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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4-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已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部分附属企业之间存在日常经营性交易,与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部分附属企业之间存在日常经营性交易,与重庆长安望江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之间存在物业租赁和综合服务等日常交易,与合联营企业之间存在日常经营性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事项。2024年,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727.99亿元,2023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423.38亿元。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朱华荣先生、邓威先生、石尧祥先生、贾立山先生、赵非先生、张德勇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参加会议的7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通过该项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该交易的关联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二)关联人2022年度财务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备注:因关联方2023年度财务信息还未披露,本表暂使用2022年数据。

  (三)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人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及向关联方采购产品的价格系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其他价格按照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或市场价格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实际购销行为或服务发生时根据需要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各关联公司与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存在的采购零部件、工程物资、物流服务、劳务、工程设计和施工服务,销售汽车产品及附件、材料,物业租赁以及存、贷款业务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经常性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各关联公司的资源优势,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该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此类交易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是必要的,还将持续下去。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2024年各项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目的是为了充分利用各关联公司的资源优势,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4-2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合作并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将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200亿元的存款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180亿元的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260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金融服务协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2.关联关系的说明: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事项构成公司与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器装备集团”)控制的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邓威先生、石尧祥先生、贾立山先生、赵非先生、张德勇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参加会议的8名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4.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3号科研办公楼5层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崔云江

  5.注册资本:303,300万元

  6.税务登记证号码:911100007109336571

  7.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8.主要股东:兵器装备集团出资人民币69,45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2.90%;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68,54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2.60%;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0,24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3.27%。

  9.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10.历史沿革:财务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作为兵器装备集团产融结合平台,旨在为兵器装备集团内部成员单位提供财务金融管理服务,以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务公司先后完成三次增资,现有股东单位30家,注册资本为30.33亿元。

  11.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近三年,财务公司不断做大规模、精益管理,价值创造能力不断提升,不断完善公司金融、汽车金融,具备为产业链上中下游提供一体化金融服务的能力。

  12.最近一年财务概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公司合并资产总额769.14亿元,净资产86.63亿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0.39亿元,净利润7.05亿元。

  1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兵器装备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了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关系。

  14.经查询,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200亿元的存款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180亿元的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260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金融服务协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其中存款利率不低于公司在国内其它金融机构取得的利率,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国内其它金融机构的利率。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结算服务

  1.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财务公司免费为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满足公司支付需求。

  (二)存款服务

  1.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公司募集专项资金不得存放在财务公司;

  2.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厘定,存款利率不低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利率;

  3.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200亿元;

  4.财务公司保障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三)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

  1.财务公司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中对人民币资金的需求,为公司设计科学合理的融资方案,提供综合授信及票据贴现等信贷服务,公司可以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以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公司需求;

  2.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给予公司的最高授信总额为人民币180亿元;

  3.财务公司承诺向公司提供的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等信贷业务提供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不高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

  4.有关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四)汽车金融服务

  1、为支持公司品牌汽车产品的销售,提升市场占用率,财务公司同意为符合授信条件的公司特许授权经销商提供融资服务;

  2.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给予公司品牌汽车产品特许授权经销商融资的最高授信总额为260亿元,经销商融资不占用财务公司给予公司的授信额度;

  3.有关汽车金融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五)其他金融服务

  1.除上述金融服务外,财务公司还将在法律法规和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包括外汇结算、委托贷款、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等一揽子金融服务;同时财务公司将与公司共同探讨新的服务产品和新的服务领域,并积极进行金融创新,为公司提供个性化的更优质服务;

  2.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3.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

  以上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六、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

  公司对财务公司的风险评估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此外,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保证资金的流动性、盈利性,公司制定了《长安汽车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是正常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服务,目的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其中存款利率不低于公司在国内其它金融机构取得的利率,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国内其它金融机构的利率,交易定价公允。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财务公司无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九、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可以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相关业务定价公允、合理,且公司对财务公司的风险进行了评估,制定了应急处置预案,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十、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4-27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的规定。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16号要求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根据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单位:元):

  合并财务报表:

  

  

  母公司财务报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4-22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金融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合作并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汽车金融公司将为公司提供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200亿元的存款业务、最高总额为40亿元的汽车金融个人消费信贷贴息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60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金融服务协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2.关联关系的说明: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事项构成公司与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器装备集团”)控制的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邓威先生、石尧祥先生、贾立山先生、赵非先生、张德勇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参加会议的8名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4.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永平门街14号27-1、28-1、29-1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叶宇昕

  5.注册资本:476,843万元

  6.税务登记证号码:9150000005172683XW

  7.主营业务: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开办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购车贷款业务;提供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配件贷款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提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除外);向金融机构出售或回购汽车贷款应收款和汽车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办理租赁汽车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从事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经批准,从事与汽车金融业务相关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8.主要股东:兵器装备集团出资144,825万元,占股本30.37%;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36,649万元,占股本28.66%;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0,000万元,占股本20.97%;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出资95,368万元,占股本20%。

  9.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10.历史沿革: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13日,原名重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2015年11月,在重庆市政府和兵器装备集团的共同推动下,兵器装备集团携手下属成员单位对汽车金融公司进行增资重组。增资扩股后,汽车金融公司注册资本增至25亿元。2016年8月,更名为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2017年12月,以兵器装备集团为首的股东对汽车金融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汽车金融公司注册资本由25亿元增至47.68亿元,控股股东仍为兵器装备集团。

  11.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长安汽车金融拥有西部首家由银保监会批准的汽车金融牌照,专业为汽车经销商及机构和个人消费者提供汽车金融服务。近年来汽车金融公司立足产业金融定位,在服务主业、防控风险、科技创新、持续成长等四大方面实现了较好发展,汽车金融公司主要业务已覆盖除港澳台以外的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为4,000余家汽车经销商、200余万个人消费者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支持。

  12.最近一年财务概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汽车金融公司总资产为702.01亿元,净资产104.42亿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43.03亿元,净利润12.22亿元。

  1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汽车金融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兵器装备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了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关系。

  14.经查询,汽车金融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汽车金融公司为公司提供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200亿元的存款业务、最高总额为40亿元的汽车金融个人消费信贷贴息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60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金融服务协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存款利率不低于公司在国内其它金融机构取得的利率。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存款服务

  1.公司在汽车金融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汽车金融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在双方业务经营范围内,由双方共同进行约定;

  2.汽车金融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在不违背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将不低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

  3.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汽车金融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200亿元;

  4.汽车金融公司保障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二)汽车金融服务

  1.为支持公司品牌汽车产品的销售,提升市场占用率,汽车金融公司同意为符合授信条件的公司特许授权经销商提供融资服务,以及为公司品牌汽车销售提供个人消费信贷服务;

  2.本协议有效期内,汽车金融公司为通过贷款方式向公司购买产品的客户提供汽车金融个人消费信贷贴息服务,从公司获得的贴息最高总额为40亿元;

  3.本协议有效期内,汽车金融公司给予公司品牌汽车产品特许授权经销商融资的最高授信总额为60亿元;

  4.有关汽车金融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三)其他金融服务

  1.除上述金融服务外,汽车金融公司还将在法律法规和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汽车融资租赁等其他金融服务;

  2.汽车金融公司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3.汽车金融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

  以上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六、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

  公司对汽车金融公司的风险评估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此外,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汽车金融公司存款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保证资金的流动性、盈利性,公司制定了《长安汽车与长安汽车金融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汽车金融公司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是正常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服务,目的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存款利率不低于公司在国内其它金融机构取得的利率,交易定价公允。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汽车金融公司除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外,无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九、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汽车金融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可以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相关业务定价公允、合理,且公司对汽车金融公司的风险进行了评估,制定了应急处置预案,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十、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4-23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提取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朱育勤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恺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赵斌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根据审计范围及合理公允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19.88万元(不含税),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4.98万元(不含税),与2023年度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内控报告审计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内控报告审计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纪要;

  3.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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