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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苏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胡云连、叶勇、王靖国、高强、崔小乐、张政军、倪丽丽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5,149,314.3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40%,其中电磁屏蔽膜销售收入177,876,291.2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6%,主要是受智能手机产品终端销售景气度下滑的影响,屏蔽膜业务销量和价格同比均呈下降;铜箔产品销售收入138,636,252.2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8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8,670,118.9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9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督促和指导管理层认真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重大经营决策,确保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6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629,35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00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募投项目建设、创新研发、生产经营等方面持续发力,董事会审议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确认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发放情况。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确认了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苏陟先生、李冬梅女士、高强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义务和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1、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客观性。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功能对冲原材料大幅波动风险,公司拟与合规第三方机构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约价值不超过1亿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贰千万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额度折合/等值不超过1000万美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风险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办理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含控股和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12亿元人民币(和等值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额度为准。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本外币贷款、中长期本外币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2亿元的票据池业务,最终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办理为准。在上述额度和业务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并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上述业务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以上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1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拟续聘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大信签订的业务约定书约定的条款支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2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2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处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总股本由80,210,500股增加至80,666,656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0,210,500元增加至人民币至80,666,656元。鉴于前述变更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二十条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授权委托人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2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5)。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2024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喻建国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其中,监事崔成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5,149,314.3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40%,其中电磁屏蔽膜销售收入177,876,291.2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6%,主要是受智能手机产品终端销售景气度下滑的影响,屏蔽膜业务销量和价格同比均呈下降;铜箔产品销售收入138,636,252.2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8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8,670,118.9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9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2023年公司管理层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监事会的各项决议,完成了各项生产经营计划。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确认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发放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为降低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约价值不超过1亿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贰千万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产生的不利影响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 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邦股份”)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对冲原材料大幅波动风险,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鉴于铜材占公司产品成本比重较大,其采购价格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明显,为降低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综合考虑公司原材料采购规模及套期保值业务的预期成效等因素,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产生的不利影响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只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有色金属铜材。

  2、投资金额规模及期限

  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约价值不超过1亿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贰千万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3、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采购部门、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会计处理相关说明

  公司开展有色金属铜材的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主要为规避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

  期货价格如变动较大,期现货价格波动也会很大,基差的不利波动会造成资金损失。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匹配,套保周期与现货库存周期相对应,制定完备的交易预案,加强行情分析和基差规律分析,设置合理的止损,以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资金风险

  由于期货/期权市场采取严格的保证金制度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浮亏风险。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控制资金规模,在制定交易预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资金充裕无虞。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将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合理调度资金以规避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可能会造成实际交易结果与设计方案出现较大偏差,从而产生交易损失。公司将配置专职人员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科学规划和使用资金,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

  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人为的操作失误所造成的风险。公司制定了《商品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加强内控管理和提高专业素养,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水平。

  公司在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前,将在多个交易对手和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工具。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交易所相关规定,加强对国家和相关管理机构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四、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降低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降低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额度折合/等值不超过1000万美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邦股份”)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对冲原材料大幅波动风险,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日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利率互换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日元等。

  2、业务规模及期限

  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额度折合/等值不超过1000万美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3、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会造成汇率的大幅波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3、违约风险: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违约,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和有效期内,择机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业务,优选具备合法资质、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审慎选择交易对方和套期保值业务,并报董事长批准。未经董事长授权或审批,其他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套期保值业务的决定。

  2、公司将严格执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3、公司不断优化相应管控制度及风险防范措施,合理利用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资源,加强与银行等相关专业机构及专家的沟通与交流。

  4、公司财务部随时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并及时提交风险分析报告,供公司管理层决策。

  5、公司制定了相关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有效执行制度,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五、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方邦股份”)董事会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9) 121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3.88 元,共计募集资金 107,760.00 万元, 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7,776.6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9,983.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 年7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79.4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7,903.9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7-65 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公司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806.88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88.29万元;公司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652.18万元,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917.80万元;公司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7,819.76万元,202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47.53万元;公司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983.25万元,2022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94.66万元;公司202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351.72万元,2023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37.2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4,613.7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885.4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2,175.6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于2019年8月1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萝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萝岗支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为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19年8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资产组合保本型理财产品,其中资产组合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购买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0年7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7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2 年 8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2023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期末理财产品余额为33,880.34万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4个结构性存款账户、14个大额存单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1 年9 月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外汇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累计金额为5,208.65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类项目,无单独的销售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该项目的实施为进一步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夯实基础,提高公司新产品销售收入在总销售额中的比例,促进公司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的持续增长,增强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补充运营资金项目”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故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该项目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偿债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融资能力从而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提升公司的信用和扩大利用财务杠杆融资的空间,并增强公司防范财务风险的能力,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挠性覆铜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后续产能建设,其他募投项目不变。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挠性覆铜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总额为55,194.6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已支付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4,890.30万元,截至23年12月31日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5,949.17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36,253.50万元,预计未来支付已签订合同金额4,593.85万、预留铺底流动资金1,591.57万元,募集资金预计剩余金额为30,068.08万元,终止本项目后续产能建设后,结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原募投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本次终止“挠性覆铜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后续产能建设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方邦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方邦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査,保荐机构认为:方邦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上网公告附件

  1、《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详见上文“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注2:上表单项数据相加与合计数存在的尾数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造成。

  注3:上表中“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进度超过100%,系因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包含了募集资金及其银行理财收益和利息收益。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2亿元的票据池业务,最终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办理为准。在上述额度和业务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并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上述业务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以上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基本情况

  1、业务概述

  票据池指银行为客户提供商业汇票鉴别、查询、保管、托收等一系列服务,并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随时提供商业汇票的提取、贴现、质押开票等,保证企业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票据增值服务。银行通过系统化管理,为客户实现票据流动性管理的要求,该业务能全面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减少客户票据管理成本,切实提高公司票据收益,并能有效降低公司票据风险。

  2、合作金融机构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好的中大型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授权经营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决定。

  3、实施主体

  票据池业务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共享票据池额度的情况。

  4、实施额度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即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用于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票据余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5、业务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6、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保证担保、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和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降低管理成本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将收到的商业汇票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金融机构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减少管理风险,降低管理成本。

  2、平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持票量与用票量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实现公司内部票据的统一管理和统筹使用,按需进行额度调剂,有利于解决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持票量与用票量不均衡的问题,全面盘活票据资产。

  3、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尚未到期的部分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总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

  1、流动性风险

  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金融机构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具银行承兑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金融机构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建立票据池台账,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进行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以及安排新收票据入池,保证票据池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将有利于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管理的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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