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4-015号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1、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3日以电话、传真或邮件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珠海情侣南路1号仁恒滨海中心5座8层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史忠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决议内容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议案后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3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信息披露及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公司代码:600568 公司简称:ST中珠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8389号),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24]0011004955号)。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343,935,382.4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773,492.31元,年初未分配利润-2,300,841,217.56元,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644,776,599.9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亏损年度及存在未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鉴于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且2023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结合公司经营计划及实际经营需要,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情况说明
1、医药行业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息息相关,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城镇化速度不断加快,使得国民医疗保健意识增强,医疗服务便利性提高,从而进一步促进了医药需求。同时,由于医疗保健支出与年龄呈正相关性,在老龄化趋势加剧的情况下,药品需求始终具备刚性特征。而新医疗体制改革中,国家加大医保投入,医保扩容亦刺激了医药需求,促进我国医药行业不断发展。
1)从供给端引导和规范行业发展
过去的一年里,围绕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的医疗改革持续推进,行业不断规范发展。其中,医药相关政策从供给端出发,从药品研发、上市审评、合理用药、质量监管等环节全方位引导和规范行业发展。整体来看,医药政策继续聚焦创新药的加速审评和研发提质;中医药继续获得全方位政策支持,在中药审评、中药饮片、中医药服务等方面都有政策出台;新版基药目录更新在即,“基药986”等政策加强各级医院对基药使用的考核;继续加强合理用药和药品监管。
2)加快创新药审评政策
2023年3月3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发布《药审中心加快创新药上市许可申请审评工作规范(试行)》以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满足临床用药需求,鼓励儿童用药、罕见病用药创新研发进程,加快创新药品种审评、审批速度。对于符合规范要求的品种药审中心将从5个方面支持申请人的研发及申报流程,包括:(1)早期组建审评团队,(2)持续推进沟通交流,(3)积极开展研审联动,(4)确定滚动提交计划,(5)核查检验工作前置。
3)创新药研发进入提质阶段
在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引领下,我国药物自主创新进程显著加快,医药创新研发能力快速提升,创新药物上市数量及新增创新药物临床试验数量均大幅增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出台的技术指导原则及征求意见稿从多个维度出发,聚焦新药研发中的共性问题,具有规范和科学引导企业研发生产、提高研发质量、提升研发效率的作用。
2023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制定和出台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和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技术指导原则出台速度不断加快,不仅为科学公正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也为规范和引导新药研发程序促进创新生态建立奠定了基础。
4)提升儿童用药安全
2023年5月26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第四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建议清单的公示》,旨在进一步落实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要求,丰富儿童适用药品的品种、剂型和规格,满足儿科临床用药需求;由国家卫健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医保局和国家药品监管局继续紧密围绕我国儿童疾病以及相关企业研发生产能力,组织临床、药学、研发、注册等有关专家结合中国境内尚未注册上市且临床急需的儿童用药现状,基于循证原则筛选论证所提出。截至目前,国家卫健委已发布四批鼓励研发儿童用药清单,彰显出对儿童用药的重视。
5)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方案布局
多年来,中医药政策频发,为中医药传承发展保驾护航。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是我们的责任和使命也是国家一直关注和支持的对象。因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政策和指示,为中医药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2023年2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部署中医药振兴发展目标:到2025年,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中医药防病治病水平明显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逐步壮大,中药质量不断提升,中医药文化大力弘扬,中医药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明显进展,中医药成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支撑。
6)规范和加强药品标准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药品标准管理,建立最严谨的药品标准,保障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2023年7月4日,国家药监局组织发布《药品标准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药品标准管理办法》系统梳理和明确了我国药品标准体系的构成,以及不同标准的定位和关系。《药品标准管理办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药品标准管理的专门法规文件,将对规范和加强药品标准的管理工作、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落实主体责任起到重要作用,对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医疗行业
1)医保支付改革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和医疗水平的提高,医疗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近年来,政府在医保改革方面进行了多次尝试和探索,2023年医保改革带来五项政策:(1)门诊统筹和医保定点医院进行整合,以期提高医疗保障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为患者带来更多的福利。(2)全国范围内异地就医跨省结算成为常态化,这将极大地方便了人们在异地就医时的缴费和报销问题。(3)随着门诊起付线的下调,患者的医疗开支将会得到相应程度的减轻,从而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4)慢性病管理费用被纳入医疗保险的范围,使得患有慢性病的人员在治疗上得到更好的保障。(5)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以进一步扩大医保覆盖面,让更多的患者受益。
2)医疗资源下沉
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基层为重点,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驱动,加快县域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具体而言,支持县级医院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力争常住人口超过5万人或服务半径大的县(市、旗)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包含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要重点支持建设一批能力较强、具有一定辐射和带动作用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常住人口较多区域面积较大、县城不在县域中心、县级医院服务覆盖能力不足的县,可以在县城之外选建1至2个中心乡镇卫生院,使其基本达到县级医院服务水平。
3)远程医疗发展
国家大力支持远程医疗服务的发展,鼓励医疗机构建立远程医疗服务中心和互联网医院,通过推广远程医疗技术,提升医疗服务的水平和效率。同时,政策也规定了远程医疗服务必须遵守医疗行业相关法规,保障患者权益和个人信息安全。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鼓励医疗机构建立远程医疗服务中心,支持发展远程医疗服务。这一政策措施为医疗机构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使得医疗机构能够更好地利用远程医疗服务技术满足患者的需求。
国家卫健委制定了《互联网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互联网医疗服务必须遵守医疗行业相关法规,保障患者权益和个人信息安全。这一管理办法为互联网医疗服务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依据,有效地保障了患者的权益和个人信息安全,为患者提供了更加安全、可靠的远程医疗服务。
4)医疗信息化持续推进
2023年6月,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印发《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2023-2025年)》。力争用3年时间,开展以“强基础、提质量、促发展”为主题的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行动计划强调,医疗机构要通过智慧医院、智慧病房、电子病历信息化的建设,加强护理信息化发展,充分应用人工智能、5G、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改进优化护理服务流程,提高护理工作效率,减轻临床一线护士工作负荷。
5)公立医院改革深化
2023年,市县级医院建设、智慧医院建设、降本控费等,成为公立医院的发展重点。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提纲》(以下简称《提纲》)。中央财政支持项目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公开择优确定,主要用于支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主要聚焦三个方面:一是着力提升市县级公立医院诊疗能力;二是着力加强智慧医院建设;三是着力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3、房地产行业
2023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和金融政策在防范风险、保交楼和稳需求等方面给予了更多支持,房地产市场预期向好,房地产行业逐渐由高杠杆、高周转的模式走向高质量发展。2023年以来,在“防风险”和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基调下,各地“因城施策”,房地产政策充分发挥“稳定”和“保民生”的积极作用,持续提振消费者信心,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1、医药行业
医药制造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是中国制造2025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是支撑国家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
医药行业的消费支出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生活质量存在较强的相关性。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居民健康意识提升、社会老龄化程度加大、政府医疗卫生投入稳步提高,医药的需求显得相对刚性和稳定,没有明显的行业周期性、没有明显的区域性和季节性。但由于某些疾病的发生与气候条件变化密切相关,而且不同地区的经济发达程度、环境状况、医疗水平存在差异,因此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的疾病和用药结构存在一定差异,导致单种或某一类药品的消费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或区域性。
2、医疗行业
医疗行业与国民生命健康密切相关,需求刚性较强,因此行业周期性特征不明显,经济下滑对行业的影响不明显,医疗行业抗风险能力较强。医疗服务行业是医疗健康产业的重要分支,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推动医疗服务行业发展,而医疗服务领域是医疗健康产业未来的亮点以及支柱性分支产业。以医疗服务业为代表的现代健康服务业,不仅日益成为医疗健康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成为现代服务业的一个新的增长点。
近年来,我国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不但连续多年产值保持两位数增长,而且产品出口数量和科技含量也不断提升。医疗器械与药品是医疗的两大重要手段,基于庞大的人口基数对医疗器械不断增长的刚性需求,医疗器械相关学科技术人才的长期储备,医疗卫生机构设备更新换代的趋势,全行业市场规模将保持增长态势,医疗器械产业将进入高速发展阶段。
3、房地产行业
2023年以来,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中央强调要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监管部门先后出台首套住房“认房不认贷”、降低存量首套房贷利率、带押过户、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等政策,居民置业成本及购房门槛进一步降低;为稳定供给,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加大对房企资金支持力度,优化预售资金监管,强调要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企的合理融资需求,房地产政策环境整体保持宽松。
总体来看,全年房地产市场先扬后抑,年初因需求集中释放及前期政策效果显现,市场升温明显;年中量价出现回落,购房者置业情绪下滑,未能延续回暖态势。受宏观经济、人口结构、供需关系等中长期因素的影响,房地产整体发展格局将发生变化,由过去的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近几年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涉及医药、医疗和房地产。
1、医药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生产和销售的医药产品以下属子公司潜江制药眼科领域的专用药品为主,主要有珍珠明目滴眼液、色甘酸钠滴眼液、阿昔洛韦滴眼液、盐酸羟苄唑滴眼液、阿昔洛韦分散片、加替沙星片等;在研产品中有具有降血脂防治中风功效的1.1类化学药益母草碱(SCM-198)项目、治疗骨质疏松症的染料木素胶囊等。
2、医疗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在医疗产品方面主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体医疗拥有的肿瘤治疗领域相关产品生产及销售,包括Hepatest超声肝硬化检测仪、输液加热器、月亮神全身伽马刀等;中心合作方面,报告期内,一体医疗与民营医院中心合作“肿瘤放疗中心”合作项目13家,目前6家合作中心正在运营,其余处于筹建工作阶段;医院投资方面,报告期内,现已拥有桂南医院、六安开发区医院、北京忠诚肿瘤医院(待开业),公司将加强医院经营管理,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3、房地产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在房地产业务方面主要由下属控股子公司进行开发和销售,以住宅地产开发为主,主要项目位于珠海。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项目按年初计划有序推进建设,珠海地区在售项目4个,分别为位于珠海市金湾区的中珠上郡项目、山海间二期项目、中珠领域项目,及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的春晓悦居二期项目。
(二)公司经营模式
1、医药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体系定位于自主研发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道路,以新药研发为主线,同时兼顾眼科领域系列产品研究、生产与销售,坚持寻求创新,在引进过程中提供专业服务和产业转化能力。经营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公司由供应部负责对外采购工作,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供应部根据生产计划确定原材料、包装材料等物料的采购计划,通过采购订单管理、采购付款管理,合理控制采购库存,降低资金占用。
2)生产模式: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制订生产计划,严格按照 GMP 的要求安排生产,从原料采购、人员配置、设备管理、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包装运输等各方面,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在药品的整个制造过程中,公司质控部对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进行全程检测及监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3)销售模式:a.商业分销模式:利用物流配送企业网络建立销售渠道,将医药商业分销和终端宣传相结合,进行市场分销推广。b.终端推广模式:由营销团队通过学术推广支持,推动医疗及零售终端。c.招商代理模式:专科用药或在同质化产品中具有差异化的产品,利用代理商资源实现销售覆盖。
2、医疗
公司医疗业务方面已形成设备销售、合作分成、设备租赁、技术服务、医院运营五大类基础合作模式,在此五类合作模式基础上,公司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进行组合,从而为客户提供配套式服务。经营模式如下:
1)商品销售模式:报告期内,一体医疗销售的设备主要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Hepatest超声肝硬化检测仪及全身热疗系统、伽玛刀、输液加热器等产品,以及少量根据客户的需求而经销的放疗设备与影像设备。其设备销售又细分为直接销售与经销两种模式。直接销售模式是指公司通过自身营销团队直接把产品销售给医疗机构或医疗设备投资商;经销模式是把设备先销售给经销商,经销商再通过其分销渠道销售给终端医疗机构的方式。
2)中心合作模式:报告期内,以自产设备和外购设备如直线加速器、PET/CT等大型医疗设备及提供技术与支持服务作为投入,医疗机构以场地、机房与医技人员作为投入,双方合作建立肿瘤诊疗中心,一体医疗按照约定的分成比例分期收回投资并获得收益的模式。根据国家政策支持方向及相关监管要求,拟采用“合作分成”、“租赁”、“PPP”等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符合卫生部门要求的合作模式与相关方进行合作。
3)设备租赁模式:把自主产品或者外购设备租赁给医院,医院在租赁期内按月支付固定金额的租金给公司。
4)技术服务与咨询模式:建立比较完整的技术服务与咨询团队,并不断完善形成公司独特的管理体系、技术服务与咨询模式,为医院项目运行过程提供全程的完整价值链服务。
5)医院经营模式:公司拥有在运营的桂南医院、六安开发区医院和待开业北京忠诚肿瘤医院;主要经营模式为对社会开展门诊、住院、临床卫生服务、预防保健、健康体检与职业病检查、健康管理、职业卫生管理等。
3、房地产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主要由下属控股子公司进行开发和销售,位于珠海,以住宅地产开发为主,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和调配资源,下属控股子公司独立核算,实行目标责任制。报告期内房地产情况,详见本报告“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三)报告期内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2023年,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紧紧围绕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坚持从规范化经营出发,不断完善、优化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整改,化解遗留问题,净化管理环境,提高管理水平,扎实合规运营,不断提升自身经营效率;坚持上市公司五分开原则,坚持独立规范运营,努力保持公司平稳运营;继续巩固和发展医药、医疗及房地产业,全体员工团结一心,共克时艰,砥砺前行;公司始终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持续强化各业务板块的创新及推广力度,扎实做好企业发展统筹工作,保障公司稳步、持续、健康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856.2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6.2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4,393.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6.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24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2.18%。
(一)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回顾
2023年,全球环境复杂严峻,国际政治经济博弈加剧,经济复苏缓慢;国内是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国民经济增收压力增大,需求及外贸等关键经济要素前景仍面临诸多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全面落实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围绕主营业务减亏的核心任务,抓实生产运营管理、积极应对医疗制药市场变化,强化降本增效、勇毅奋进。
1、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团队不断壮大,全面负责公司经济运行和经济指标工作,全权负责调度各职能中心,独立运营组织管理体系日臻完善,职责清晰的管理模式更加完善。为规范公司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化治理方面的作用、提升公司独立董事履职能力,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制度及监管要求,对公司现有《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更新、修订、完善。
2、加强成本管控、提升运行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在环保、节能、安全的前提下,降低生产和运营成本;继续推行全员全方位精细化管理,加强事前和事中的过程管控,全面落实“保供应、保质量、保安全、保稳定、降成本”的过程管理要求,制定和推行过程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向细节管理要效率,向过程管理要效益。生产运行方面,公司严格按照科学生产要求,践行“日经营、日分析、日管理”管理理念,及时调整生产方式,使生产管理组织更加精细、产销衔接质量显著提高。2023年,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处于有序可控状态,全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推进技术创新、强化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中珠正泰持续推进具有降血脂、防治中风功效的1类化药益母草碱(SCM-198)项目相关研究工作。益母草碱(SCM-198)化学药品第1类(硫酸益母草碱片),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批件号:2018L02655;批件号:2018B04332)。在完成I期临床试验(单次给药、食物影响、多次给药)及II期临床试验相关准备工作(II期临床用药药学研究与制备)基础上,经过论证,确立并开展了项目Ib临床研究(I期、II期桥接研究)。报告期内,完成了Ib期临床研究数据审核、统计分析、试验总结;正在持续开展II期临床用药稳定性研究。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西安恒泰染料木素(Genistein)胶囊产品项目Ⅱ期临床研究已完成,正在开展Ⅲ期期临床用药的药学研究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一体医疗持续推进医疗器械核心技术及产品研发升级,完成全身伽玛刀(LUAN-260)升级增加IGRT系统,大力开展对全身红外热疗仪(ET-SPACE-CI/CII)及输液加热器(ET-TF-III、IV、V、VI型)的研发工作。全身红外热疗仪(ET-SPACE-CI/CII)项目包括两款机型,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抑郁性失眠和焦虑等(以临床结果为准)。截至目前,该两款产品已完成样机注册检测和预临床试验,2024年1月已进入正式临床阶段,预计2025年完成正式临床。输液加热器(ET-TF-III、IV、V、VI型)技术方案及实施路线可行性分析已完成,目前已进入样机检测和注册资料准备阶段,检测完成后提交注册资料,预计2024年第三季度可取得注册证。
公司以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实际需求为导向,持续紧跟市场需求,制定公司技术及产品中、长期研发战略规划,稳定研发投入,加速完善产品线布局,夯实研发创新基础,并依托“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创新平台支撑”的模式开展研发工作。
4、加强规范运作、增加合规意识
报告期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进一步提升公司运作规范性,持续改善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多次组织董监高和管理层参加证监局、交易所、上市协会关于上市公司合规的系列培训,并分发内部学习资料,以增强董监高合规意识,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提高治理水平,全面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市场公平和保护投资者利益;使管理层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管理体系,优化治理结构,强化监督职责,在履职尽责方面不断的完善提升,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5、打造高效机制,精益内控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健全内部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强有力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灵活快速的决策机制、高效有序的管理机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各子系统之间的相互配合,推进企业的快速发展。在人员维系中,公司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通过合理的薪酬结构、系统的培养规划、通畅的晋升渠道充分发挥每位员工的能力和积极性,确保员工在良性竞争中持续学习与成长,为企业创造更大价值;在运营管理中,公司深度结合精益管理方式,通过对体系结构、人员组织、运行方式等方面的改革和优化,充分发挥管理机制的内在性、系统性、客观性、可调性,使之保持科学高效,助力公司长远发展,并不断提升公司在全行业及资本市场的正面影响力。
(二)2023年相关经营数据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4-021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截至2022年度期末,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余额为56,798.84万元。公司股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第9.8.1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自2023年4月20日起继续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号)。截至2023年度期末,上述资金占用仍未解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1、为维护上市公司利益,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除不断督促中珠集团履行还款义务外,公司已通过司法途径就部分欠款展开追偿,目前已收到优先受偿款3,440.64万元。
2、因中珠集团子公司潜江中珠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中珠”)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珠医疗行使追偿权向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收回担保追偿款10,010万元,潜江中珠剩余约9,502.04万元尚未偿还。
3、中珠集团已将其对深圳市盛洪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债权于2018年7月4日出质给中珠医疗,并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做了动产质押登记。
4、截止目前,为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公司已向中珠集团采取质押、司法诉讼、拍卖优先受偿等各种法律手段追偿部分资金,同时持续发函督促中珠集团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清偿上述欠款。
5、公司将继续与中珠集团协商相关欠款偿还事宜,督促中珠集团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未来不排除继续通过司法途径或采取任何可以收回欠款的合法方式,解决中珠医疗与中珠集团之间的债权债务问题,切实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
三、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2、联系地址:珠海市情侣南路1号仁恒滨海中心5座8层
3、咨询电话:0728-6402068
4、传真:0728-6402099
5、电子信箱:zz600568@126.com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充分了解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2024年发展规划后,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343,935,382.4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773,492.31元,年初未分配利润-2,300,841,217.56 元,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644,776,599.9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亏损年度及存在未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预案的过程中,与我们进行了沟通与讨论,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对公司前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我们仔细核对财务报表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24]0011000648号),并认真审查了公司与前控股股东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欠款的相关情况,认为:
因战略转型期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股东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交易出售子公司股权形成历史往来欠款,导致中珠集团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形成资金欠款剩余款合计50,737.45万元;因中珠集团子公司潜江中珠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中珠”)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珠医疗被强制执行形成代偿款,潜江中珠剩余约9,502.04万元尚未偿还。2021年4月14日,经公司财务部门确认,收到中珠物业51%股权司法拍卖优先受偿款3,440.64万元。截止目前,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为56,798.84万元(其中,本金49,689.23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0日的利息为7,109.61万元,尚未统计后期利息及相关费用)。
为保证上述资金欠款问题得到实质性解决,公司还将持续与中珠集团保持沟通,积极督促其尽快采取有效措施以尽快偿还欠款。我们将继续高度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在后续加大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监督力度,对公司日常经营给予专业化的指导意见,保证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注意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就审计情况和审计意见及理由进行多次充分沟通、了解,为维护年报审计机构的独立性,我们尊重年审会计机构的独立判断和发表的审计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事项的说明是客观的,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消除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措施和办法是必要的,我们同意董事会的相关说明和意见。
同时,我们提请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妥善解决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的关联方资金占用等事项,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对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3年,公司内部控制经自查整改后,得到了全面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对日常经营起到有效的控制和监督作用,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同意《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
五、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审阅了公司编制的《中珠医疗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事项。
六、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我们详细阅读了董事会议案及附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董事会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相关会计信息,有助于规范运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宝柱、曾艺斌、陈 朗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珠医疗”)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内容
中珠医疗前控股股东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累计形成的资金占用余额47,296.80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0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余额32,842.89万元,虽然我们实施了复核中珠医疗调查了解中珠集团财务状况相关资料,复核管理层采用的预期信用损失的估值模型、方法以及未来现金流预测依据及假设的合理性等程序,我们仍无法就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出具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1、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因中珠医疗战略转型调整,向前控股股东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珠海西海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珠海中珠隆盛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转让所持子公司股权,在上述股权转让前中珠医疗与相关子公司形成的资金往来,在股权转让后形成前控股股东欠款。因上述原因形成的前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欠款初始本金为98,943.7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剩余47,296.80万元尚未偿还。
中珠医疗目前已采取以下措施:
(1)中珠集团将其对深圳市盛洪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洪瑞)的债权已于2018年7月4日出质给中珠医疗,并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做了动产质押登记。
(2)将继续与中珠集团协商相关欠款偿还事宜,督促中珠集团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未来不排除继续通过司法途径或采取任何可以收回欠款的合法方式,解决中珠医疗与中珠集团之间的债权债务问题,切实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中珠集团表示,在此期间将全力配合公司及监管部门尽快解决上述事项。
2、公司的会计处理和披露情况
中珠医疗应收中珠集团账面余额47,296.80万元,账面已计提信用减值32,842.89万元。中珠医疗会不定期披露中珠集团欠款事项,最近一次于2023年3月17日在《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披露该事项进展情况。
3、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原因
根据中珠医疗提供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依据进行对比,近两年对已形成的资金占用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一致的。
中珠集团对中珠医疗形成的资金占用,中珠医疗在测算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时均基于已质押给中珠医疗的中珠集团出售珠海中珠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商业)股权对盛洪瑞应收股权转让尾款约5.2亿元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进行测算。
中珠集团应收盛洪瑞的应收账款尾款分两期支付:第一期款项约2.4亿(已扣除中珠集团对盛洪瑞的借款2亿元等,尚未扣除借款利息)于取得项目二期工程预售许可证后60日内支付,第二期款项约2.8亿在项目一期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满三年后60日内支付;上述两期尾款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或该项目的物业或现金加该项目的物业。
根据中珠医疗提供的“关于珠海夏湾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城市更新项目合作事宜的协议书”(合同编号:CSGX-战略-2018-014-024),由于合同中对上述尾款支付存在较多限制性条款,未来现金流预测仍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同时中珠集团目前已处于资不抵债的状况,所持有投资股权及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均被司法查封冻结,无法进行处置,其他资产及关联方抵押担保资产均被查封冻结,中珠集团尚无明确的偿还方案及偿还时间,所以我们无法就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4、消除受限事项需获取的具体审计证据
中珠集团需要提供正式的书面偿还计划以及未来还款资金来源的确定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2019年2月20日修订)规定,根据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具有广泛性的情形包括下列方面:(一)不限于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二)虽然仅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但这些要素、账户或项目是或可能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三)当与披露相关时,产生的影响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
如上所述,上述事项涉及的资产负债表科目为“其他应收款”,涉及的利润表科目为“信用减值损失”,涉及的事项为中珠医疗关联方中珠集团欠款,中珠集团未按照约定及时归还中珠医疗欠款,不涉及中珠医疗的主营业务,虽然受影响的金额重大,但其仅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账户产生影响,而这些账户不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同时中珠医疗管理层对该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披露,这些披露能够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因而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广泛性。
三、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程度
大华会计事务所认为,上述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中珠医疗202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应收款”和2023年度利润表中的“信用减值损失”,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是由于未来现金流预测仍存在很多不确定性,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须对相关项目作出调整。
四、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不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情形。
五、上期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在本期的情况
大华会计事务所于2023年4月19日对中珠医疗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出具了大华审字[2023]002780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于该报告中导致发表上述意见的事项,大华会计事务所于2023年4月19日出具了大华核字[2023]000909号关于对中珠医疗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导致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在本年度仍然存在,其对本年度的影响已在本专项说明中进行了说明。
六、公司董事会的意见及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措施
(一)大华会计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于年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我们尊重其独立判断。
(二)消除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及其影响的措施
1、为维护上市公司利益,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除不断督促中珠集团履行还款义务外,公司已通过司法途径就部分欠款展开追偿。因广晟置业欠中珠正泰款项形成的债权134,800,000元及其相应利息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1年1月13日收到《民事判决书》(2020)粤04民初54号),一审判决公司胜诉,目前已收到优先受偿款3,440.64万元;因转让广晟置业70%股权形成的债权59,268,405.64元及其相应利息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1年7月30日收到《民事判决书》((2020)粤0402民初5290号),一审判决公司胜诉。
2、因中珠集团子公司潜江中珠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中珠”)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珠医疗行使追偿权向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1年1月13日收到《民事判决书》((2020)粤04民初47号),一审判决公司胜诉,已申请强制执行。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收回担保追偿款10,010万元,潜江中珠剩余约9,502.04万元(具体金额以还款时点计算为准)尚未偿还。
3、中珠集团已将其对深圳市盛洪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债权已于2018年7月4日出质给中珠医疗,并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做了动产质押登记。
4、截止报告期末,为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公司已向中珠集团采取质押、司法诉讼、拍卖优先受偿等各种法律手段追偿部分资金,同时持续发函督促中珠集团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清偿上述欠款。中珠集团曾提议相关抵债方案,经过公司多次研究论证,为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认为中珠集团所提方案暂无法实施。中珠集团目前已处于资不抵债的状况,所持有投资股权及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均被司法查封冻结,无法进行处置,其他资产及关联方抵押担保资产均被查封冻结,中珠集团尚无明确的偿还方案及偿还时间。
(三)公司将继续与中珠集团协商相关欠款偿还事宜,督促中珠集团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未来不排除继续通过司法途径或采取任何可以收回欠款的合法方式,解决中珠医疗与中珠集团之间的债权债务问题,切实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
特此说明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4-014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1、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3日以电话、传真或邮件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珠海市情侣南路1号仁恒滨海中心5座8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由董事长叶继革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部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343,935,382.4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773,492.31元,年初未分配利润-2,300,841,217.56 元,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644,776,599.9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亏损年度及存在未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鉴于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根据公司资金现状及实际经营需要,经董事会研究,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号)。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召开了专项会议,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号)。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召开了专项会议,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号)。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召开了专项会议,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号)。
(十九)审议《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召开了专项会议,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一)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审计委员召开了专项会议,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的第一、三、四、六、九、十六、二十一议案,经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公司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一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0号)。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作出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公司财务报表后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审计报告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对于年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我们尊重其独立判断。
2、监事会同意《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督促公司董事、管理层及关联方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和消除所涉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说明。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