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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7              证券简称:露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原定预约披露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由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进展顺利,为让投资者提前了解公司年度定期报告相关信息,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将《2023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变更为2024年4月18日。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定期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变更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注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日期的变更,及时查阅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17              证券简称:露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公司控股股东露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在6个月内(即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9月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5,000 万元,不超过10,000 万元。公司于2023年9月2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将增持计划延期至2024年4月16日,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自2023年3月31日至2024年4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露笑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凯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信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票共计7,78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增持金额共计人民币50,287,426.56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及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露笑集团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控股股东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即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9月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5,000 万元,不超过1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6)。

  2、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露笑集团《关于继续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函》,并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于2023年9月2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将增持计划延期至2024年4月16日,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二、本次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露笑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凯信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票共计 7,78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增持金额共计人民币50,287,426.56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完成。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注:以上表格相关比例合计数与分项数据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露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前后持股变化如下:

  

  注:以上表格相关比例合计数与分项数据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露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增持期间及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承诺在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 6 个月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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