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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70     证券简称:金迪克     公告编号:2024-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余军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会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述职。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状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董事会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同意该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参照历史经营状况以及现有生产能力,结合 2023年度公司的市场营销计划及生产经营计划,公司制定了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董事会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同意该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同意该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订了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同意该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董事会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同意该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同意该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拟变更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同意该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该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同意该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董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同意该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为持续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不断提高资本营运能力,结合公司资产负债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董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同意该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按照风险、责任与利益相协调的原则,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订公司董事2024年度的薪酬方案,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13.1《关于制定余军先生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余军回避表决。

  13.2《关于制定张良斌先生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张良斌回避表决。

  13.3《关于制定聂申钱先生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聂申钱回避表决。

  13.4《关于制定夏建国先生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夏建国回避表决。

  13.5《关于制定邵蓉女士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邵蓉回避表决。

  13.6《关于制定管建强先生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管建强回避表决。

  13.7《关于制定孙红星女士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孙红星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同意该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及制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按照风险、责任与利益相协调的原则,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公布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并拟订2024年度的薪酬方案,董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余军、夏建国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同意该项议案。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董事会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同意该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同意该项议案。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部分规范运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公司部分规范运作制度,董事会审议情况如下:

  17.1《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豁免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2《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3《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中的17.2、17.3两项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同意该项议案。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周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周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同意该项议案。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670        证券简称:金迪克        公告编号:2024-020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泰州市郁金路12号公司行政楼一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8日

  至2024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余军、张良斌、聂申钱、夏建国、泰州同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泰州同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4年5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6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传真、邮件中须注明股东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1)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2、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 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郁金路12号公司行政楼一号会议室

  邮 编:225300

  联系电话:0523-86205860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70     证券简称:金迪克     公告编号:2024-010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 17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同时,解释第 17 号要求:关于“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3、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7 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解释第 17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670                                             证券简称:金迪克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余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强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余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强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余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强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70     证券简称:金迪克     公告编号:2024-013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迪克”或“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充分考虑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资金投入的需求等各方面因素。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0,990,269.78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5,325,002.9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综合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生产经营、研发投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各方面基础之上,同时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故在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和短期经营实际的情况下,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作为流感疫苗的新军,产品自 2019年上市销售以来,经历了市场快速增长及公共卫生事件干扰销量下降的考验,除2023年因临时停产时间影响之外,市场占有率较为稳定。2023年上半年公司抓住了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政策调整带来的契机,流感疫苗接种需求出现一波需求高峰,公司抓住了市场机遇,取得了不错的销售业绩。2023年7月公司所在地泰州突发特大暴雨导致车间进水临时停产,2023 年 12 月公司才恢复流感疫苗销售,致使销售旺季的第三季度未产生销售收入,第四季度销售收入较少,对全年业绩影响较大,导致全年亏损。

  公司对国内流感疫苗市场增长充满信心。中国流感疫苗接种率较欧美发达国家和东亚地区差距很大,有较大的增长空间。公司将紧紧抓住中国流感疫苗市场稳步增长的市场机遇,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同时积极进行销售变革,关注行业发展情况、科学论证分析接种需求,调整销售计划,坚持销售下沉、服务终端用户、做大增量市场的销售策略,实现销售增长,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流感疫苗的市场占有率,公司在本年度业绩较大经营压力的背景之下,未来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市场推广、销售布局等需要保持较大资金的持续投入,以确保业务增长,保持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主要(含在研)产品为针对预防流行性感冒、狂犬病、水痘、带状疱疹和肺炎疾病等人用疫苗产品,目前已上市产品1个,主要在研产品的研发持续推进,包括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已完成III期临床试验总结报告、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儿童)已完成I期临床试验,正在开展III期临床试验前期准备。随着在研产品的不断推进,公司未来将持续保持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

  综上,鉴于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同时,公司后续研发项目所需投入大,完善销售网络布局和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持续投入资金,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订了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制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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