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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4-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充分满足公司子公司安徽金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轩科技”)及安徽金禾绿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禾绿碳”)的生产经营和融资需要,降低公司子公司财务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为金轩科技、金禾绿碳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19亿元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安徽金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安徽金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5MA2RANXJ8D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盐化工业园涧河路

  法定代表人:杨永林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01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年产氯化亚砜4万吨、糠醛1万吨、年副产盐酸(31%)800吨的生产及销售;食品、饮料、食品添加剂、食用香精的生产及销售;生物科技领域领域内产品、生产工艺、应用技术、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麦芽酚、乙基麦芽酚、山梨酸钾、谷元粉、面粉、三氯蔗糖的生产、销售;佳乐麝香溶液、呋喃铵盐的生产及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金轩科技100%股权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安徽金禾绿碳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安徽金禾绿碳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5MA8Q43LH84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盐化工业园涧河路与严桥路交叉口办公楼1栋

  法定代表人:杨志健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3月2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子公司安徽金禾化学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持有金禾绿碳51%股权,金轩科技持有金禾绿碳49%股权。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金轩科技、金禾绿碳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19亿元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担保额度在子公司之间的具体分配如下:

  

  以上申请授信及担保相关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最终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开展融资,能够降低公司子公司财务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可控,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对公司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5.1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2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94 ,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4-024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业务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经营业绩保持着稳定的增长,短期内自有闲置资金余额增幅较大。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并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二)投资主体:公司及子公司

  (三)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资金投向: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的投资产品。投资品种包括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五)投资额度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委托理财投资额度。

  (六)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流动性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尽管投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管理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已制定了《重大经营决策管理办法》,对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执行程序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不能用于质押。

  2、建立投资台账,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法务与证券投资部负责合规审查。

  5、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6、公司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对所进行的投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短期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四、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委托理财相关的协议、合同。

  (一)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进行的委托理财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内控程序基本建立健全。公司拟进行适度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4-025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业务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证券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二)投资主体:公司及子公司

  (三)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资金投向:

  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五)投资额度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得超过投资额度。

  (六)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批、决策与管理程序

  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决议的证券投资事项的负责人,在授权范围内签署投资相关的协议及合同。

  在证券投资项目实施前,公司证券部负责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市场前景、所在行业的成长性、对拟投资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可行性分析、项目竞争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并上报公司董事长。

  证券投资项目开始实施后,证券部负责证券投资项目的运作和管理,并向董事长报告投资盈亏情况。

  公司资金部负责证券投资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并负责对证券投资项目保证金进行管理。

  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证券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证券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证券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可以对证券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并存在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公司证券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各类别品种的投资金额严格按照董事会审批的额度进行操作。

  2、公司将及时根据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控投资风险。    

  3、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所进行的投资进行审计监督,对所投产品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并在每个季度末对各项投资进行全面审查。

  5、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所投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证券投资,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证券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进行的证券投资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内控程序基本建立健全。公司拟进行适度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进行的证券投资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内控程序基本建立健全。公司拟进行适度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4-022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维护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4.46亿元,本年度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上述授信期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票据贴现、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

  上述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最终审批的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4-027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安徽金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轩科技”)增资5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金轩科技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0,000万元增加至100,000万元。

  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增资主体基本情况

  1、安徽金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安徽金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5MA2RANXJ8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盐化工业园涧河路

  法定代表人:杨永林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01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年产氯化亚砜4万吨、糠醛1万吨、年副产盐酸(31%)800吨的生产及销售(凭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食品、饮料、食品添加剂、食用香精的生产及销售;生物科技领域领域内产品、生产工艺、应用技术、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麦芽酚、乙基麦芽酚、山梨酸钾、谷元粉、面粉、三氯蔗糖的生产、销售;佳乐麝香溶液、呋喃铵盐的生产及销售。

  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金轩科技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后,金轩科技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对金轩科技增资是为优化子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2、本次增资完成后,金轩科技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4-019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04,161,741.3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75,132,745.0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979,665,652.9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630,783,457.27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期利润分配以母公司报表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

  根据《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为积极回报股东,同时支持公司战略机遇期的发展需要,加快定远基地建设生物—化学合成研发生产一体化综合循环利用项目建设,重点推进美好生活和先进制造板块业务,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9,975,078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20,992,237股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2.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109,796,568.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17,221,519股,支付总金额为412,147,934.50元(不含交易费用),该部分金额视同2023年度现金分红金额,结合上述拟派发的现金红利109,796,568.20元,公司2023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521,944,502.70元,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4.12%。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项目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经营发展、股东回报等情况,本次预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投资规划的前提下,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4-02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以及业务发展规划,公司海外业务量不断增加,外汇头寸越来越大,为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控制外汇风险。

  2、交易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3、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8,000万美元。

  以上额度为公司及子公司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进行的预计,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期间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但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信用风险等。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8,000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以及业务发展规划,公司海外业务量不断增加,外汇头寸越来越大,为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业务规模、业务期间及投入资金

  (一)业务规模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业务期间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8,000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以上额度为公司及子公司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的预计,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期间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业务期间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投入资金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交易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具体事项将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审批有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及供应商违约风险:由于客户的付款或支付给供应商等的款项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而产生损失。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以锁定汇率风险目的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审计部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审查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7、公司证券部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负责审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8、公司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使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8,000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8,000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4-020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金禾实业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为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累计责任赔偿限额超过2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投资者起诉乐视网、贾跃亭等公司董事和高管、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赔偿责任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处分1次。

  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三、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雪,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国元证券、日久光电、金禾实业、富士莱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仇笑康,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华盛锂电、天华新能、喜悦智行、众源新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侯冬生,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金禾实业、华盛锂电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潘汝彬,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雪、签字注册会计师仇笑康、侯冬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潘汝彬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专业判断,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均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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