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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089,783.1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2,443,495.9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21,280,138.21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9,987,417.64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9,987,417.64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3年年末总股本803,858,0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192,901.45元,占母公司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67.0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再行分配。

  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每10股分派金额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亦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2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还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2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的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成立时间:2011年01月24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

  2、投资者能力保护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于长江,近三年从业情况如下:

  

  (2)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兰更,近三年从业情况如下: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丁彭凯,近三年从业情况如下: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等,没有不良诚信记录。

  2、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105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审计工作量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审计费用合计为10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2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立信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等。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3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敞口额度不超过45亿元(折合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1、授信总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循环使用。

  2、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项目贷款、长期借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贸易融资、应收账款融资保理、履约保证、票据贴现、外汇套期保值产品等。

  3、授信机构: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4、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

  5、额度使用:具体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类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各授信机构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额度在总敞口额度范围内可以在不同授信机构间互相调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皆可以使用。

  二、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审批程序及后续授权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资金和未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实现高效筹措资金,董事会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后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具体的授信机构、筹资方式、使用额度等事项,办理融资事宜并签署各项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资金和未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有利于增强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五、生效条件及期限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4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敞口额度不超过45亿元(折合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终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提高子公司的整体融资能力,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3.5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此额度为向各金融机构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不代表公司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预计最高担保额度及分配情况

  公司未来12个月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不超过23.50亿元,资产负债率处于相同类别(分别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70%以上及70%以下两类)的子公司可在额度内调剂使用,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额度分配如下:

  

  经上年度股东大会审批后尚在履行中的担保余额包含在本次担保总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与各授信机构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宜及签署担保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书,授权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2月24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北路39号

  法定代表人:吴志良

  注册资本:3,80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从事建筑钢结构工程系统设计、制造、安装及服务;彩色钢板、钢构件、电动卷门等配套产品制造及服务;承包境外钢结构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房屋建筑业。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上车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上香港”)分别持有其86.84%、13.16%的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76,768.56万元,负债总额137,788.2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0,098.6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33,058.24万元),净资产38,980.32万元,营业收入230,234.61万元、利润总额2,845.12万元,净利润2,608.36万元。

  2、厦门多富进出口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05月28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30号(一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吴志良

  注册资本:50万元

  经营范围: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等。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843.64万元,负债总额6,333.5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332.34万元),净资产510.12万元,营业收入27,589.46万元、利润总额267.47万元,净利润262.46万元。

  3、河北日上车轮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5月28日

  注册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中山路博学道6号

  法定代表人:吴子文

  注册资本:8,000.00万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销售:汽车零部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0,808.51万元,负债总额31,618.2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1,546.6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2,972.38万元),净资产9,190.28万元,营业收入27,199.74万元、利润总额-642.48万元,净利润-493.59万元。

  4、日上车轮(越南)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4月11日

  注册地址:越南广宁省广安镇天丰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吴丽珠

  注册资本:1,10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钢制车轮和铝制车轮的制造与销售等。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453.87万元,负债总额1.3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33万元),净资产7,452.54万元,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36.84万元,净利润-36.84万元。

  5、厦门日上金属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同安区新民镇二环南路199号

  法定代表人:吴志良

  注册资本:1,16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从事汽车用钢圈、铝圈、模具、盘式制动器总成及其相关零部件的制造等。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上香港分别持有其75%、25%的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5,691.80万元,负债总额23,146.6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303.6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3,069.92万元),净资产32,545.11万元,营业收入116,508.12万元、利润总额474.24万元,净利润430.35万元。

  6、厦门日上钢圈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7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新民镇同辉路888号

  法定代表人:吴丽珠

  注册资本:1,42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从事汽车、农工车的钢制车轮、铝制车轮、模具、夹具、盘式制动器总成及其他汽车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制造及服务等。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上香港分别持有其51%、49%的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006.61万元,负债总额1,988.2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01.1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988.27万元),净资产10,018.34万元,营业收入17,812.14万元、利润总额-291.21万元,净利润-225.00万元。

  7、四川日上金属工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4月26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吴子文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汽车轮圈,汽车零部件,金属制品;零售汽车零部件,销售建筑材料;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制造建筑钢结构工程系统,制造彩色钢板、钢构件、电动卷门等配套产品。(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商品技术除外)。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4,324.61万元,负债总额9,486.0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0.1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452.70万元),净资产44,838.62万元,营业收入41,742.63万元、利润总额-1,928.24万元,净利润-1,633.09万元。

  8、新长诚(漳州)重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3月22日

  注册地址: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吴志良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钢结构(特种设备除外)、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法律法规未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6,577.52万元,负债总额43,580.6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742.9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2,610.65万元),净资产62,996.87万元,营业收入135,680.00万元、利润总额1,811.39万元,净利润1,580.28万元。

  9、新长诚(越南)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月30日

  注册地址:越南北宁省北宁市桂武工业区地块编号H10

  法定代表人:吴志良

  注册资本:993.00万美元

  经营范围:钢结构和载重钢轮的生产和销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子公司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5,918.72万元,负债总额5,144.8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144.80万元),净资产20,773.92万元,营业收入47,911.42万元、利润总额3,528.88万元,净利润2,869.88万元。

  四、担保方式及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任一时点担保金额合计不得超过23.50亿元(折合人民币),实际担保金额以与授信机构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3、担保内容:在最高担保额度内,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具体融资金额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担保金额、担保期限、融资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范围等。

  五、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基于日常经营需要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为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且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因此,董事会经审查一致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金额不超23.50亿元(折合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董事长签署与业务往来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有利于增强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本次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4、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所有担保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之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授信额度签订最高担保额度合计为186,560.00万元,实际担保融资余额为90,737.05万元,未超过公司上年度股东大会审批范围。本次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23.50亿元的担保额度,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239,516.04万元的98.1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被担保人征信记录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5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合理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类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如券商公司)等发行的理财产品。公司拟进行的现金管理产品范围不包括股票及衍生品产品、证券投资基金等产品,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现金管理余额不得超出上述额度。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用。

  4、与受托人之间的关系

  公司与提供现金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5、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选择理财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购买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及其他各项因素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进而影响该现金管理产品不能足额获得收益。

  (2)对于有确定投资期限的产品,在投资期限届满兑付之前不可提前赎回现金管理产品而产生资金流动性风险。由于内部管理流程不完善、人员操作失误等事件,可能导致现金管理产品认购、交易失败等操作风险,从而导致公司产生收益风险。

  2、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的合格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密切关注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现金理财产品的投资进展及相关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合理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审议程序

  1、董事会

  公司审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供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财务收益,同意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4月1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监事会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不涉及股票等金融衍生品投资,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该投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本次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五、生效条件及期限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7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意对公司2023年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测试,拟计提2023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金融资产的性质和客户信用风险特征,按照单项和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单项计提:有证据表明单项应收款项发生减值时,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单项应收款项的减值损失。组合计提: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为基础,考虑不同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以客户信用等级组合和账龄组合,结合历史信用损失、当前状况、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确定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公司2023年度需计提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信用减值准备合计3,826.68万元。

  (2)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存货》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按照单项和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公司2023年度需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87.05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4,113.73万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4,113.73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权益影响后,将相应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3,120.53万元,同时相应减少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3,120.53万元。上述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核查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出现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因此,同意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8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适用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适用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范围内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0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披露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4年5月6 日(星期一)下午 15:00—17: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举办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情况安排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相关安排

  1、召开时间:2024年5月6 日(星期一)下午 15:00—17:00。

  2、召开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

  3、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4、公司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吴子文先生,财务总监何爱平先生,董事会秘书吴小红女士,独立董事何少平先生。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本公司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或通过邮箱stock@sunrise-ncc.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6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4号)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6,948,02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29,399,929.32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044,213.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8,355,716.32元,上述募集资金公司已于2021年8月24日收到。资金到账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8月25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367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8,610.24万元,其中:轻量化锻造铝合金轮毂智能制造项目8,610.24万元。尚未使用金额为23,381.2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3,225.33万元,专户存款利息156.13万元扣除手续费0.22万元后金额155.91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2023年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8,385.5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995.7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4,820.92万元(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168.56万元,汇兑损益-186.86万元,并扣除相关手续费0.56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820.92万元,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4,820.92万元的差异为13,000.00万元,系公司将闲置的募集资金中的13,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募集资金专户(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1,820.92万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4,820.92万元相差13,000.00万元,系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3,000万元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2、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与保荐人及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表: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及相关子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385.55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995.79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增加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轻量化锻造铝合金轮毂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建设期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11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增加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2023年2月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755.3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5月22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8,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23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2023年8月17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4,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18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3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9月18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1,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19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截至本专项报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3,000.00万元。

  (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14,820.92万元,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3,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820.92万元。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及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日上集团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规范,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日上集团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了募集资金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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