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维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长杨维坚先生、董事赵健民先生、王开伟先生、独立董事汤新华先生、林晖先生、李广培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的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重新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1至议案12已经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3已经2023年12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7日、2023年12月2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上述议案11为特别决议议案。
3、上述议案4、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4、上述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孙立、敖菁萍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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