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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顺钠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公司将于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平台召开业绩说明会。

  二、参会人员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

  1、张译军先生(董事长、总经理);

  2、刘燕女士(董事、副总经理);

  3、魏恒刚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4、叶罗沅先生、肖健先生、陈贤凯先生(独立董事)。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适当调整。

  三、投资者参与方式

  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文字互动方式举行,投资者可在业绩说明会召开时间段内(2024年4月18日下午15:00-16:00)访问https://eseb.cn/1dgej33Bq0M或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参与本次说明会。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前访问https://eseb.cn/1dgej33Bq0M,或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顺钠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就本次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签字注册会计师和相关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且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8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70人,注册会计师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141人。

  (7)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2022年度共审计上市公司488家。

  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其中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27家。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合计61,034.29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5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6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韩冰,于1999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8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1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13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明,于2019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3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1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5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娟,于2014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7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3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03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8万元),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103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审计费用相比无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审计机构的专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业务能力、及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审议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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