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1 证券简称:胜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27日和2023年7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2023年7月1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2024年4月12日,公司收到容诚出具的《关于变更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
容诚作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李朝蒙先生、高致祥先生作为签字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委派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高致祥先生工作调整,经容诚安排,委派侯文海先生接替高致祥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为公司完成2023年度相关审计工作。
本次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朝蒙先生、侯文海先生。
二、变更人员信息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侯文海先生,202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侯文海先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容诚出具的《关于变更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
2、本次变更的签字会计师执业证照、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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