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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 达到总股本2%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本公司及除董事徐善水先生外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取得徐善水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的相关说明。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4年4月16日,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9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24,485,465股的比例为2.0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13元/股,最低价为4.8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727,918.8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72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4月1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9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24,485,465股的比例为2.0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13元/股,最低价为4.8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727,918.8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后续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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