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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4-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在分析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基础上,预计2024年与关联公司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燕达皇冠盖有限公司、北京长亿人参饮料有限公司、北京双燕商标彩印有限公司、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接受关联方综合服务、从关联方购买商品、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受托经营关联公司等。2023年度累计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66,911.04万元,预计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69,157.27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耿超、谢广军、刘翔宇因在上述关联公司或其控股股东任职,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24年度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注: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总金额超过预计金额,超过部分未达到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标准,单项关联交易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部分均属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是根据业务需求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变动,单项变动大的交易是由于业务模式变更所致。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耿超,注册资本为34,1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北京市顺义区双河路九号,经营范围为:出口企业自产的啤酒、各种饮料、酵母粉、酱油;进口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百货;互联网信息服务;制造、销售啤酒、无酒精饮料、啤酒原料、饲料、瓶盖。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30,962.60万元,净资产为316,585.28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7,338.97万元,净利润为7,187.6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该关联人为本公司股东,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四)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北京燕达皇冠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苏小柏,注册资本为504万美元,住所为北京市顺义区平沿路路南,经营范围为: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748.05万元,净资产为907.22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14.03万元,净利润为-1,571.3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该关联人为本公司股东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的合营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四)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北京长亿人参饮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许陈光,注册资本为2,193.88万美元,住所为北京市顺义区顺通路39号,经营范围为:生产饮料、果蔬饮料、蛋白饮料、茶饮料、咖啡饮料、啤酒;自产产品的商标制作;销售自产产品;租赁机械设备;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016.29万元,净资产为4,547.01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889.31万元,净利润为-987.5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该关联人为本公司股东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的合营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四)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北京双燕商标彩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丁红磊,注册资本为3,761.4132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北京市顺义区顺通路仁和段41号院10幢,经营范围为:商标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制造纸箱;加工纸制品。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9,991.91万元,净资产为8,356.80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8,261.82万元,净利润为919.1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该关联人为本公司股东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的合营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四)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启林,注册资本为18,705.38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山东省莱州市城港南路118号,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各类啤酒及其他饮料、干酒糟、干酵母。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8,831.68万元,净资产为-56,181.16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9,592.86万元,净利润为-8,501.9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该关联人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二)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周连忠,注册资本为26,081.72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山东省曲阜市校场路18号,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啤酒。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4,585.03万元,净资产为-14,912.79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40,823.31万元,净利润为33.4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该关联人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二)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够履行合同的约定,向其出售产品、商品、原材料的关联人,均具备良好的支付能力,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接受关联方综合服务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本公司使用“燕京”商标,母公司按年销售收入的1%、子公司按0.008元/瓶计算支付 “燕京集团”商标使用费。本公司收取“燕京集团”商标使用费返还款。

  公司与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综合服务协议和土地租赁协议,本公司使用“燕京集团”工业用地及有偿使用“燕京集团”有关住房、办公设施、能源、动力或服务,支付“燕京集团”综合服务费。

  公司与北京长亿人参饮料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委托该公司加工听装啤酒,按委托加工数量收取相应费用。

  2、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原材料的关联交易

  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北京燕达皇冠盖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协议,从该公司采购瓶盖;与北京双燕商标彩印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协议,从该公司采购商标;与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采购协议,从该公司采购啤酒及原材料等。

  3、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原材料的关联交易

  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向该公司销售啤酒、原材料等;与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向该公司销售啤酒、原材料等;与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向该公司销售原材料等;与北京燕达皇冠盖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向该公司销售原材料等。

  4、受托经营的关联交易

  公司对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受托经营,并按照托管经营协议分别收取每年50万元的托管费用。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会议审议并确认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协议,双方签署了一系列关联交易协议,各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均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相关制度执行,付款安排、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均遵循《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签署。

  协议主要内容概述如下:

  1、公司与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商标使用协议

  所有权人: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

  使用者: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各方权利和义务:公司与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本公司使用“燕京”商标,母公司按年销售收入的1%、子公司按0.008元/瓶计算支付“燕京集团”商标使用费。本公司收取“燕京集团”商标使用费返还款。所有权人应根据《商标法》规定,于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届满前及时续展注册手续,支付有关费用。

  使用者应付给所有权人的款项所征收的预扣税,须承担因为签订或履行协议而产生的一切税项。使用者不得为任何目的而把标志的使用权分许可给任何第三者。使用者不得使用、注册或企图注册任何与标志类似的商标、商号、服务标志或其他名称、标志、设计或标识。

  违约和赔偿:因协议中所列事项产生的费用支出,使用者无条件赔偿给所有权人。

  2、公司与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及综合服务协议

  燕京集团: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

  燕京股份: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各方权利和义务:公司与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及综合服务协议。

  燕京集团承诺并同意将其所有的438,409.9平方米的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长期出租给燕京股份使用。燕京股份向燕京集团缴纳的租金为每年174.4万元人民币。燕京股份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对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进行合理使用,并保证不擅自将该土地及其附着物转租给协议外任何第三方使用。

  燕京股份有偿使用燕京集团有关住房、办公设施、能源、动力或服务,支付“燕京集团”综合服务费。

  违约和赔偿:燕京集团未按协议约定期限交付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的地籍资料和有关产权证明副本,或未及时向有关部门办理出租的登记备案手续,应按实际迟延期限,按每一年度租金总额的0.05%逐日计算违约金并支付给燕京股份;燕京股份如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付租金,应按实际迟延期限,按每一年度租金总额的0.05%逐日计算违约金并支付给燕京集团。

  3、公司与北京长亿人参饮料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

  甲方: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长亿人参饮料有限公司

  各方权利和义务: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听装啤酒,加工数量、产品规格、标准、质量要求、交货时间由甲方提供。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同意并承诺以其现时拥有的听装啤酒生产线接受甲方委托加工听装啤酒。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灌装加工费,灌装加工费为0.23 元/听(含税)。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违约和赔偿:

  甲、乙双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与北京燕达皇冠盖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协议

  甲方: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燕达皇冠盖有限公司

  各方权利和义务:乙方按照技术标准要求生产瓶盖,按照约定的交付时间和交付地点交付,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已收到乙方开出的增值税发票--13%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以开票日起算60天后的月度公司付款日支付货款。

  乙方必须及时提交合格有效的食品安全资料。乙方应严格按技术标准要求的原材料生产,若以次充好,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者转包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业务,乙方应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其它方泄露甲方的商业信息。

  违约和赔偿:乙方在合同期内无法按时交货,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乙方供应货物不一致甲方扣此批货值的5%作为罚款,并退货。

  5、公司与北京双燕商标彩印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协议

  供方:北京双燕商标彩印有限公司

  需方: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各方权利和义务:供方必须按要求及时提供标准色差样,货到经需方验收合格后,供方开具13%增值税发票结算,以开发票时间计30天后付款付款时间一般30天,最长不超过75天。

  违约和赔偿:供方提供标签不合格,需方不付此批标签货款,供方还要按照需方出厂价格将此批成品酒货款补偿给需方,因供方的产品质量问题或者供货不及时造成需方的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

  6、公司与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签订原材料采购合同

  需方: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

  供方: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各方权利和义务:需方向供方采购,货到需方后,由需方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完毕,发生质量纠纷,供需双方协同解决,协商不成,以第三方的检验结果为准。最终由质检结果不利方承担。

  违约和赔偿:因供方原因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原因,不视为供方违约。其他未尽事宜和违约事项依《合同法》有关规定为准。

  7、公司与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签订经销合同

  燕京股份: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燕京莱州: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

  各方权利和义务:燕京股份与燕京莱州公司根据双方开拓市场、开发业务的需要,在约定的具体销售区域内进行产品销售,采取款到发货,用现金、支票或银行汇票结算。

  8、公司与燕京啤酒(曲阜三孔) 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原材料采购合同

  需方: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

  供方: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各方权利和义务:需方向供方采购,货到需方后,由需方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完毕,发生质量纠纷,供需双方协同解决,协商不成,以第三方的检验结果为准。最终由质检结果不利方承担。

  违约和赔偿:因供方原因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原因,不视为供方违约。其他未尽事宜和违约事项依《合同法》有关规定为准。

  9、公司与燕京啤酒(曲阜三孔) 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经销合同

  燕京股份: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燕京三孔:燕京啤酒(曲阜三孔) 有限责任公司

  各方权利和义务:燕京股份与燕京三孔公司根据双方开拓市场、开发业务的需要,在约定的具体销售区域内进行产品销售,采取款到发货,用现金、支票或银行汇票结算。

  10、关于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托管经营协议

  甲方: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企业(啤酒)有限公司

  丙方: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各方权利和义务:甲、乙两方依据本协议的规定和条件委托丙方代理行使其在莱州燕京中的股东权力和权利;丙方依据本协议的规定和条件,接受甲、乙两方委托,作为甲、乙两方的代理人行使其在莱州燕京中的股东权力和权利。丙方在代理行使该项股东权力和权利时,不得超越甲、乙两方的授权范围。在托管期内,甲、乙两方仍享有其在莱州燕京中的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分配权)。丙方作为托管人,非经甲、乙两方事前的书面同意,不得对甲、乙两方享有的该等股东权益进行处置(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转让、赠予、置换或设定抵押、质押、保证和其他第三者权利)。托管人报酬为人民币50万元。

  违约和赔偿:甲、乙、丙各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均应依本协议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其损失。

  11、关于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托管经营协议

  甲方: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企业(啤酒)有限公司

  丙方: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各方权利和义务:甲、乙两方依据本协议的规定和条件委托丙方代理行使其在曲阜三孔中的股东权力和权利;丙方依据本 协议的规定和条件,接受甲、乙两方委托,作为甲、乙两方的代理人行使其在曲阜三孔中的股东权力和权利。丙方在代理行使该项股东权力和权利时,不得超越甲、乙两方的授权范围。在托管期内,甲、乙两方仍享有其在曲阜三孔中的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分配权)。丙方作为托管人,非经甲、乙两方事前的书面同意,不得对甲、乙两方享有的该等股东权益进行处置(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转让、赠予、置换或设定抵押、质押、保证和其他第三者权利)。托管人报酬为人民币50万元。

  违约和赔偿:甲、乙、丙各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均应依本协议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其损失。

  上述协议定价依据如下:

  1、有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定价的,依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

  2、如无国家定价,则参照市场价格、 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通过这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事前申报程序,规范了管理层、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而产生,是合理的、必要的;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2023年度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未造成公司资产流失,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监事会意见

  ?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三公”原则,交易价格合理、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要,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4-14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818,539,34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啤酒、水、饮料等制造和销售。啤酒属于日常快速消费品,公司啤酒的生产及销售业务占公司主营业务的90%以上。

  2023年,公司按照“十四五”发展规划和目标,积极应对行业发展新形势,采取多种有效举措,持续

  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目前拥有控股子公司60个,遍布全国18个省(直辖市),销售区域辐射全国。

  (2)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啤酒行业是国内市场竞争最激烈的行业之一。近年来,随着消费升级,啤酒产品品质导向更为明显,促使国内啤酒品牌产品加速从低端向中高端升级,啤酒行业高端化趋势随之进一步加快,高端化、品牌化是啤酒行业未来发展的趋势。

  2023年,国内啤酒全年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啤酒产量3,555.5万千升,同比增长0.3%(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统计口径: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全部工业法人企业)本公司2023年度实现啤酒销量(含托管企业)394.24万千升,同比增长4.57%,快于行业增速。

  (3)报告期经营情况回顾

  2023年度,燕京啤酒围绕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积极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发展需要,破旧局、迎新机,不断强化总部职能,通过持续推进生产、营销、市场和供应链等业务领域的变革,实现经营效益、运营效率和发展质量的同步提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公司以变革驱动增长,有力支撑了经营业绩的连续向好,也有效促进了企业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的释放,2023年度公司销量、营收、净利全面增长,实现啤酒销量(含托管企业)394.24万千升,同比增长4.57%,销量增速快于行业增速,其中燕京U8销量同比增长超36%;营业收入创历史新高,实现142.13亿元,同比增长7.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45亿元,同比增长83.02%,连续三年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以党建为引领,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职能,创新驱动,狠抓“落实”,九大变革积极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市场建设扎实开展。公司持续加强市场开发体系建设,加大区域市场深耕力度,积极布局,集中优势资源持续提升竞争力。通过不断完善并优化渠道建设,重点拓展餐饮渠道,深化KA市场管理,加强全域电商布局、发力新渠道、加大夜场渠道布局。继续推行“百县工程”,开发优势区县市场,强化市场营销运作标准化运行。

  产品力持续增强。公司持续加大中高端产品布局,坚定推进大单品战略,在稳固U8核心战略地位的基础上,着力稳固塔基产品,加快提高中高档产品占比,同时创新研发取得突破,推出多款高端、超高端新品,搭建全国性产品矩阵。

  品牌创新持续赋能。公司加强“有你文化”与品牌活动深度融合,丰富多元传播方式,扩展品牌传播渠道,聚焦年轻人喜爱的场景内容策划营销活动,积极布局体验式消费场景。采用多品牌组合,建立针对不同区域的多梯度品牌战略,传递品牌核心价值,提升品牌影响力。

  公司治理不断强化。公司多措并举,通过强化组织建设、完善产销分离运营模式、深化ESG治理体系落地、打好风险防范保卫战等多维度打造公司价值创造体系,致力于创造更具韧性、更卓越的长期价值,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成本潜力深入挖掘。公司深化卓越管理体系建设,生产体系纵深推进,全力提升发展动能。通过强化生产成本管理、加强弱势企业治理、加大低效资产盘活等多种举措,深入挖掘成本潜力。

  运营效率不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强化总部职能,进行精细化管理,上下同心,总分联动,供应链转型有序实施,生产体系纵深推进,核算评价基础夯实,人才建设日趋完善,整体运营效率不断提升,推动现代化管理体系建设和管理能力提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六节“重要事项”。

  董事长:耿超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4-08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以现场+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6人,实际参加董事6人,分别为:耿超、谢广军、刘翔宇、郭晓川、周建、刘景伟,其中刘翔宇、郭晓川、周建、刘景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耿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于2024年4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了此项议案。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于2024年4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

  《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4年4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采取派发现金股利的方式,拟按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2,818,539,341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拟共分配现金股利281,853,934.1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于2024年4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于2024年4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定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及2023年度内控审计报酬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支付给致同的财务报告审计报酬拟定为290.80万元 (含为本公司子公司审计费用,不含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审计费用)。审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公司2023年度支付给致同的内控审计报酬拟定为55万元。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与上一期一致。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超过20年,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了审计机构,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299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249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对比2023年度,审计费用下降13.53%,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下降14.37%,内控审计费用下降9.09%。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致同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对变更事宜无异议,致同已确认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需提请公司股东和投资者注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于2024年4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耿超、谢广军、刘翔宇因在上述关联公司或其控股股东任职,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于2024年4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于2024年4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于2024年4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于2024年4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计提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了合理性说明。

  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于2024年4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耿超、谢广军、刘翔宇因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

  公司《关于对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于2024年4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充分发挥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职能,积极开展风险管理工作,风险应对措施合理有效。2023年度无重大风险事件发生,风险可控。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并提议,董事会拟对公司独立董事薪酬进行调整,拟将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由每人税后5000元/月调整为税前10000元/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执行,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该事项与独立董事存在关联关系,故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于2024年4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16、审议了《关于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关于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关于董监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于2024年4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17、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关于董监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于2024年4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1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捐赠额度的公告》于2024年4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19、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对在任的三位独立董事2023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议和评估,认为三位独立董事尽职尽责,不存在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该事项与独立董事存在关联关系,故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于2024年4月1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资格审核通过,根据总经理提名,提议聘任吕海超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于2024年4月16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公司章程》修正案于2024年4月16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正案于2024年4月16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正案于2024年4月16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正案于2024年4月16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正案于2024年4月16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6、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制度全文于2024年4月16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7、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制度全文于2024年4月16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于2024年4月16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9、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于2024年4月16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0、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中期评估与调整报告>纲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中期评估与调整报告》纲要于2024年4月16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1、审议并通过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于2024年4月16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2、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3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于2024年4月16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以上1、3、4、5、6、8、15、16、17、18、21、22、27、29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4-09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日以书面文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分别为:王莉娜、乔乃清、邓启华。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莉娜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于2024年4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同意《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书面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同意《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审议并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 审议并同意《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社会融资成本等因素后制定的。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审议并同意《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三公”原则,交易价格合理、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要,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七)审议并同意《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没有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违反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八)审议并同意《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在环境治理、履行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ESG)方面的状况。

  (九)审议并同意《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十)审议并同意《关于对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乔乃清因在上述关联公司或其控股股东任职,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2名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十一)审议了《关于对监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公司《关于董监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于2024年4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二)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公司《关于董监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于2024年4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三)审议并同意《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章程》修订的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四)审议并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五)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于2024年4月16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4-15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期末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4,714,424.03元,公司(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532,102,491.41元,合并报表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40,705,208.36元,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775,263,924.83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采取派发现金股利的方式,拟按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2,818,539,341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1.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拟共分配现金股利281,853,934.1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是公司积极回报广大股东的具体体现。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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