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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4-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优化公司治理、提升管控绩效,公司拟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将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11名调整到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鉴于公司拟调整公司董事会人数,同时,根据最新《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的修订要求,公司章程增加了中期分红的相关规定,现结合公司管理实际,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4-023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38号公司总部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8日

  至2024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其中,第1项及3-1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7、9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广天日月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自然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持股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有效证明。

  3、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24年5月7日8:30-17:00。

  5、登记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38号5楼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38号5楼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联系人:李长春 陈小辉

  联系电话:0574-87066873

  传真:0574-8788809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4-014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银行授信

  及担保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提供合计为245.70亿元担保额度。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的担保余额为270,000万元,全部为对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反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477,964.57万元,占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90.79%。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的规范性要求,结合公司管理实际,对公司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的银行授信及担保总额相关事项拟安排如下:

  (一)银行授信额度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宁波建工母公司拟安排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58亿元人民币;其中本外币贷款额度不超过33亿元,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不超过25亿元。具体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二)银行贷款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余额拟不超过80亿元。具体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三)公司子公司对公司担保事项

  公司子公司拟对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的担保,具体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四)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孙)公司担保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拟对子(孙)公司提供如下担保额度,具体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1. 对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70亿元的担保。

  2. 对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49亿元的担保。

  3. 对宁波建工建乐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45亿元的担保。

  4. 对浙江广天构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3.6亿元的担保。

  5. 对宁波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2亿元的担保。

  6. 对宁波普利凯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6.3亿元的担保。

  7. 对宁波建工钢构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0.6亿元的担保。

  8. 对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兴物资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4亿元的担保。

  9. 对宁波明森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0.2亿元的担保。

  10. 对宁波甬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担保。

  11. 对宁波东兴沥青制品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4亿元的担保。

  12. 对宁波新力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4亿元的担保。

  13. 对宁波建工广天构件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

  14. 对宁波广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

  15. 对浙江广天盛源实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

  16. 对上饶广天建筑构件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担保。

  17. 对浙江广天重工设备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担保。

  18. 对宁波冶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3亿元的担保。

  19. 对宁波犁新商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0.5亿的担保。

  20. 对上饶宁建广天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0.5亿的担保。

  21. 对宁波广天百发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亿的担保。

  22. 对浙江鹿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5亿的担保。

  23. 对浙江甬筑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的担保。

  24. 对宁波东乐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亿的担保。

  25. 对浙江永镇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的担保。

  在上述授权总担保金额245.70亿元范围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并表子公司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并表子公司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并表子公司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并表子公司使用;如在批准期间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发生新设立子公司的,在总担保额度内调剂额度比例并在年度内循环使用,具体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办理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若发生超过预计总额度的担保,则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70,000万元,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工程总承包,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设备及建筑周转材料租赁,钢结构件制作安装。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1,230,062.43万元,负债总额976,483.03万元,净资产253,579.4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38%。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34,960.14万元,净利润10,644.63万元。

  (二)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20,050万元,公司持股95%,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主要业务: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及其他建筑工程施工,园林工程,公路工程环保工程施工。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812,255.04万元,负债总额647,313.76万元,净资产164,941.2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69%。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66,305.63万元,净利润9,844.50万元。

  (三)宁波建工建乐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金43,800万元,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房屋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的施工。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450,831.18万元,负债总额348,514.96万元,净资产102,316.2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7.30%。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20,234.47万元,净利润9,243.14万元。

  (四)浙江广天构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6,261.40万元,公司持股77.24%,主要业务: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水泥预制构件、钢结构件的加工、制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180,632.99万元,负债总额126,074.78万元,净资产54,558.2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80%。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4,633.25万元,净利润6,900.49万元。

  (五)宁波冶金勘察设计研究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8,800万元,公司持股85%,主要业务:测绘,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土石方,预应力工程、特种专业工程施工;地基基础检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勘察、施工。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49,299.87万元,负债总额30,422.94万元,净资产18,876.9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1.71%。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745.87万元,净利润1,056.03万元。

  (六)宁波普利凯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3,6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主要业务:建筑工业化,装配式建筑设计、研发、销售。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57,098.36万元,负债总额43,363.42万元,净资产13,734.9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95%。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457.00万元,净利润518.11万元。

  (七)宁波建工钢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5,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钢结构、网架及配套板材的制作、安装、设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32,437.64万元,负债总额18,315.46万元,净资产14,122.1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6.46%。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809.14万元,净利润9.12万元。

  (八)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兴物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建筑机械设备、五金交电、机电设备等的批发、零售。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7,455.61万元,负债总额10,805.51万元,净资产6,650.1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1.90%。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700.34万元,净利润704.87万元。

  (九)宁波市明森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公司控股孙公司宁波普利凯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2,087.66万元,负债总额1,517.57万元,净资产570.0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2.69%。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40.08万元,净利润-76.65万元。

  (十)宁波甬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1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市政工程,给排水工程,桥梁工程、园林及绿化配套项目施工。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2,704.65万元,负债总额7,909.92万元,净资产4,794.7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2.26%。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28.25万元,净利润120.12万元。

  (十一)宁波东兴沥青制品有限公司,注册资金4,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沥青混凝土的制造、施工。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31,363.98万元,负债总额24,879.19万元,净资产6,484.7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32%。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671.12万元,净利润302.45万元。

  (十二)宁波新力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水泥制品及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销售。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41,878.47万元,负债总额35,430.10万元,净资产6,448.3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4.60%。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787.74万元,净利润479.30万元。

  (十三)宁波建工广天构件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广天构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预拌混凝土、预应力管桩的生产;建筑构件、建筑装饰材料、水性涂料的批发、零售;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8,598.07万元,负债总额11,663.04万元,净资产6,935.0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2.71%。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167.16万元,净利润6.90万元。

  (十四)宁波广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501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广天构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主要业务:生产销售商品混凝土、预应力管桩等。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23,930.41万元,负债总额16,479.86万元,净资产7,450.5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8.87%。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193.95万元,净利润2,259.45万元。

  (十五)浙江广天盛源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6,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广天构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25,127.04万元,负债总额17,489.55万元,净资产7,637.4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60%。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637.17万元,净利润957.34万元。

  (十六)上饶广天建筑构件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广天构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9,142.11万元,负债总额13,472.18万元,净资产5,669.9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0.38%。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129.66万元,净利润767.96万元。

  (十七)浙江广天重工设备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广天构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0%,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主要业务:重型机械设备制造、安装。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1,630.58万元,负债总额9,173.76万元,净资产2,456.8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8.88%。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242.91万元,净利润180.19万元。

  (十八)宁波冶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金6,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冶金勘察设计研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8,479.70万元,负债总额8,288.83万元,净资产250.8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7.04%。实现营业收入9,113.36万元,净利润53.39万元。

  (十九)宁波犁新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6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2,450.85万元,负债总额2,036.81万元,净资产414.0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3.11%。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2,431.07万元,净利润212.13万元。

  (二十)上饶宁建广天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5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广天构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7,276.26万元,负债总额4,903.53万元,净资产2,372.7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39%。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36.86万元,净利润-127.27万元。

  (二十一)宁波广天百发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5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广天构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33.69万元,负债总额111.48万元,净资产-77.8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30.94%。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77.80万元。

  (二十二)浙江鹿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0,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857.71万元,负债总额121.94万元,净资产17,357.7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6%。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693.54万元,净利润-264.23万元。

  (二十三)浙江甬筑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0,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0,756.71万元,负债总额9,101.48万元,净资产1,655.2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4.61%。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20.16万元,净利润-344.77万元。

  (二十四)宁波东乐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1,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建乐工程有限公司持股100%。该公司设立于2023年12月29日,无2023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0,446.38万元,负债总额3.13万元,净资产10,443.2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03%;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8.19万元(以上数据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十五)浙江永镇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66万元,公司持股85%。该公司设立于2024年2月28日,无2023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675.56万元,负债总额0.25万元,净资产2,675.3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01%;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4.70万元(以上数据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在未来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偿付能力有充分了解,违约风险和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银行授信及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年度担保事项审议及办理程序规范,严格控制了担保风险,为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起到了重要的支持作用。公司对担保数额的预计符合公司的经营实际,同意将公司2024年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的预计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的担保余额为270,000万元,全部为对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反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477,964.57万元,占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90.79%,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4-016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浙江科信”)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浙江科信”)前身为成立于1999年的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2年7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浙江宁波,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827号0649幢201-220室。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罗国芳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科信从业人员总数162人,其中合伙人18人,注册会计师71人。截止2023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人。

  3.业务规模

  2023年度业务收入5,770万元。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3,41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0万元。

  浙江科信共承担了3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主要行业有:土木工程建筑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和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审计收费总额365万元,除本公司外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科信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653.68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浙江科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质量控制复核人:励孝红,现任浙江科信合伙人,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浙江科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从业期间提供过上市公司、IPO审计服务,长期从事年报审计复核工作,具有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潘舜乔,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浙江科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宁波建工(601789)、宁波精达(603088)、海天精工(601882)及宁波富邦(600768)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尤晨帆,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浙江科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宁波建工(601789)、宁波富邦(600768)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浙江科信为公司提供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30万元,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50万元,合计人民币180万元,与上一期(2023年度)提供的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相同。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浙江科信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浙江科信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配备的人员具备相应的执业证书,认为该事务所能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符合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交审议聘任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续聘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4-018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经审慎研究,拟将“江油市龙凤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PPP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09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4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4,000.00万元,期限为6年。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54,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5,247,169.8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7月14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4-00025号)验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已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止2024年4月1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江油市龙凤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PPP项目”。江油市龙凤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PPP项目由江油龙凤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排水工程项目构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括:(1)新建市政道路工程(含管网、道路照明、管网工程、绿化工程等),新建道路总里程约12,183m,改造路面总里程约4,500m;(2)项目建设用地范围拆迁及土地征收;(3)配电设施工程;(4)新建桥梁工程。排水工程项目主要包括龙凤镇现状镇区雨污分流改造、城南工业园区雨污水管道新建、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新建以及河道应急闸阀建设。江油龙凤工业集中区排水工程项目建设期为1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期为3年。

  江油市龙凤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PPP项目自2019年12月开工以来主体工程已完成施工任务并竣工验收,少量施工部位由于土地指标、拆迁协调等原因未能按计划展开建设,具体情况如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其中Ⅰ标段已施工完成并于2022年6月30日完成竣工验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Ⅱ标段已于2023年12月竣工验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III标段施工造价约3000万元目前建设进度滞后;江油市龙凤工业集中区排水工程项目2020年4月开工建设,并2023年12月15日完成竣工验收。江油市龙凤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PPP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分项Ⅲ标段由于当地土地指标、拆迁协调等原因建设进度滞后,且后续完工时间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鉴于该标段为募投项目主体工程的附属配套工程,该标段未完工不影响主体工程的正常运营,不影响募投项目实现预期效益,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协调当地主管部门及业主方推进江油市龙凤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PPP项目剩余工作量的实施,以自有资金投入该项目剩余工程的建设。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截止目前,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9000万元已全部使用,江油市龙凤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PPP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45000万元,已使用334,083,432.32万元,结余104,445,229.33元(截至2024年4月10日,含累计利息净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具体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募集资金结余除前述江油市龙凤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PPP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分项Ⅲ标段建设进度滞后原因外,主要为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5,638,828.16元,但公司实际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划转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为19,360,000.00元,116,278,828.16元募集资金未划转。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四、节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104,445,229.33元(截至2024年4月10日,含累计利息净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具体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五、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使用剩余募集资金,上述补流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六、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次事项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将2020年向社会公开发行54,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编号:2024-019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并及时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一、发行方案(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通知书为准):

  1、发行规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每期发行规模视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2、发行期限:期限不超过270天(含),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确定。

  4、资金用途: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等。

  5、担保方式:由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决议有效期: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及审批事宜

  为保障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的顺利发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员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并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需要、监管政策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具体的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相关事宜。

  2、审核、修订、签署及决定发布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协议、公告、表格、函件及其他一切必要文件。

  3、聘请本次发行相应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4、办理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登记、发行申报、上市流通等一切相关事宜和手续。

  5、根据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的变化情况,决定继续实施或终止实施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项目。

  6、办理与实施超短期融资券项目相关的其他事项。

  三、发行相关的审批流程及准备工作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前,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准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4-022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梅晓鹏先生、张叶艺先生自2018年5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梅晓鹏先生、张叶艺先生已申请辞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谢伟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谢伟民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要求。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谢伟民:男,1962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现任宁波高质量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曾任宁波市建设开发公司工程师、设计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宁波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4-012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监事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

  ● 是否有董事投反对或弃权票:否。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出席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文奎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2023年度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45,851,703.6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9,393,575.6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8,662,183.80元。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086,798,5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8,679,859.00元,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2.99%。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银行授信及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宁波建工母公司拟安排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58亿元人民币;其中本外币贷款额度不超过33亿元,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不超过25亿元。具体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监事吴文奎、张艳、钟燕燕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参与表决监事低于3人,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合理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4-013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派发本公司2023年末期现金红利每股现金人民币0.1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45,851,703.6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9,393,575.6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8,662,183.80元。

  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086,798,5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8,679,859.00元,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2.99%。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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