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53 公司简称:九鼎投资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私募股权投资行业
2024年1月17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最新国民经济运行数据,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26.06万亿人民币,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2%。从整体看,2023年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经济运行持续回升向好,经济总量稳步提升,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整体来看,2023年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募资总量、投资金额、退出总案例数同比均有所下滑。
募资方面,清科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23年私募股权投资市场新募基金数量4,893只,同比下降3.9%,新募资总额13,828.32亿,同比下降14.1%;单支基金平均规模2.83亿,同比下降10.6%。从新募人民币基金的出资人国资属性分布来看,国资背景出资人仍是我国募资市场的重要支撑,据统计,2023年国有控股和国有参股出资人的合计披露出资金额占比达77.8%。2023年,大额基金的设立与募集节奏放缓,数量和金额均有下降,国资管理人的募资规模仍保持优势。
投资方面,2023年我国股权投资市场投资端仍处于下滑趋势,案例数及金额均同比下降,降幅较2022年有所收窄。清科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23年,私募股权投资市场投资总金额4,964.38亿元,同比下降22.9%;投资案例数4,380起,同比下降9.8%。从投资行业来看,半导体及电子设备稳居榜首,机械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表现强劲。从投资阶段来看,扩张期项目获市场广泛关注。
退出方面,2023年受市场环境影响被投企业IPO案例减少,回购交易大幅增长。清科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23年,私募股权投资市场退出总量同比下降16.7%,其中IPO退出案例同比下降26.2%,占比62%;股权转让、回购退出案例位列第二、第三。就退出行业来看,半导体领域交易活跃度领先。
2、房地产行业
政策方面,中央政策力度前稳后松,部署城中村改造、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三个不低于”等金融政策纾困供给侧,缓解房企资金压力;居民信贷端支持持续加码,降首付、降利率、认房不认贷等稳需求措施支持居民购房;地方调控政策松绑加力提速,核心一二线开启“四限”松绑潮。
销售方面,房地产市场修复不如预期,整体还处在调整之中,百强房企累计业绩同比负增长,下行压力延续;企业方面,百强房企格局分化持续,央国企销售表现显著好于混合所有制房企和民营房企,民营房企整体销售困境最严峻。
土地方面,市场大环境遇冷背景下,土地市场成交规模较2022年同期有明显下滑;分能级城市来看,无论是成交建面和成交金额,各能级城市土地均不及去年同期水平;热度方面,受房企资金依旧承压、楼市依然下行等多重因素影响,房企参拍热情依然不佳,溢价率仍处于相对低位。
资金方面,白名单制为房企融资开闸,下半年民营房企政策支持加大;全年融资总量同比下降28%,下降幅度略有趋缓,但整体行业面融资面仍然处于筑底阶段,多数民营房企尤其是出险房企融资难的问题依然突出。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为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属于大类“J金融行业”中的子类“69其他金融业”,主营业务之二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属于“K70房地产业”。
(二)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
1、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
作为一家PE机构,公司的商业模式不同于一般实体企业和其他类型金融企业,可总结为“募、投、管、退”四个主要阶段,即通过私募方式向基金出资人募集资金,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企业的股权,最终通过股权的增值为基金赚取投资收益。公司通过向基金收取管理费及管理报酬来获取收入。
经过长期探索、实践和积累,公司形成了一整套有关募资、投资、管理、退出的流程,并由公司各业务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完成各项工作。公司管理的基金多以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设立,该等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主要由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担任。
2、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
2023年,公司房地产业务继续聚焦“紫金城”项目的开发和销售。“紫金城”项目定位为南昌市区核心地段的中高档住宅及物业的开发及销售,主要客户定位为本地及外来中高端消费群体。“紫金城”项目销售模式为公开发售,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紫金城”项目剩余地块的开发及销售,包括推动一期一号楼的开发及预售、项目五期的整体规划设计工作。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2.81亿元,同比减少35.07%(其中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70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2.33%;房地产业务实现收入0.10 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8.84%%);营业成本0.01 亿元,同比减少79.2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15亿元,同比减少91.19%。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34.01亿元,同比减少2.14%;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8.91亿元,同比减少1.14%。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编号:临2024-011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2024年4月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葛岚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订,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未发现参与2023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年度报告》。
(二)《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3年,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3,971,999.6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已达到股本总额的50%),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49,773,865.76元, 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574,379,337.38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年度。
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说明:
1、公司业务发展与宏观经济形势
(1)存量地产项目的开发需要资本金投入。2024年公司将加速推进“紫金城”五期住宅项目的开发及商业项目的盘活变现工作,预留充足的现金将为公司后续开发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2)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的发展需要流动资金支持。近年来,由于内外部多重因素影响,公司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新增投融资规模较以前年度有较大幅度下滑,存量项目的退出速度也有所减缓,公司私募业务收入和利润下降明显。2024年,公司将进一步聚焦股权投资主业,继续推进和完善“行研驱动-按图索骥-属地开发”的项目投资和开发策略,在资金端和项目端也将探索更多的创新合作模式,充裕的自有资金储备有助于保障项目投资的落地。
(3)近年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保持在低水平,反映了公司较为合理的资金结构。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现金余额2.45亿元,流动负债余额3.95亿元,维持合适的现金储备不仅有利于降低公司流动性风险,还能提供公司应对市场波动的灵活性。
2、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规定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现金分红应以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为前提,原则上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资产购置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
3、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房地产业务的后续开发建设、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自有资金的投资规模,以及补充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全退出项目的内部综合收益率(IRR)为21.17%,为出资人及股东创造了丰厚回报。结合私募股权投资管理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业务规划,公司拟进一步聚焦股权投资管理领域,坚持定位于确定性基础上的企业成长性投资,持续完善并优化投资策略,加大资产端和资金端的开发力度,创新合作模式,确保项目投资落地,为出资人及股东创造更优异的回报。同时,过去八年公司每股净资产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5.16%,较高的净资产增长率也为公司未来收益的可持续性提供了有力支撑。
综上,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将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降低公司流动性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也有利于长期回报投资者,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是基于公司目前现金及债务情况、未来业务发展规划、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等因素考虑,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等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济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八)《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现拟定了《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2023年,公司职工监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岗位薪资标准发放薪酬,未领取监事薪酬;公司非职工监事未领取监事薪酬,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24年度薪酬方案:公司职工监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岗位薪资标准考核并发放薪酬,不另领取监事薪酬;公司非职工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薪酬。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十)《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及制定了部分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十一)《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编号:临2024-013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2、变更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 年1月1日起施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上述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公告编号:临2024-016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24日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20日至05月23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600053@jdcapital.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16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5月24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24日 下午 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康青山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易凌杰
独立董事:徐爽、张宝林、鲜文铎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5月24日 下午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20日至05月23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600053@jdcapital.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 黄亚伟
电话:0791-88666003
邮箱: 600053@jdcapital.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编号:临2024-010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康青山先生主持,全体董事均参会表决,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年度报告》。
(二)《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四)《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3年,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3,971,999.6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已达到股本总额的50%),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49,773,865.76元,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574,379,337.38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年度。
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说明:
1、公司业务发展与宏观经济形势
(1)存量地产项目的开发需要资本金投入。2024年公司将加速推进“紫金城”五期住宅项目的开发及商业项目的盘活变现工作,预留充足的现金将为公司后续开发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2)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的发展需要流动资金支持。近年来,由于内外部多重因素影响,公司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新增投融资规模较以前年度有较大幅度下滑,存量项目的退出速度也有所减缓,公司私募业务收入和利润下降明显。2024年,公司将进一步聚焦股权投资主业,继续推进和完善“行研驱动-按图索骥-属地开发”的项目投资和开发策略,在资金端和项目端也将探索更多的创新合作模式,充裕的自有资金储备有助于保障项目投资的落地。
(3)近年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保持在低水平,反映了公司较为合理的资金结构。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现金余额2.45亿元,流动负债余额3.95亿元,维持合适的现金储备不仅有利于降低公司流动性风险,还能提供公司应对市场波动的灵活性。
2、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规定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现金分红应以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为前提,原则上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资产购置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
3、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房地产业务的后续开发建设、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自有资金的投资规模,以及补充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全退出项目的内部综合收益率(IRR)为21.17%,为出资人及股东创造了丰厚回报。结合私募股权投资管理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业务规划,公司拟进一步聚焦股权投资管理领域,坚持定位于确定性基础上的企业成长性投资,持续完善并优化投资策略,加大资产端和资金端的开发力度,创新合作模式,确保项目投资落地,为出资人及股东创造更优异的回报。同时,过去八年公司每股净资产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5.16%,较高的净资产增长率也为公司未来收益的可持续性提供了有力支撑。
综上,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将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降低公司流动性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也有利于长期回报投资者,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是基于公司目前现金及债务情况、未来业务发展规划、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等因素考虑,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等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八)《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九)《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现拟定了《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独立董事
1、 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
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 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采取津贴制,2024年度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按月平均发放。上述人员薪酬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 非独立董事
1、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
2023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均未领取董事薪酬。
2、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管理职务的,其薪酬标准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不另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将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行业薪酬水平,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和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
本议案已经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7票赞成,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十一)《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关联董事徐爽、张宝林、鲜文铎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6票赞成,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十三)《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及制定了部分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十四)《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五)《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六)《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编号:临2024-012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期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3年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各类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本期信用减值损失7,501,663.15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调整信用减值损失导致公司利润总额增加7,501,663.15元。本期调整预期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公告编号:临2024-014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2日(改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55463270
法定代表人:张恩军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室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执业资质:北京兴华于1995年取得中国证监会、财政部颁发的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证券期货审计资质、金融业务审计资质、军工涉密业务咨询等各类资质。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其他信息:北京兴华成立于1992年,于2013年11月22日经京财会许可【2013】0060号文件批复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的相关工作。总部设在北京,经财政部门批准,相继在贵州、湖北、西安、广东、深圳、四川、湖南、山东、上海、安徽、渤海、河北、山西、云南、辽宁、天津、杭州、河南、江西、苏州、宁夏、大连、吉林、重庆、内蒙、青岛、青海、江苏、雄安、海南等重要城市设立了30家分所。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张恩军
截至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100名
截至2023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3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6人。
3、业务规模
最近一年年收入总额(经审计):86,273.58万元
最近一年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61,308.25万元
最近一年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236.42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1家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2,488万元
2023年度无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兴华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涉及欣泰电气民事诉讼,一审判决北京兴华赔偿808万元,北京兴华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北京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北京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上述人员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刘会林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刘志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份;郭波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3年度的审计收费为9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6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无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认真核查了北京兴华的基本情况、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情况;认为其审计团队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较好地完成公司年度审计等相关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均满足聘任条件,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公告编号:2024-017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2号楼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决议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凡2024年5月9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4年5月17日会议召开前的工作时间,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2号楼大会议室
联系人:黄亚伟
邮箱:600053@jdcapital.com
电话:010-56570999 0791-88666003
传真:0791-88666007
邮编:100033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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