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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4-009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晓初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公司治理”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财务决算数据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1)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12)。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议案》

  具体薪酬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晓初、祝波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的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与《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 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的议案》

  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的议案》

  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3、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制度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份回购管理制度> 的议案》

  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5、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杨晓初为公司总经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变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6、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选举祝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变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7、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8、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4-021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蓝润置地广场T6-3,3楼龙大美食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特别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议案1.00-14.00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或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4月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3)议案10.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人员之外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3年4月30下午4:30时前到达公司为准。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23年4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张瑞、彭威

  联系地址:山东省莱阳市龙门东路99号

  邮编:265200

  联系电话:0535-7717760

  传真:0535-7717337

  2、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2726

  (2)投票简称:龙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据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如股东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4-010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3日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玮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财务决算数据详见《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1)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分红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保障了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23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和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未出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该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2023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发放的议案》

  具体薪酬详见公司《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在达州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符合公司日常资金管理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在达州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遵循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15日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077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公开发行了总额为95,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共950万张,期限为6年。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14,000,000.00元(不含税),公司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936,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17日到账。扣除承销、保荐佣金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用评级费用等发行费用14,216,981.13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35,783,018.87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280003号)。扣除保荐承销费包含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840,000.00元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34,943,018.87元。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止 2022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经累计投入使用募集资金542,549,132.13元,2020 年投入使用募集资金439,299,640.02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支出285,000,000.00元,项目支出154,299,640.02元,2021 年投入使用募集资金77,186,423.55元,其中项目支出77,186,423.55元,2022年投入使用募集资金26,063,068.56元,其中项目支出26,063,068.56元。

  截至 2022年12 月 31 日,本公司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419,561,684.57元(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27,169,979.78元,并扣除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2,181.95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2,383,699.65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407,177,984.92元。

  (3)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 2023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经累计投入使用募集资金560,523,711.01元,2023年投入使用募集资金17,974,578.88元,其中项目支出17,974,578.88元。

  截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401,958,423.34元(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27,541,537.43元,并扣除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2,421.95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958,473.34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398,999,950.00元。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13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1〕103号文《关于核准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298,781,574股,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为76,029,409.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16元,均为现金认购,共计人民币620,399,977.44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9,613,574.5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0,786,402.87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7月27日到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2800001号、众环验字(2021)2800002号)。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包含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576,814.48元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10,209,588.39元。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经累计投入使用募集资金488,408,123.25元,2021年投入使用募集资金408,415,651.89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支出186,119,993.23元,项目支出222,295,658.66元,2022年投入使用募集资金79,992,471.36元,其中项目支出79,992,471.36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122,511,281.38元(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141,645.70元,自有资金补投入253,303.07元,并扣除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11,161.94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413,425.04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21,097,856.34元。

  (3)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经累计投入使用募集资金503,287,890.37元,2023年投入使用募集资金14,879,767.12元,其中项目支出14,879,767.12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107,638,996.54元(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152,498.12元,并扣除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14,532.08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7,142,207.55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00,496,788.99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14年7月18日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适应最新法规的要求、加强公司的日常运行及管理,公司于2022年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22年5月3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1、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安丘市石埠子镇新建年出栏50万头商品猪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安丘龙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丘龙大”)。

  (1)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0年8月5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020年8月5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020年8月5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滨海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020年8月6日,公司、项目实施主体安丘龙大与达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个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2、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山东新建年出栏生猪66万头养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莱阳龙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阳龙大”)和莱州龙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州龙大”)。

  莱州龙大与莱阳龙大为黑龙江龙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养殖”)的全资子公司,黑龙江养殖为龙大美食的全资子公司。

  (1)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1年7月,公司、黑龙江养殖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021年7月16日,公司、黑龙江养殖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021年8月16日,公司、黑龙江养殖、项目实施主体莱州龙大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市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021年8月16日,公司、黑龙江养殖、项目实施主体莱州龙大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021年8月16日,公司、黑龙江养殖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021年8月16日,公司、黑龙江养殖、项目实施主体莱阳龙大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注1: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市支行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5357101040002755)内的募集资金2022年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该账户后续存在使用可能,故公司未对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注销。公司已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市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关于解除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协议书》,并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为一般账户的相关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附表1)。”。

  2、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附表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报告期内,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附件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上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15日

  

  注3:截止2023年底,尚未完全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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