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4-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3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会主席王戈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经理郑大伟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汇报了2023年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内容涉及公司2023年年度工作总结。详情请参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情请参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徐帆江先生、张树帆先生、陈晶女士、金锦萍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徐帆江先生、陈晶女士、金锦萍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075,902.18元,合并报表期末的未分配利润为1,093,522,704.05元;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414,011,581.3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56,222,480.77元,减去已分配的利润13,975,840.78元,本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56,258,221.38元。
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4年4月14日公司总股本300,587,137股剔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543,000股、部分业绩承诺方未完成2022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而未补偿股份 50,722,504股及全部业绩承诺方未完成2023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限售股份8,098,872股后的总股本240,222,7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30元人民币(含税),预计分配现金红利约7,206,682.83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股利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因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主要来源于万里红项目业绩承诺赔偿产生的可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未实际产生现金流。剔除上述影响后,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3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1《关于预计2024年与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子议案》
关联董事王戈先生、石强先生、张广平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2《关于预计2024年与欧力士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子议案》
关联董事刘国平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九: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十: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3年度拟对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资产计提减值(不含商誉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详情请参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之五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郑大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万里红2023年度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因北京万里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红”)未完成截至2023年末的业绩承诺,董事会同意业绩承诺方按照约定补偿公司股份22,968,407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业绩承诺方股份回购及注销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万里红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补偿方案及致歉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拟累计向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35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融资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抵押、融资、信托、租赁、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由于控股子公司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科保理”)、上海北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科锦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中科领虹科技有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公司拟对其进行财务资助,资助资金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74亿元,并收取相关利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日常经营需求,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科仪控股”)拟对东科保理进行财务资助,资助资金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35亿元,并收取相关利息。
由于东方科仪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故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王戈先生、石强先生、张广平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拟在未来12个月内,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西中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向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上海虹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向上海住友商事有限公司提供商业保理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以上申请融资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用于日常公司运营等用途。公司拟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公司为东科保理的控股股东,占股60%。东科保理的另外一位股东为永新盈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40%,非公司关联方。本次担保事项中,永新盈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提供相关反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颐合贸易有限公司拟在未来12个月内,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用于日常公司运营等用途。公司拟为上述授信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锦智拟在未来12个月内,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日常公司运营等用途。公司拟为上述授信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事项中,中科锦智其他股东提供相关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环境、社会与治理(以下统称 ESG)的管理水平,建立健全 ESG 管理体系与机制,提升 ESG 管理能力与绩效,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拟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 ESG 工作职责,基于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为更好的呈现公司 2023年度在环境、社会责任以及公司治理方面取得的成效,公司编制了《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合理回报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及利润分配进行监督,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计机构从事2023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审计机构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估及监督情况进行了总结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5月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4-024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7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7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7日9:15至2024年5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如下:
(二)议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会议议案7、8、10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上述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或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特别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议案8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四、会议登记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票帐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帐户卡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授权委托书、参会登记表详见本通知附件二、三。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4月26日9:30-11:30,13:00-15:0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狄
联系电话:010-68727993
传真:010-68727993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
邮编:100142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819;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附件三: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4月26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4-015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3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伟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023年经营情况制定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综合考虑全体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制定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较好地覆盖了公司治理层和经营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建立的内部监督机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在各个流程、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1《关于预计2024年与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子议案》
关联监事魏伟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2《关于预计2024年与欧力士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子议案》
关联监事金晓帆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议案八: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九: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不包含商誉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薪酬管理制度确定了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薪酬考核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情请参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之五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关联监事陈锟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万里红2023年度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定向回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绩承诺方未完成2023年度的业绩承诺应补偿的股份,符合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万里红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补偿方案及致歉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利益,同意2024年度公司在预计额度范围内,向银行申请授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本次财务资助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且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控股子公司本次接受公司控股股东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控股子公司接受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由于东方科仪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故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监事魏伟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4-021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科保理”)拟在未来12个月内,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西中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向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上海虹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向上海住友商事有限公司提供商业保理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以上申请融资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用于日常公司运营等用途。公司拟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公司为东科保理的控股股东,占股60%。东科保理的另外一位股东为永新盈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40%,非公司关联方。本次担保事项中,永新盈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提供相关反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颐合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颐合”)拟在未来12个月内,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用于日常公司运营等用途。公司拟为上述授信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科锦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锦智”)拟在未来12个月内,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日常公司运营等用途。公司拟为上述授信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事项中,中科锦智其他股东提供相关反担保。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全体董事审议并通过。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4月1日
3、住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89号12层18室
4、法定代表人:郑鹏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进出口保理业务,国内及离岸保理业务,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8、东科保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上海颐合贸易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颐合贸易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7年08月16日
3、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25号第三层C20部位
4、法定代表人:陈义钢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纸制品、电气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8、上海颐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北京中科锦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北京中科锦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3月10日
3、注册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欣雅街15号院1号楼3层309
4、法定代表人:郑大伟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安全咨询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企业管理;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集成电路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软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防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8、中科锦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东科保理 2024年度已向上海住友商事有限公司提供商业保理额度人民币4,000万元,已向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上海虹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4,000万元;上海颐合2024年度已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包括最高本金余额、相关利息、费用和其他支出。提供担保的有效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上述其他担保事项尚未签署担保合同。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申请融资以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有助于子公司的正常发展,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会影响上市公司资金安全,风险可控。该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经核查,持有东科保理40%股份的股东永新盈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中科锦智的其他股东均各自对本次担保事项提供相关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28,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6,2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5.3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不涉及逾期担保、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4-023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不含商誉减值)准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3年末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在此基础上对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
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需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约为9,621.60万元,明细如下:
注:本公告中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不包含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商誉减值准备情况将另行单独公告,具体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1.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依据
公司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本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情况
公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及应收保理款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本期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504.09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公司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本期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117.5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621.60万元,将减少公司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78.94万元,并相应减少公司2023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约7,378.94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依据充分、合理。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上述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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