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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4-021

  转债代码:113619        转债简称:世运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议案材料于2024年4月10日以电话、书面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并以记名的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由董事长佘英杰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向下修正“世运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世运电路关于“世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该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4-017

  转债代码:113619         转债简称:世运转债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

  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17,964,243股,发行价格15.20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3,056,493.6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77,002,282.01元。

  预计上市时间: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运电路”或“本公司”或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应的 117,964,243股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预计将于6个月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将 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22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3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3年3月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3年6月7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授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为了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顺利进行,基于股东大会已批准的发行方案,在公司本次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到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2023年8月6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即2024年5月8日止)。

  2023年8月22日,发行人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即2024年5月8日止)。

  2、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和注册过程

  2023年3月24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同意提交证监会注册。

  2023年5月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7号),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2、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4年3月15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不低于14.66元/股。

  发行人律师对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5.20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03.68%。

  3、发行数量及发行规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及最终发行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117,964,243股,发行规模为1,793,056,493.60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159,674,775股),且发行数量超过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4、募集资金及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3,056,493.60元,扣除发行费用16,054,211.5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77,002,282.0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

  5、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24年3月25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2024〕3-7号)。经审验,截至2024年3月22日16时止,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对象缴纳的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1,793,056,493.60元。

  2024年3月25日,主承销商将扣除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余款划转至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

  2024年3月25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2024〕3-8号)。经审验,截至2024年3月25日止,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17,964,243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793,056,493.6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6,054,211.59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77,002,282.01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17,964,243.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659,038,039.01元。

  2、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 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人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已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7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及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已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

  本次获配的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竞价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认购对象选择及发行结果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2、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获得发行人内部的批准与授权,并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过程,包括认购邀请的发送、投资者申购报价、定价和配售、签订认购协议、缴款通知的发出、缴款及验资,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相关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要求。

  二、 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1、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限售期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以上15份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5.20元/股,发行数量为117,964,24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93,056,493.60元,发行对象为14名,未超过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批文规定的上限。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2、认购股份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对应的117,964,243股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新增 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预计将于6个月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二)发行对象

  1、珠海兴格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2、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3、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

  

  4、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5、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郭伟松

  

  10、广东顺德科创璞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联裕远瑞汇1号资产管理产品

  

  13、安徽中安高质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UBS AG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属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上述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三、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前,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登记完成后,截至2024年4月12日(新增股份登记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四、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截至2024年4月12日,本次发行前的公司股本为540,428,195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117,964,24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本增加至658,392,438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建设“鹤山世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平方米线路板新建项目(二期)”、“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多层板技术升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按计划推进项目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完善产品结构、提升产品生产及供应能力,有利于公司抢占市场,同时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为公司实现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奠定基础。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金实力将有所提升,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同时将降低财务风险,提高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序开展,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将会得到显著提升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对上市公司现有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上市公司将保持其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直接影响,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科研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最近一年及一期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注: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告;

  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2年度和2023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保荐代表人:王笑雨、申飞

  项目协办人:屈亚楠

  项目组成员:梁勇、于云偲、黄俊宁、钱安沛

  电话:010-60838208

  传真:010-60838208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3号写字楼34层

  负责人:赵洋

  经办律师:胡斌汉、郭崇

  联系电话:010-58091000

  传真:010-58091000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负责人:张立琰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立影、龙琦、丁晓燕、王庆桂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负责人:张立琰

  经办注册会计师:龙琦、王庆桂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传真:0591-87840354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4-018

  转债代码:113619        转债简称:世运转债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超过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导致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被动稀释的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佘英杰先生。

  ● 本次权益变动后,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被动稀释的影响,公司控股股东新豪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豪国际”)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8.39%减少至47.93%,持股比例减少10.46个百分点。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3年5月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7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本次发行新增117,964,243股股份已于2024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117,964,24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总股本由540,428,195股增加至658,392,43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本次权益变动前,佘英杰先生通过新豪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被动稀释的影响,公司控股股东新豪国际所持的股份数量不变,公司实际控制人佘英杰先生间接持有股份数量不变,公司控股股东新豪国际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8.39%减少至47.93%,持股比例减少10.46个百分点,新豪国际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佘英杰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三、 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制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6日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世运电路

  股票代码:603920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豪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香港九龙观塘开源道54号丰利中心8楼804室

  股份变动性质:被动稀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签署日期:2024年4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的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依据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7号),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7,964,243股,总股本增加至658,392,438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明确安排,后续存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或市场情况进一步处置和调整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依据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7号),公司向14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新股117,964,243股,并已于 2024 年 4月12 日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40,428,195股增加至658,392,438股。

  (二)权益变动的方式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控制的相关情况

  1、佘英杰先生为信息披露义务人99.9999999%股权持有者,系上市公司董事。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佘英杰先生在上市公司履职过程中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3、佘英杰先生最近3年无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且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发行人: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鹤山市共和镇世运路8号

  电话:0750-8911888

  传真:0750-8919888

  2、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权益变动作出如下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次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豪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佘英杰

  2024年4月1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4-020

  转债代码:113619        转债简称:世运转债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世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运电路”或“本公司”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起世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调整前世运转债转股价格:18.72元/股

  调整后世运转债转股价格:18.09元/股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4年4月17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7号)核准,世运电路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7,964,243股,发行价格为15.20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3,056,493.60元,扣除发行费用16,054,211.59元(不含增 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77,002,282.01 元。2024 年 3 月25日,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8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公司本次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可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整,符合《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可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及调整结果

  1、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当公司因发生派发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2、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增发新股调整公式:P1=(P0+A×k)/(1+k),其中P0为调整前转 股价18.72元/股,k为增发新股率21.8279%(117,964,243股/540,428,195股,以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总股本540,428,195股计算),A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15.20元/股,本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P1=(P0+A×k)/(1+k)=18.09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增发新股,“世运转债”将于2024年4月16日暂停转股,2024年4月17日起恢复转股,“世运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4月17日由人民币18.72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8.09元/股。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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