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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4-01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6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卢献庭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电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在经过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后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的要求进行编制,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全体监事书面确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电股份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4月16日出具的天健审[2024]2160号《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30,629,312.91元,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35,545,659.95元。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截至2024年3月5日公司总股本691,375,616股为基数进行估算,预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41,482,536.96元(含税)。

  监事会认为:本次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提交该议案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及内部控制审计。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系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并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卢献庭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2023年度相关审计工作,同意其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4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合计审计费用162万元,并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情况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会计信息将更为真实、准确、合理。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授权事宜合理有利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无需提交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华建飞先生、孙翀先生、郑秀花女士、孙臻女士、陆春校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4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均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预计和实际发生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人民币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7年1月24日

  注册资本:18,6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

  法定代表人:孙庆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143715249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移动电话机、移动通信设备、市话通信电缆、光缆、无氧铜杆、铜丝、电磁线、电缆交接箱、分线盒、模块和PE、PVC塑料粒子、通信配套设备及专用电源设备、通信线路器材、光通信器件及设备制造,销售。黄金、白银、矿产品销售;金属材料批发、零售;移动通信技术、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旅客票务代理;日用百货销售;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投资管理和资产管理业务。其投资方向包括信息通信、节能环保和电气装备三大产业。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2.1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4、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为63.24%,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15日

  注册资本:86,5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住所:浙江省富阳市灵桥镇春永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万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572103686

  主营业务:发电电力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1日),精密冷轧薄板的生产。蒸汽、热水生产,热电技术咨询,精密冷轧薄板的生产、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轻质建筑材料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环保”)为公司股东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参股企业,持有14.50%的股权;且公司董事孙臻担任富春环保副董事长、董事,公司监事会主席章旭东先生担任富春环保监事会主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4、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49.73%,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

  (二)2024年度,公司预计向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电力电缆,金额不超过1,200万元。预计向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商品及服务,金额不超过1,900万元。

  (三)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向关联人销售商品、货物,以及采购商品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和采购产品,可节省买卖双方运输成本,并保证双方获得快捷、充足和稳定的产品供应。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均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4-018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并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保险。2023年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3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42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合计审计费用162万元。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上一期持平。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024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后,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其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并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 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4-020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6,642.16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视情况根据股份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或为本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 公司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预计存在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计划概述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提高子公司担保贷款办理效率,结合公司、公司子公司目前授信额度、实际贷款方式及担保情况,公司2024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可以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不同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如在批准期间发生新设立或收购全资/控股子公司的,也可以在相应的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上述担保预计包括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单笔超过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的情形。

  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9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该担保总额范围内办理对外担保事宜。担保基本情况如下:

  

  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093316150B

  法定代表人:华建飞

  注册资本:19,00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年3月3日

  经营期限:2014年3月3日至2034年3月2日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制造,加工,销售;电线、电缆生产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为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6,786.05万元,净资产为53,143.1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0.79%,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77,008.60万元,实现净利润为963.7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二)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东洲工业功能区十一号路1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MA28NT2M5B

  法定代表人:张文其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7年4月14日

  经营期限:2017年4月14日至2037年4月13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信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通信器材、电线电缆生产,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100%股权的二级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10,199.55万元,净资产为61,321.3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4.35%,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8,354.91万元,实现净利润为-1,329.7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三)杭州永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高尔夫路602号5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MA2CFHL62U

  法定代表人:倪益剑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15日

  经营期限:2018年11月15日至2038年11月14日

  经营范围:化学交联聚乙烯电缆料、硅烷交联聚乙烯电缆料、PVC电缆料、PE电缆料、低烟无卤电缆料的研发,生产,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咨询;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系:永通新材料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65%,周方鸣持股30%,刘云龙持股5%。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杭州永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3,099.76万元,净资产为4,286.9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27%,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28,325.35万元,实现净利润为727.1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四)江西杭电铜箔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潘家路33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1MABMK87Y04

  法定代表人:朱荣彦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2年04月27日

  经营期限:2022年04月27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江西杭电铜箔有限公司为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杭电铜箔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5,029.52万元,净资产为19,667.0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3.79%,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2.16万元,实现净利润为-213.4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五)浙江杭电永通线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涌金路739号7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7MA2KJRDB9Y

  法定代表人:徐俊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1年08月17日

  经营期限:2022年04月27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线、电缆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本公司的关系:浙江杭电永通线缆有限公司为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100%股权的二级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杭电永通线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7,324.52万元,净资产为3634.8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02%,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29,972.06万元,实现净利润为-948.2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该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金融机构的要求在该担保总额范围内办理对外担保事宜。签约时间、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具体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基于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确保其业务的顺利开展,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主要是为了保障公司和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0,000.00万元(不包括本次担保),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50,00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1.77%。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6,642.16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6.45%,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4-023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合理规避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维护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 交易品种及场所: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商品原料,如铜、铝等境内外商品交易所制定的标准合约及金融衍生品。

  ● 交易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的额度(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由于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仍可能存在价格波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因为大宗商品(铜、铝)是公司生产产品的重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受市场价波动影响较大,为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可控风险,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确定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稳定运行,公司决定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操作,不作为盈利工具使用。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商品原料,如铜、铝等境内商品交易所制定的标准合约及金融衍生品。

  2、套期保值业务计划额度:根据业务实际需求,公司预计投入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最高保证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套期保值业务授权及期限: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4、资金来源: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拟投入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及决议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有效规避主要商品价格波动对其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而造成套期保值损失。

  2、政策风险:宏观政策及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带来损失。

  4、资金风险:在期货价格波动大时,可能产生因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的风险。

  5、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若专业人员配置不足、内控不完善,会产生相应风险。

  6、技术风险:由于软件、硬件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的风险。

  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已制定《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此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2、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3、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种类及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批准的保证金额度;同时依据账户风险程度,及时平衡、调拨账户可用资金,防范账户持仓风险。

  5、严格遵守商品期货交易所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交易所及期货公司相关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同时,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工作的开展,控制风险。

  6、优化交易环境,建立“安全、快捷”的软硬件交易环境,保证交易系统的流畅运行。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不确定影响,增强生产经营稳健性。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二)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列报披露。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0日

  至2024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及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23年12月29日、2024年4月1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2、13、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5月7日(9:00 — 11:30,13:00 —14:3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公司证券部。

  (四)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参加本次会议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杨烈生、盛枫

  电话:0571—63167793

  传真:0571—63409790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4-027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时间:2024年5月7日(星期二)15:00-16:00。

  ● 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召开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文字互动方式举行。

  ● 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6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stock@hzcables.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说明会上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4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沟通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于2024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相关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召开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时间:2024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

  (二)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文字互动方式举行。

  三、出席会议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董事长华建飞先生、财务总监金锡根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杨烈生先生、独立董事徐小华先生。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6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hzcables.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六、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烈生、盛枫

  2、电话:0571-63167793

  3、邮箱:stock@hzcables.com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 杭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2024年度,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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