权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4-013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年度报告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投关易”小程序举行2023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交流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关易”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投关易”;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投关易”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金祥先生,独立董事叶少琴女士,财务总监曾铮女士,董事会秘书叶泉青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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