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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 会议召开地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4-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因会务安排调整,为方便股东参会,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127号北京北大博雅国际酒店大学堂4+6号厅”。除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外,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登记时间、审议议案等事项均未发生变化。本次变更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127号北京北大博雅国际酒店大学堂4+6号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议案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全部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请寄: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07号北大青鸟楼C座青鸟消防证券部,邮编:100871(信封请注明“青鸟消防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证券部。

  3、会议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07号北大青鸟楼C座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俊铎

  联系电话:010-62758875

  传真:010-62767600

  电子邮箱:zhengquan@jbufa.com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签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60”,投票简称为“青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附件3: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备注:请打印或用正楷字填写以上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4-029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有关规定,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4年4月12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4年2月7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2、截至2024年2月8日,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总股本的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3、回购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在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及2024年4月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4、公司的实际回购区间为2024年2月7日-2024年4月12日,符合回购方案中关于实施期间的要求。截至2024年4月12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731,5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最高成交价为14.34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34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99,832,701.68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公司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结合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份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指引》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14,731,590股,以截至2024年4月12日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若回购股份全部注销,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的全部回购股份14,731,590股用途进行变更,由原方案“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除前述内容修改外,原回购股份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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