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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386        证券简称:泛亚微透        公告编号:2024-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前漕路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0日

  至2024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等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邹东伟先生、李建革先生。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7日9:00-16:3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4年5月7日16:30 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前漕路8号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5月7日16:3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前漕路8号

  邮编:213176

  电话:0519-85313585

  传真:0519-85313585

  联系人:王少华、吕洪兵

  特此公告。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86      证券简称:泛亚微透       公告编号:2024-005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7日以直接送达、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泛亚微透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泛亚微透2023年年度报告》及《泛亚微透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泛亚微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泛亚微透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泛亚微透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严谨,及时出具了各项报告,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泛亚微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2024年内以不超过5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规模运作,能够保证公司更好的生产经营,满足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银行授信事项及授权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核查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程序合法,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的稳定,有助于公司长远战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泛亚微透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53.62万元,比2021年度增长30.33%,未达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44%”的绩效考核指标,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泛亚微透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和《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泛亚微透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泛亚微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暨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议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有利于加快推进子公司无机固态气凝胶复合材料研发生产基地的建设,本次贷款可以有效缓解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且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泛亚微透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暨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特此公告。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86     证券简称:泛亚微透       公告编号:2024-010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泛亚微透”)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就上述议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于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对《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以上相关事项披露于2022年3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2022年3月4日至202年3月1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 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14)。

  3、2022年3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泛亚微透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公司独立董事钱技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2年3月23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2年3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泛亚微透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5)。

  6、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3月30日为授予日,向102名激励对象授予14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13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11.4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同时,因公司2022年度业绩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业绩条件,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1.44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综上,本次将累计作废62.84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8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3.24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同时,因公司2022年度业绩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业绩条件,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6.96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综上,本次将累计作废40.2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授予日为2022年3月30日: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如下: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在公司任职满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四)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若公司当年度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根据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评分结果(X)确定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具体如下: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1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4%。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的净利润为6,639.82万元,2023年的净利润为8,653.62万元,比2021年增长30.33%,未达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2023年度净利润增长不低于44%的绩效考核指标。

  三、不符合归属条件限制性股票的处理

  1、由于8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2,400股;

  2、由于公司业绩考核未到达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公司当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本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30%,作废处理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369,600股;

  综上所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2,000股。

  四、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造成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处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七、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系依据《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86      证券简称:泛亚微透       公告编号:2024-009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泛亚微透”)于 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工作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提议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有利于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86         证券简称:泛亚微透       公告编号:2024-011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泛亚微透”)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事前审议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张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邹东伟先生、李建革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程序合法,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的稳定,有助于公司长远战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2、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江苏源氢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常州凌天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江苏创仕澜传输科技有限公司

  

  4、江苏源脉医疗器材科技有限公司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各关联方2024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采购商品,租赁场地给关联方并销售商品,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价格主要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对关联交易价格作出相应调整。关联交易价格均按公允、合理的原则,根据采购具体情况并结合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结算时间和方式的合理性

  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 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将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但不存在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的情形,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目前,江苏源氢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已建成正处于装修阶段,后续其将搬迁至新建成的办公及试验场地,公司向其租赁场地的交易不存在持续性。

  特此公告。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86      证券简称:泛亚微透      公告编号:2024-008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9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15 号)核准,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5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4,9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7,369,737.0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7,530,262.96元。截至2020年10月13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

  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0月14日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20]4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23,753.03万元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总投资额30,480.00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报告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制度。2020年10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情况如下:

  

  由于公司“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26日、2022年2月14日办理完毕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利息结余10,686.08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消费电子用高耐水压透声ePTFE改性膜项目”及“SiO2气凝胶与ePTFE膜复合材料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收入27,293,699.97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2日、2023年4月13日完成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47,310,339.62元(不含税),累计投入项目132,724,523.35元,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0.00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收入补充流动资金27,293,699.97元。

  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自募集资金筹集以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 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金额)27,293,699.97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鉴于募投项目尚未大规模开始量产,部分投资建设的场地存在闲置,为合理利用资源,公司将部分场地用于仓库及其他主营业务使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或者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附表1: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金额2,872.67万元包含SiO2气凝胶与ePTFE膜复合材料项目投入金额143.30万元以及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收入累计2,729.37万元;

  注2: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8,738.79万元包含项目投入金额21,272.4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收入累计2,729.37万元以及支付的发行费用4,736.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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