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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4-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12:00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dyOIqGXyRq进行会前提问,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 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2024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召开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熊慧女士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李彦先生

  独立董事:袁学伟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5日(星期四)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dyOIqGXyRq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5日(星期四)12:00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彦

  电话:021-33282601

  传真:021-37199015

  邮箱:zqswb@rightongene.com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4-018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4月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云航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所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财务管理、重大事项决策、股东大会与监事会召开程序和决议执行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积极维护公司利益与股东权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综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各方面的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

  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情况: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回避情况: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关联交易执行公允定价方式,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经监事会会议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开展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监事黄静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4-019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 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鉴于充分考虑到行业及企业发展阶段、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未来主营业务的发展规划、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以2023年11月29日为股权登记日,以截至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55,855,89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054,061.28元,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已于2023年11月30日实施完毕。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53.40%,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126.77%。并于2023年11月30日完成权益分派。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342,062.74元,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930,692.32元。

  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在研发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等方面的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1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公司以2023年11月29日为股权登记日,以截至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55,855,89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054,061.28元,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已于2023年11月30日实施完毕。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53.40%,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126.77%。

  公司充分考虑到行业及企业发展阶段、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未来主营业务的发展规划、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因此公司2023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更好地保障公司项目建设及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综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4-021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9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603.8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124.1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479.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1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5月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414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16,150.1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067.3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制定了《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已于2021年4月与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3年2月,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已于2023年2月13日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保荐协议,自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泰君安承接,海通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披露了《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2023年3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2023年8月,公司及子公司上海源奇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云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0301200000007922、3101040160002342654账户系全资子公司上海源奇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9日、2023年6月19日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301260000007924、3101040160002342605账户系全资子公司苏州云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9日、2023年6月19日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产业化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进行了结项,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0.4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净额,最终转入了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于2023年8月16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121939758010903)的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进行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3年6月26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已到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6月,公司将“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产业化项目”结项。“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产业化项目”项目承诺投资金额5,500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5,528.15万元,截止2023年8月销户日,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28.55万元,节余金额0.4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等相关程序,应当于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上海源奇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云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内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主体。公司与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之间将通过内部往来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至2024年5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睿昂基因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睿昂基因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睿昂基因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系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和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的金额后的净额。

  注2:“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和“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包含了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部分主要系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取得的收益所得。注4: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鉴于宏观环境、医疗行业政策、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研发项目进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募投项目进展较原规划有所滞后。因此,经过综合分析和审慎评估,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募投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和“国内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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