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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4-027

  债券代码:113682         债券简称:益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毅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128,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足额归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益丰药房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与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0.00万元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与有效期限内,购买理财产品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4-029

  债券代码:113682       债券简称:益丰转债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投资种类: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本金保障类产品;

  投资金额: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尽管公司选择本金保障类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等风险。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9号)核准,同意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益丰药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1,797,432,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发行数量17,974,32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7,43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169,690.2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80,262,309.8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3月8日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4〕2-3号)。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有关制度文件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实行集中管理,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先导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生物医药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开设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由于募集资金到账时间短,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涉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四方监管协议尚未签署完毕,截至2024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三、 委托理财概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与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2、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4、投资方式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本金保障类产品;符合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要求。本次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5、投资期限

  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产品和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将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进行委托理财。在授权额度及董事会决议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将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尽管公司选择本金保障类或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等风险。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建立投资台账,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各项理财品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应对具体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向审计委员会进行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门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与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七、 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董事会审议程序,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保荐人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4-030

  债券代码:113682         债券简称:益丰转债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券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益丰药房”)使用不超过128,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8,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9号)核准,同意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益丰药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1,797,432,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发行数量17,974,32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7,43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169,690.2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80,262,309.8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3月8日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4〕2-3号)。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有关制度文件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实行集中管理,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先导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生物医药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开设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到位后实际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由于募集资金到账时间短,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涉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四方监管协议尚未签署完毕,截至2024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所需流动资金也随之增加,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缓解公司业务扩张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8,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足额归还。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28,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2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董事会审议程序,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保荐人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4-028

  债券代码:113682         债券简称:益丰转债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斌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128,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足额归还。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与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0.00万元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与有效期限内,购买理财产品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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