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01        证券简称:青达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1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 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追溯调整了2022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递延所得税负债50,062.41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39,316.74元,其中盈余公积为-2,140.73元、未分配利润为-37,176.01元;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10,745.67元。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了2022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负债21,407.28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21,407.28元,其中盈余公积为-2,140.73元、未分配利润为-19,266.55元。同时,本公司对2022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501         证券简称:青达环保           公告编号:2024-008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6,680,046.3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9,217,138.40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3,071,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075,620.00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1.2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501         证券简称:青达环保        公告编号:2024-006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确保公司业务发展所需,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租赁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租赁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整(最终综合授信额度和具体业务品种以金融机构、融资租赁等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下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授信期限自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